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原有的宅基地,現是非農戶口是否可以回村翻建房屋?

區主597



這個問題要分兩方面來看,一方面,有的地方規定,戶口即使遷到城裡,但是原有的權益仍然保留,另一方面,如果是沒有這方面規定的地方,那就按照現行的法律來處理。

現在是非農業戶口,那麼對於宅基地肯定是沒有權利的,但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是自己的,按現行法律規定,翻建房屋是不允許的,房屋倒塌不能住之後連同宅基地農村集體是可以收回的。這也就導致了大量在城裡的農村人並沒有把戶口遷到城裡的原因,所以國家一直在出臺政策。

現在農村宅基地確權工作已基本上完成,在完成之後,很多地方要取消二元制戶口,也就是說,沒有農業和非農業戶口之分,這是國家發展的必然。

這個問題牽扯到農民的切身利益,很可能會出現住不下的城裡和回不到去的農村現象。民工年老的時候,在城裡沒有什麼工作可做的時候,還很有可能會回農村的,況且,中國曆來都有落葉歸根的傳統。

所以說,解決不好這個問題,不僅會影響社會的穩定,同時也會損害農民的感情,所以對這個問題一定要慎之又慎。


凡眼看紅樓


在農村存在很多這種情況的家庭,過去在農村居住,後來由於某種原因,將戶口從村裡遷出後,戶口性質也由農村戶口變為了非農戶口。但以前在農村居住的老宅仍然存在,不少人於是想將原來的老房子拆掉,重新翻建一下,以便以後圓回農村老家頤養天年的願望。像這種情況的人家,是否可以回村翻建房屋呢?

鄰居三叔原來是在我們當地一礦山單位工作,在上世紀80年代的時候,全家農轉非,戶口遷到了單位,成了非農戶口。那時候,雖說還是住在農村,從表面上看沒啥差別,可人家三叔家的幾個孩子畢業以後,作為“待業青年”,上級有關部門立馬給安排了工作,到了城裡的工廠上班去了。後來,三叔的單位也在市區統一蓋起了家屬樓,三叔全家就是那時候搬到城裡居住的。

這不,這幾年三叔退休了。退休後的三叔往家走的頻率也多了,閒下來的三叔“撿了”村頭一塊無人擺弄的耕地,他隔三差五地騎電動車回家。後來他便萌發出將老家的房屋翻新一下,回農村老家居住的想法。

三叔這人,想到哪就立馬行動。和街坊鄰居一說,老街坊鄰居也都十分贊成,畢竟都是一個村的老夥計,回家住也是理所當然。說幹就幹,三叔從建材市場買了材料,聯繫了一個小建築隊,這不,將原來的老房子扒掉,準備在原址上翻蓋新房。

可前些日子,村裡派人前來通知,這房屋不能翻建,要建築工人立馬停工。說是前兩天的時候,鎮上的包村幹部到村裡來走訪的時候,看到三叔家在“翻新房屋”,一打聽,得知三叔是退休後準備將房屋翻新後回家居住,這位包村幹部說這種情況下,三叔回村翻建房屋是不合法的。所以,必須勒令停止施工。

房子蓋到一半兒,總不能任其停下來吧,到底是怎麼回事,三叔決定去鎮上找這位包村幹部瞭解清楚。於是,三叔又騎上他的電動車到了鎮上,找到了這位負責我們村的包村幹部。得知三叔的來意後,這位包村幹部給三叔詳細解釋了像三叔這種情況不可以翻蓋原來農村住房的相關規定。

聽了包村幹部的解釋以後,三叔這才明白了,原來自己將戶口遷出農村的那一刻起,自己從法律角度上講,就已經不是村裡的一員。雖說村人們並不這樣認為,但從法律層面上講,的確如此。所以,農村原來的房屋是自己的私人財產,可以繼續居住,也可以賣掉。但房屋下的宅基地屬於村集體所有,雖說當時三叔全家戶口遷走了,但依照地隨房走的原則,該宅基地使用權依舊歸三叔所有。只是,房屋只能翻修,不能翻蓋。因為只有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才有資格申請翻建房屋,已經將戶口遷出村裡的三叔已經沒有了重新翻建房屋的資格。

