如果把戒尺還給老師,你會同意嗎,為什麼?

釣魚人輝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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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詩文”。

分析:

這個問題,已經有2216個朋友回答,無非就是同意或不同意。

教育關聯著每一個家庭,教育的目的是讓孩子成人成才,而對於成績不好的學生,老師們又說,不成才也要成人。這話雖然絕對,卻也代表著教育的方向。我對“成人”這樣理解,學生走向社會以後,能踏實工作,不妨礙他人,不危害社會。


一個人的成長,無非是在家庭、學校、社會教育和影響下完成的。學校承擔著一個人幼兒、少年、青年時期的教育,不可謂不重要。在學生的學習歷程中,一般來說,學生不懂事表現在小學和初中階段,而小學的前四年比較聽話,五六七八九五個年級,學生往往想張揚“個性”。你看,最近大家熱議的幾件事都發生在這個年齡段。

在沒有給老師懲戒權的情況下,出現了懲戒,鬧的沸沸揚揚,於老師於學生及其家長都不雅觀。為什麼呢?國家沒有把懲戒權交給老師而老師對違紀的學生懲戒了。有朋友把懲戒學生的老師看做缺少師德,稱其為“渣師”,是不是過分了?請問,五蓮二中的楊老師那麼優秀,她沒有師德,她是渣師?如果真要說楊老師“無德”、是“渣師”的話,那她教育出來的學生能德高,能不“渣”?這說不過去啊!老話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說楊老師“紅”,她的成績足以證明;如果說楊老師“黑”,她對一個班的學生至少施教一年,什麼樣的學生她又染不“黑”?如果早就給老師一定的懲戒權,楊老師會有今天的結果嗎?



結論:基於上面的分析,我同意把戒尺還給老師,或者說當初就不應該把戒尺收回。

關於“戒尺”的幾點說明:

一、以往常見的老師使用的“戒尺”,有的罰站(讀背、聽課、回答等),有的罰寫作業,有的罰值日,有的罰回家反省,等等。

二、戒尺不用於沒有違反紀律的學生,也不用於知錯就改的學生。

三、戒尺只適用於知錯不改,明知故犯,屢教不改的學生;即便如此,也必須“因材施教”,使用有度,老師不能仗著有了“戒尺”就恣意妄為,影響學生的健康成長。


四、網上消息說,國家要還戒尺於老師,不知是真是假。如果是真,希望做到具體細緻,學生及其家長、社會各方面都能夠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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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福記1230下水詩文


我記得上小學的時候有一個數學老師脾氣火爆的很,動不動就打學生,各種各樣的打法,但他上課的時候總有人搗亂,沒有一個學生真正的怕他、尊敬他。班主任脾氣溫和,能讓每個學生都感覺的到他的關心疼愛。他一走進教室立馬鴉雀無聲,連學習最差、最皮的學生也老實下來了。所以我認為以德服人才最重要。


感悟人生22336688


我認為,“將戒尺歸還教室,將戒尺交還老師”的言論是一種黔驢技窮的偏激觀點,是否讓教室重新配備戒尺,讓老師再次揚起教鞭,都僅僅是一種形而上的方式,並非是目前教育困局的真正破解之道。為什麼這麼說呢?

我曾念過的小學位於西南偏遠山區的山裡,現在應該已經在歲月流逝中剩下殘垣斷壁,我始終記憶猶新的是我們老師那三尺籃竹戒尺,同學們每次犯錯或者違反規定,在屢教不改之後,你的手掌上總會紅腫兩天,而家長們也從不責怪老師,都是完完全全交給老師管理。

但是,同樣管教出來的學生,總是參差不齊,學習好的自有人在,學習差的,調皮搗蛋的也同樣存在,最後有人如願考上了縣城的初中,有的考進了鎮上的初中,有的卻再也不想上學了。那麼說了這麼多,我主要是想引申為以下三個結論:

