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十年,無合同,單位解僱怎麼辦?

冬天的松柏8


發的工資是現金還是轉賬都保留好。微信群聊天群把所有的記錄的證據保留好,然後告他


財商郭克橋


工作10年未簽訂勞動合同被老闆辭退應根據工作年限來進行賠償,即工作一年賠償一個月的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 規定支付賠償金。


成都銳哥


回答:應該到你工作單位的所在轄區,找勞動仲裁部門,反映實際情況!

準備好能證明你現在(或原來)在單位工作時的相關資料!比如:招工時的簡報、工資卡或工資條,上班時的岀勤簿或簽到等等!也就是能證明你曾在這個用人單位上過班、工作過的第一手資料即證據。

帶著這些證據,到管轄區的勞動仲裁委員會反映情況!正常情況下能得到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勞動合同法》都有明確規定。

關鍵是當地勞動仲裁部門,是否會根據事實、證據,按照法律法規辦事!

祝你一切順利!早日維權成功。

個人觀點,請參考!





學海無崖德做舟


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維權,要求補償或要求繼續履行勞動關係

根據勞動合同法,用工單位與勞動者有事實勞動關係即認為有勞動關係,你可以準備工資單、花名冊、工作證、同事等證明材料,證明你與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單位應當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之內與你簽訂勞動合同,沒簽,你可以主張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補償。補償標準是每月支付兩倍工資。

單位未簽訂合同超過一年的,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因此,辭退你,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標準是N。

另外,沒簽合同,我推測單位也沒有與你繳納社保,你也可以一併主張。


胖主任


打工十年,無合同,公司解僱你該怎麼辦?可以申請補償。或者讓你所在的公司為你補交保險。不然去走法律程序。如果你所在的單位不給你補交保險,也不補償你,你可以把你保留的工資條找出來,所在單位的工作牌,或者工作服、食堂吃飯的飯票、萊票找出來,找律師去維權。帶上同你一起工作同事的證言,去勞動仲裁中心做正明。根據勞動法規定,任何單位招工時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如果不籤勞動合同的,應該處於雙倍的罰款。


鄉村老農有話說


如果你在一個公司已經工作十年而公司又未與你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已經視為你們已經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如果公司現在要單方解僱你,必須符合法定的理由,有法律依據,按照法定的程序;如果的解僱理由不符合法律規定,會被認定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你可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恢復勞動關係或者要求公司支付二倍經濟補償作為賠償金(即工作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


大言君聊勞動法


這是你首先沒有按法維護自己的權利,口說無憑,你無法把僱你的人告倒,你沒文字根據,你首先應該去找勞動仲裁部門幫助。


老周61181


我國勞動法早就規定:用人單位與員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 如果一年之內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解僱員工必須支付雙倍勞動工資。滿一年用人單位跟員工形成了無期 限的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解僱員工必須要支付補償金。如果工齡有十年,必須支付十個月的工資,如果不支付可以找當地的勞動仲裁。但是你必須有證明,證明你是廠裡的員工,和工齡,如考勤卡,工資卡和其它能證明你是廠裡的員工的證明,最好還有廠裡的老員工給你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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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野周哥


這個年代還有公司不籤勞動合同的就賺大啦,趕緊根據小夥的方法去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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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口貓


謝題主!針對問題,按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你要提供足以證明你在單位工作的證據,如工資卡、工牌等相關證明。報勞動部門仲裁。單位會按其結果予以你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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