但蓋到一半兒的房屋這麼放著也不是個事兒。好在四叔家的小兒子剛結婚,也沒打算在村裡居住,在城裡買了樓房。畢竟是自己的大伯家的事情嘛,於是,將原來房屋過戶給了侄子,又以侄子的名義翻蓋房屋,補辦好這些手續後,三叔家的房屋才算是合規合法地蓋了起來。不過,到現在四叔家的弟弟每次見了三叔的面兒,還要調侃,“大爺,從法律角度上講,你現在可是住的我的房屋哦。”三叔一笑,說,“渾小子,算是三叔借住你的房屋吧,三叔求得只是在自己老家養老送終,到時候這房屋還不全是你們的啊。”

綜上所述,非農戶口在農村有房屋的,只能對老房子進行局部修繕,不允許翻建的。一旦推到重建,如果家中沒有了農村戶口的成員,這原來的宅基地就面臨被村集體收回的可能。因為像戶口已經不在農村的人家的房屋,在無法正常住人或自然坍塌的情況下,宅基地是要被村集體依法收回,重新分配給符合建房條件的人家的。總之,即使你原來在農村老家有房屋和宅基地,但作為非農戶口人員,是不能回村重新翻建房屋的,這一點,大家可要記牢哦。


建行漸遠


自己原有的宅基地,現是非農戶口是否可以回村翻建房屋?顯然這個問題,在農村還是非常現實的一個問題。

如果只是一個人是非農戶口,家裡的老婆還是農村戶口,家裡還有田地,肯定是可以在老宅的基礎上建房的。如果全家都是非農戶口,家裡除宅基地以外,無任何的山、田、土,那麼這種情況在農村,就是不被允許的。


我大姑父,就他一人是非農村戶口,我姑媽、老表及老婆、兒子都是農村戶口。他們家有祖宅、有山地、也有農田,早幾年我姑父退休後,城裡的房子留給了兒子,在原有的老宅上又建了棟新房,以前荒廢的土地也重新開墾了出來,現在都挺好的,也沒有人說他們不應該建房。

我隔壁家鄰居爺爺家,一家從很早就外遷出去去煤礦上班了,家裡一家人都是非農戶口。早幾年回來,想在老宅上建新宅,結果去村裡諮詢時,就不被允許。現在他都後悔死將自己全家的戶口遷出去了,自己想落葉歸根的想法,基本上是泡湯了。


總之,我認為這個問題也是需要看情況的,只要自己家庭成員還有農村戶口的,在老宅上建房是沒有人反對的。如果全家都是非農戶口,那麼在老宅上建房,政策上法規上都是不被允許的。


壞男人說小龍蝦


很多農轉非的居民回農村拆自己老房子翻建新房子,在翻建過程中遇上村委會工作人員前來阻止,硬是想不通,農民拆自己老房子翻建有什麼錯嗎?又不是拆別人的,憑什麼不準修呀?看完下面這個問題的答案就知道原因了。


自己原有的宅基地,現是非農戶口是否可以回村翻建房屋?

回答: 即使是自己的原有宅基地,農轉非後是不能回村翻建房屋的。為什麼呢?阿洪給大家分享一下相關政策知識。

一、房子所有權屬私人,宅基地所有權屬村集體。

很多人分不清楚房子和宅基地關係,宅基地和房子是兩碼事,但又緊密相聯。《財產繼承法》規定,房子是私人財產,所有權屬於個人。《土地管理法》規定,宅基地所有權屬村集體,只有村集體成員才有宅基地使用權。由於宅基地跟房子是聯繫在一起的,地隨房走,擁有房屋所有權就等於擁有宅基地使用權,房子在,宅基地使用權就在,房子不在,宅基地所有權自然迴歸村集體。所以,將房子拆出後,意味著宅基地所有權迴歸村集體,想重建房屋必須依法申請宅基地,只有符合條件的農民才能獲得批准修建。