第一、戒尺管理僅僅是一種形式,先不說老師敢不敢用,家長會不會怒,就它本身在學生面前所起的作用也是無法定論。

第二、教育主要是靠方法,而不是體罰。好的老師知道如何循循善誘,知道授人以漁,用學生最能接受的方式傳授知識;而不是那麼優秀的老師僅僅是從學生身上找毛病,認為有些學生本身坯子差,心中不知不覺將他們分為三六九等區別對待,教育方式也自然十分生硬,照搬照抄,強制灌輸。

第三、老師和家長的榜樣作用。老師和家長都是孩子的榜樣,為人師表,以身作則,而父母也應做好生活中的優秀範例,作為孩子人生路上的第一任老師,應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環境。

最後,是否將戒尺歸還教室,把戒尺還給老師,其實本身不那麼重要,真正做好教育,不是病急亂投醫,而是修身立身示人、傳道授業解惑。

你是否也這樣認為呢?

個人意見,共賞共鑑。


小毅談PMP


我也不知道如何回答,我小的時候,爸媽把我送到學校,然後和老師說我若不聽話只管打[流淚],然後別人題錯完中午都可回家吃飯,我錯一道都不行[捂臉]天天讓別人帶饅頭,丟人死了😭,有時候老師管飯[呲牙]。慢慢也就習慣了,不過考不好就回家跪板子[我想靜靜]現在想想都笑了,心裡只有恩!一生中有很多老師可遇不可求。羨慕不[大笑][大笑][大笑]。現在我小侄女上五年級,有一次我去接她,他哭著說,長大也要做老師,也要給老師佈置一大堆作業[大笑][大笑][大笑]逗的我說好,我和她商量說那可要加倍努力了,因為你們老師知識水平很高,你先超越她[呲牙]


人小鬼大放牛娃


小時學習不好,就打手板,不過不建議老師過多的責罰,懲罰有量。只是一個威脅。

小時一年級那個老師真狠抽的我們手都麻了不知道疼。有的同學都嚇哭。抽一兩下懲罰一下,非得抽夠數才行。

女學生倒是少。

一般都是學生互相抽,頭一個學生抽疼了打下一個都更狠。有時是老師抽的那狠[摳鼻]後來都老實了[捂臉]只要那老師上課沒人敢玩

後來換了一個老師也打手板但沒那麼狠,學生也沒有淘氣的。再後來老師都不打但說話嚴厲的也沒人感淘氣,太和氣的老師還是有淘氣的。


小樓一夜東風雨


“把戒尺還給老師”我同意,因為“把戒尺還給老師”這個問題並不是單單只是還“戒尺”,更多的指的是這個問題表面背後的實際問題:如何教育學生?或者說用什麼方法教育學生更有效?

我認為僅僅靠關愛學生來管教、改變孩子,這是不可能的,雖說愛的教育能讓孩子如沐春風,但往往適當的懲戒教育,會使得一些行為偏差被及時糾正,加上當今社會家長對孩子過分的溺愛,導致很多時候老師想嚴格管教孩子時往往招來家長的不理解,所以有必要把戒尺還給老師,這還的不僅僅是戒尺,更是教師的威嚴。

當然,如果教師實行戒尺教育就要明確:戒尺教育並不意味著動輒打人,它應是一種震懾,一種規則。我們要將愛的教育與戒尺教育相互結合。


一枚快樂的鄉村幼師


作為一名一線老師。我堅決反對“把戒尺還給老師”的這種作法以及論調。

在現階段,有人找到許多家校矛盾的激發點。其中不乏有一部分人認為如果要求學校更好的為學生服務,便必須將戒尺交還給老師。但是依我執教多年所見,所感。把戒尺還給老師是完全沒有意義的,甚至會引發更大的矛盾。

我想從以下幾點來說明這個問題。

一. 戒尺從來不是現代教師的“標配”

戒尺在歷史上各個國家都曾經出現過,但是到了近代卻又絕跡。尤其對於我國教育來說,戒尺的消失還算是比較晚的。但這並沒有給我們帶來優秀的教育成果。其主要原因就在於戒尺本身的存在就是一種落後教育理念的產物。

