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考核將教師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且必須按一定比例,這樣合理嗎?

禾水廣隸


中國地域遼闊,地區差異較大,大到各自省市,小到各鄉鎮對教師的考核或管理都有一定差異性。

就我所在地區而言,教師年終考核,上級只分配縣級及其以名額,校級優秀、合格、不合格是不受限制的,主要看個人的定性的和量化的考核成績達到什麼檔次,更不可能按比例去計算名額。

我不清楚提問者說的有比例,這個“比例”是不是針對三個檔次?如果是那就說明每個學校都必要有不合格教師,這肯定不合理。問題是事實真是如此嗎?

希望提問者要把問題表達清楚,別讓人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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