二、農轉非人員沒有宅基地使用權。

農轉非的人員身份發生變化,從農村遷到城市,就變成城市居民,不再是村集體成員,非本村集體成員,沒有宅基地使用權,無法申請宅基地修建房子。農轉非人員可以居住農村房子,原因是房子所有權歸個人,房子所有權人可以居住房子,也可以將房子拆走,還可以將房子合法轉讓。一但拆出房子宅基地所有權就歸村集體了,任何人修建房屋都需申請宅基地,獲得批准後才能合法修建。所以,農轉非人員回村是無法申請宅基地的。


三、申請不到宅基地使用權,自己的原有宅基地怎麼辦。

1、父母戶口在農村的,可以用父母戶頭申請拆舊建新,父母不在了,只能將就老房子居住,可以不破壞老房子主體結構情況下將房屋裝修來居住。

2、一但把房子推倒,農村又無家人的情況下,只能將宅基地合法轉讓給別人修了,不轉讓變成耕地自己耕種也是可以的,在土地承包期內,耕地不會被收回。

感謝閱讀!以上是阿洪對問題的相關知識解答!純屬個人觀點!不代表政策的權威性!喜歡阿洪文章的朋友,記得幫忙點贊、評論、轉發,關注農人阿洪,瞭解更多三農趣事。

阿洪168


你說的情況在如今的農村比較普遍,也是當下熱議的話題。概括一下就是:

農民的祖產(祖宅),主人整戶農轉非進城落戶了,是否可以翻建?

首先,我想問的是:這樣的房子,原主人維修、翻建、擴建了,縣裡、鄉里、村裡和村民說什麼了嗎?!阻止了嗎?!拆了嗎?!答案是:肯定沒有。既然沒有,我們為什麼老去假設它、議論它,擾亂人心呢?!

所以說,個人認為:如今,只要是依法、合法獲得的財產,法律都會保護,都要保護。如果不是這樣,社會不是亂套了嗎?!

農民整戶農轉非進城落戶了,在老家的房子和宅基地的政策規定

農民在農村的房子有特殊性,特殊的不是房子,而是宅基地。因為宅基地歸集體所有,分配給農民使用。屬於只有農民才可以享有的一種福利。既然是隻有農民才可以享有,那麼,不是農民了,繼續使用宅基地肯定要有個說法。現行的政策是:

第一,宅基地不收回。這是今年中央一號文件說的。言外之意就是:農民進城落戶了,只要老家的房子還在,宅基地就不收回。實際上,這種情況也無法收回。但是,前提是在宅基地上必須有房子,而且房子和宅基地必須是依法獲得。沒有房子的宅基地肯定要收回;違法的房子和宅基地,即使不進城落戶也得有個說法。

第二,房子可以出租、入股、抵押、轉讓。房子和宅基地是一體的,宅基地可以隨房子一起出租、轉讓。但是,請記住:宅基地不可以單獨出租、轉讓,只能隨房子一起。

第三,房子只能轉讓給特定的人。也就是村子裡符合使用宅基地條件的人。否則,房子轉讓辦不了過戶手續。這條規定也是由於宅基地的特殊性。

第四,房子只能由符合條件的人繼承。也就是符合使用宅基地條件的人。否則無法辦理繼承過戶手續。這條規定同樣也是由於宅基地的特殊性。

第五,房子不能翻建。等到房子倒塌滅失以後,宅基地由村裡收回。這條是當下爭議最多的。


未來政策預測

以上是現行的政策規定。個人感覺:上述規定存在不合理、不符合實際的問題。可能正是因為如此,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加快推進宅基地確權,修改《土地法》、《物權法》,制定《宅基地管理條例》。同時,提出開展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加快推進集體建設用地入市。

個人感覺,新政策出臺後,農民進城落戶,對留在老家房子佔用的宅基地,最大的可能是——收費。但是,收不收費、收多少費、收上來的費做什麼用等等這些問題,由村子裡通過民主議事程序決定。


二胡的世界


自己原有的宅基地,現在是非農戶口了,可以回村翻建房屋嗎?