無論家長還是老師,很多人對教育都缺乏一種耐性。他們認為最好的約束就是打,就是罵。其實這是非常錯誤的觀點。打罵雖然是懲戒的一種展現形式,但這種展現形式無益於學生的成長。我們希望通過懲戒來達到約束的目的,可以通過很多其他的辦法。尤其是現代教育當中,對於懲戒的理解遠遠比過去要進步。我們可以用其他的非打罵的方式來懲戒不守規矩的學生,同樣可以達到過去用戒尺所能達到的目的,甚至效果更好。

二.戒尺還給老師,家長是真心同意麼?

每次給新老師上課,我都要無數遍叮囑一項工作。就是要真正的區分哪些家長願意讓老師嚴格管教自己的孩子,哪些家長只是迫於壓力或者周圍環境而不得已讓老師嚴格管教自己孩子。就算如此,每學期因為管教學生而出現的家長來學校抗議的事情還是層出不窮。

鞭子沒有抽到自己孩子身上,誰都不會說疼的。表面上說“我支持把戒尺還給老師!”然後自己孩子一旦被老師打了,馬上上教委舉報的也是這些家長。到時候哪怕老師說自己有懲戒權,家長也是不承認的。

醫生手術前還有籤手術協議的呢?最後手術失敗後有幾個不鬧的?

三.戒尺還給老師,老師會用麼?

什麼時候該打,什麼時候不該打。這個標準誰制定?誰評判?評判者如果是老師的話那麼這個評判者公正麼?這是個很複雜的問題。我們不能通過簡單說一句把戒尺給老師就可以完事兒的!這牽扯很多執行方面的工作。難道還要辦一個“戒尺使用培訓班”麼?

單單就這三點,我已經認為現在不適合將戒尺還給老師了。我也相信還有更多的理由還沒有被列舉出來。總之。將戒尺還給老師。絕對不是明智之舉。


章魚老師就是我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任何組織機構都要有自己的行為規範,一旦要觸犯肯定會被處罰的。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任何事都要有自己的一定之規。現在國家大力支持傳統文化教育、家風、家規,這些對規範孩子成長很有幫助。古代家族祠堂都會有家法,如果族人有違背家風、家規的行為都會被家法侍候,非常嚴厲,這些都會對族人有個懲戒的作用。


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地方,古代、近代的私塾先生都會有一把戒尺,用於處罰違反私塾紀律、不認真聽課的學生,猶如一把尚方寶劍非常有威懾力,心有戒尺,行有所止!學生在私塾裡都會認真聽先生授課。到了八九十年代,戒尺已經陸陸續續退出歷史舞臺,學校管理越來越“民主化”,學生也不再像以前那樣敬畏老師!有人提問“如果把戒尺還給老師,你會同意嗎,為什麼?”我會說:“非常同意,堅決支持!”



戒尺未必用來打學生的,而是讓學生在心目中對規矩有敬畏之心

時下經常有一些不良媒體報道學校、教師的負面消息,搞得教師好像人民公敵一樣,一點沒有尊師重教之心,不知道這些媒體是何居心!其實把戒尺還給老師並不是讓老師真的打犯錯誤的孩子,而是讓所有學生心中樹立一種規矩不能逾越的示範。在學校就應該學習做人、學習知識,不能調皮搗蛋、不思進取。古有“一日為師終身為父”之言,當今有些人恨不得讓教師成為孩子們的兼職保姆,既要教孩子知識又要為孩子服務。這樣一來教師在孩子心目中的地位就大打折扣了,更談不上尊敬老師了!