答案是:不可以。

第一:我們要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第八條,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第九條,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這就是說,農民的耕地和宅基地,農民只是擁有使用權,而所有權歸村集體所有。

第二:農村宅基地是給本村集體內成員的一種福利和保障,當農民把戶口轉為非農戶口之後,宅基地使用權也隨之失效。但宅基地上面的房屋財產歸屬權不變,宅基地使用權也隨房子的存在繼續擁有,如果房子也不存在了,那麼宅基地使用權也就隨之結束了。

第三:我們國家宅基地管理辦法規定:遵循“地隨人走”的原則,當農民朋友外出工作或其它原因,把戶口遷出本村,由農業戶口轉為城市戶口之後,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權不變,房屋所佔用的宅基地使用權也隨著房子繼續歸其所有。但是,房屋不能進行翻修和新建,如果房屋破損或倒塌,宅基地由村集體收回。

第四:如果家裡還有其他人是農業戶口,可以把宅基地過繼到農業戶口名下,也就是把戶口簿上的戶主變更為農業戶口持有者。這樣宅基地使用權還在,不至於被收回去,你也可以放心翻蓋房屋了。

所以回答題主的提問:自己原有的宅基地,現在非農戶口是不能回村翻建房屋的。

我是農村人土基子,歡迎留言討論農村三農問題,喜歡的請關注我,關注我不迷路!


土基子


這裡的非農戶是指農村的原農轉非人員吧。這個問題可能是很多非農戶的困擾吧。

非農戶我想大家並不陌生,他們的戶口一直以來都是不明晰的,但從2018年土地確權後,首先有一件事明確了,那就是非農戶口被定位農村居民戶口。所以在戶口上農村沒有非農戶與農戶的區別。對於農村的一些國家政策尚不明朗,也使一些農轉非人員模稜兩可。

首先我們要明確兩個政策。第一個就是多年前(具體時間想不清楚),農村房屋不允許在集體外部買賣,只允許在集體內部轉讓買賣,這個集體是指村集體。這一政策對於非農戶是不明晰的,但買賣了如果成為事實,還是以合同為依據。第二個就是確權後不允許翻建,無論農戶非農戶。以前翻建的就翻建了,主要以審批手續為依據。

所以我們應該明確只要是農村戶口,不允許翻建房屋。當然特殊情況要經過審批。有人會問那麼房屋損壞怎麼辦?這裡我們混淆了翻建與修繕的區別。翻建是指改變房屋尺寸,改變房屋結構,比如擴建房屋地基,把瓦房改成搗制房,把一層改兩層等。修繕是都不改變,只是局部維修,只要符合要求即可。

因為各地區有各地區的規劃,所以以上這些不能作為法律依據,如果修建住房意願請到村委會或上一級鎮政府問清楚,要有合法的審批手續。至於村民同意,村裡默認就可,這種說法有些扯了,再說你相信嗎?

國家在土地管理法又出臺新政策,允許集體土地入市,我想對於農村的宅基地權利會進一步明晰。我是農業空間,如果對種植養殖或農副產品加工技術感興趣的可以關注我,謝謝。


農業空間


為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建設美麗鄉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很多地方結合當地實際出臺了農村住宅拆翻改建審批有關規定,就在本地區,政策允許已享受國家住房公積金、集資房、經濟適用房等住房優惠政策的非農業戶口人員在農村合法的住宅房屋可以審批拆後重建。

但是也並不是所有非農業戶口人員的農村住宅房屋都能拆後重建,總的來說也要符合規定的條件:

一、依法已完成繼承手續,合法繼承的農村住宅房屋;

二、原在農村經依法批准建造的農村住宅房屋;

三、以其他合法方式比如通過依法買賣、合法轉讓的農村住宅房屋;

四,有合法權證且沒有相鄰權糾紛的農村住宅房屋。

符合上述條件的,非農戶籍人員因房屋破舊或影響村容村貌、公共安全等原因的,可以依照程序規定,提供相關的申請材料,申請宅基地實施拆後重建。

非農戶口人員拆後重建的方式為原拆原建或縮建。原拆原建即利用原有宅基地,不改變不突破原有合法建築四至、高度、層數或建築面積。

另外,非農戶口人員申請宅基地建房面積是有限額規定的,原有宅基地確權面積大於現有當地規定面積標準的,按現有規定面積審批。原有宅基地確權面積小於現有規定面積的,按原確定的面積審批。

由此可以看出,非農戶籍人員原在農村的合法房屋可以拆後重建,拆後重建的方式僅適用於原拆原建。不過,在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地區、產權制度改革以及實施農房激活計劃地區,在實行自願有償退出外、也有探索試行對異地重建或擴大建築面積的,實行一次性或有償使用等辦法。

三農觀察匯致力於關注農村土地、宅基地和權屬問題,希望對需要的人有所幫助。謝謝閱讀、謝謝交流、謝謝關注!


三農觀察匯


本人參與農村房屋確權多年,在關於農村房屋宅地基方面有較多經驗。

自己原有的宅基地,現是非農戶口是否可以回村翻建房屋?

答案是不能翻建的,原因是你已經沒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權,不能繼續享有使用宅基地的權利。

1、宅基地的使用對象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宅基地是村集體經濟組織合理分配給組織成員的用來建房的土地,所有權歸村集體所有,使用對象是組織成員,也就是村民小組成員。村民可依法享有宅地基的使用、佔有的權利,但不能私自轉讓、出租宅基地,且禁止買賣。

2、遷出戶口,意味著失去了宅基地的使用權

當村民將戶口遷出去後,那麼他就不再是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不再享有村集體給予的各項權益,所以,他就失去了宅基地的使用權。但是房屋是私人財產,還可繼續享有房屋的使用權,但是

房屋不能重建和翻修,一直到房屋自然倒塌,最後由村集體收回。

3、農村翻建房屋需經過手續審批

目前想在農村建個房子或是翻建房屋,就算你還是本村的人,也是比較麻煩的一件事。因為現在農村針對建房,翻建這一塊管理的都比較嚴,你想翻建房屋,必須的經過手續審批才可以。一般申請人需要帶著戶口本、土地證等材料,去所在地的房管局或其他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審批,以及翻建後還需要經過相關部門的查驗。

請關注我,瞭解更多關於農村房屋宅基地方面的諮詢!

農房那點事兒


自己原有宅基地,現是非農戶口是否可以回村裡翻建房屋?說明這宅基地上已經蓋有房子,只是因蓋的年代久,房子破舊不堪,而現在卡里又有點小錢,所以就想回去把農村裡的房子給翻新一下。

這裡要了解的是,自己原有的宅基地。這宅基地是怎樣擁有的,是以前自己買下的宅基地還是原本是農村戶口,所以該宅基地是集體分下來的宅基地。


自己花錢買的宅基地

在以前農村用錢買宅基地的情況還比較常見的。自己花了錢買的宅基地,該宅基地的所有權就屬於自己了,所以自己什麼時候想翻建房子,這是自己的事情。所如果你是這種情況,就可以翻建房子。現在在農村蓋房子價錢也不便宜哦,人工與材料費用都貴了,我們廣東肇慶這裡蓋一層框架100平方的房子至少也要十幾萬。

集體分下來的宅基地

自己原本是農村戶口,當時在農村時也已經蓋起了房子,後來因為某種原因把農村戶口遷出成為了非農戶口,而農村早些年蓋起的房子也早就已經成了危房,所以想翻建農村房子。不好意思,像你這種情況你是不可以翻建農村房子的。你已經不屬於本村集體內經濟組織成員,所以你沒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但是房子是之前就已經蓋起來的,所以房子在你就暫時還擁有宅基地使用權,而房子不在了說明你也已經失去該宅基地的使用權了。

農村對土地的管理越來越嚴格與規範,特別是蓋房子一事,更是要按要求來做事。而對於你這種情況,就是看該宅基地你是否有花錢來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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