有了戒尺可以維護好正常的教學秩序

當今社會很多家庭都是獨生子女,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一個個“小皇帝”、“小公主”聚在一起,不是比學習,而是攀比穿什麼名牌用什麼高檔品,甚至無視學校紀律擾亂課堂秩序。這樣一來老師的教學無法正常進行,其他同學的學習受到影響,教學質量更加得不到保障。如果在教室裡“戒尺高懸”,在學生的心中有一個規矩不能逾越,有些區域不能觸碰,這對孩子成長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尊師重教需要有內容也要有“儀式感”

“尊師重教”已經提了幾十年了,教師的待遇福利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是教師在家長心目中的地位卻出現的下滑。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家長對學校、對老師都是非常恭敬的,學生對老師也是有敬畏之心的。現在家長到學校威脅老師、打老師的事很常見,這些現象給學生帶來的最大影響就是不再尊敬老師,也不會感恩老師。通過“把戒尺還給老師”的形式,不但可以重樹教師的形象,還可以淨化教學環境、提高教學效率,讓孩子心無旁騖的精心學習,也才能讓“尊師重教”不再是口號,在學生心中、家長心中、社會上落到實處,形成良好的社會風氣。



教師感覺到受尊重了,肯定可以提高教學效率,提升教學水平,學生的學習成績也可以有大幅的提升。教師才可以全心全意的“春夏秋冬百花園裡栽桃李,東南西北萬木叢中育棟樑”。只有這樣才能形成良性循環,才能培養出更多的精英人才,為早日實現民族復興偉大的“中國夢”打下堅實的基礎。


築夢驛站


把戒尺還給老師本意是為了有效的管理學生,用好了利國利民利孩子,沒有理由不同意。可問題就來了,如果戒尺用錯了地方,後果比現在更嚴重更可怕。比如有些學校或老師與商家勾結變相推銷課外書籍和電子app,開設輔導班,學生和家長識破陰謀不買不報,就會受到老師的嘲諷冷眼,不得不唯命是從。今天,如果把戒尺還給老師,誰會保證戒尺不會淪為私器...所以說,戒尺還給老師是一件好事,用好了就會拯救岌岌可危的教育,用不好就會成為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因此,放權的同時監督必須有力到位全覆蓋,才能保障教育健康發展。


教育newera


如果把戒尺還給老師,我是會同意並且贊成的。

這是因為:懲戒方式是我國傳統教育中最為簡單、最為有效、最為常用的教育管理方式。

試問接受過傳統教育的國人哪一個沒有被家長、被老師懲戒過,哪個孩子沒有捱過家長和老師的打。

俗話說:“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可以這樣說,懲戒教育根植於國人靈魂深處,為國人所認可接受。

筆者從讀書學習,到從教育人,耳聞目睹,親眼所歷,大凡對學生要求嚴、管得狠,班風就好,學風就正,學生就守紀律,懂規矩,學習成績就好。相反,班主任和科任老師要求不嚴,管得不狠,班級就亂,學習就差。

有人舉例說從世界範圍來看,把懲戒寫入法律的國家還是大有人在的,比如英國、韓國、新加坡等。不僅僅把懲戒寫到了法律裡,而且還規定了打的部位、打多少次、打的輕重。

國外如何,那是人家的事。我只知道我們的教育想要擺脫傳統標新立異,那是不貼實際的,那是要誤掉接受教育的孩子們的。

但是現在,懲戒體罰學生已經成了廣大中小學校教師的紅線。

前車之鑑,後事之師。五蓮二中楊守梅等老師因為懲戒學生導致被處理的事件讓老師們如履薄冰,膽戰心驚。

老師們不敢管,不能管,不願管,這樣的教育現狀讓人擔心。

於是有人呼籲:把戒尺還給老師!

於是有人吶喊:跪著的老師教不出站著的孩子。

兩會代表山東成武二中 許富華老師作為一線教師在提案中明確表示要還教師懲戒權,並立法保護教師的懲戒權。

兩會上教育部部長陳寶生說:“教育本身就是一個負重前行的事業”。

因此,筆者以為:要把戒尺交還教師!並且立法保護教師的懲戒權。但同時要學習國外,對教師打的部位、打多少次、打的輕重做出明確的規定。保護教師懲戒權的同時也要保護好學生不受侵害。比如我的孩子,因為路隊長向老師報告他在放學路上沒有唱歌,老師就當眾扇他的嘴巴,是懲戒?是體罰?合理嗎?適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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