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腹腔鏡手術後大出血,馬上做了開腹手術,這屬於醫療事故嗎?可以要求賠償嗎?

園園熊


術後出血有很多原因 家屬的心情可以理解 但不能一有問題就說是事故 更不能總想要賠償 醫生也不想出問題 最不想出問題的是醫生


寶哥的卡


其實手術前醫生會評估,並告知相關風險的,我之前在廣醫三院做子宮肌瘤剔除手術,主刀醫生術前就告知因肌瘤太多太大,不能做腹腔鏡手術會引起大出血的,只能開腹手術。

我自己手術前也查過不少資料,腹腔鏡只是表面切口小而已,但內在傷口及傷害不少,如遇到技術不高的醫生傷害比開腹還大。


用戶8045733910185


有人總是拿手術同意書說,本人不這樣認為,手術同意書沒有簽有可能構成侵權,簽了不代表可以免責!術後出血有些是屬於手術併發症,嚴格來講夠不成醫療事故,恰恰不及時開腹探查止血,才有可能構成醫療事故,所以術後出血是不是醫療事故,得看什麼手術,術中、術後處理情況,如果一出現手術併發症,不管什麼情況,通通按醫療事故處理的話,估計沒醫生敢做手術。非專業人士評論,不喜勿噴!


留言不留名6666


嚴格來說,只要術後出現出血導致二次進腹,包括腹腔內出血,有吻合的話吻合口出血,切口出血,無論是個體原因還是耗材原因還是操作原因,操作的醫生都是有責任的,但依據後果不同,不見得全部是醫療事故。

醫學比較負複雜, 每一個醫生主觀上都是想自己操作的病人痊癒的,出現不好的結果主要原因也分好多種,醫療事故必需得同專科的第三方專家組來認定。


雨後微晴1975


真是應了那句話,想致富做手術,做完手術告大夫。術後體位變化,血壓波動等等都會引起出血,我見過有的人好了出院回家了,在家裡又出血了,回來止的血。我想任何一個醫生都不希望術後二進宮止血,初衷都是盡力的治好病人的病。二進宮止血,不僅需要勇氣,承受家屬的指責質疑,更需要承受麻醉醫生和護士異樣的眼光,我想你的初心裡,就沒把醫患關係擺在一個客觀的角度上,所以才會有這種想法


煙花易冷灬1


腹腔鏡大出血難道不允許發生嗎?任何手術都可以導致大出血。起訴?索賠,可以啊!你得有證據證明醫師是故意為之,你告他故意傷害罪或殺人未遂罪!你若想告他們醫療事故,估計沒戲,首先手術是經你同意,其二大出血是意外,這樣的意外就跟空難差不多,有時是不可避免!


藍天徐1


這個,請問是在正規醫院裡做的手術麼?你有證據證明是醫生的責任麼?

醫生不是神仙,醫院不是天堂(這是廢話),其實,神仙也會出事,也會犯錯誤。那個豬八戒不就是神仙麼?唐僧不還是佛祖的親傳弟子麼?不都因為錯誤被打下凡間了麼!只要不是主觀原則性錯誤,那就應該把心思放在如何解決問題上,而不是如何整人上。

當然了,你可以說這不是為了整人,整人沒意思,錢才有意思!坦白的說,我本人就是醫生,而且在臨床上摸打滾爬二十多年了。我在工作中親耳聽人說過;這不是整你們醫生的事兒,這是錢的事,擋人錢路如同殺人父母,你們醫生別這麼死心眼兒!拿到錢我們還是朋友!

好了,我不想指責誰,但我希望大家知道,天有不測風雲,人有禍兮旦福,人生和人事就是有風險組成的!特別是醫學上的事情,有更多的不確定性和風險。醫療永遠都會是個高風險的行業和行為,每一次決策和每一步診療都有風險。因為不確定性和風險是客觀存在的,所以對於一個人來講,想靠抓醫療醫院和醫生的小辮子,那隨時都能抓得到,而且可以發財,但這是以損失社會利益和大眾利益為代價的!如果你非要搞“我過去後管他洪水滔天!”那一套,那這個社會只會讓你覺得越來越冷漠無情,最終所有人(包括那些犧牲公共利益而自肥的人)都會付出代價,而且是越來越慘重的代價!

供參考。


137億年前的氫二氧一


術後大出血的原因很多,1是自身原因,如先天性凝血機制障礙。2是長期服用抗凝劑如阿斯匹林,三七粉等,3是術中血管止血不徹底,血管結扛線脫落。4,術後過早,過力牽拉傷口等等。得看術後分柝。除第一和第四以外,醫院都有責任。但應該告知患者術後的注意事項及手術的必要性。


用戶01339018569


一術中還是術後,如果已經回到病房後再進手術室就有可能構成醫療事故;二看疾病和手術方式,如肝血管瘤等本身存在出血風險很大的疾病和術式,算不上,如果切個闌尾這樣的,那就是了。對於是否屬於醫療事故還涉及到是醫生技術所限還是責任心問題。至於有些噴子說同意書是免責書的說法,我說明下,同意書是證明醫生起到了告知義務和你已知情並同意醫生為你採取手術,是否有責任,不在同意書上,在於醫療事故鑑定機構。


鋒戈一擊


這個想定性為醫療事故比較困難,因為手術中及手術後出現大出血這些都是手術可能會出現的風險,醫生一般都會在術前告訴患者及家屬並簽定手術告知書,如果你一定要定性為醫療事故那誰主張誰舉證,除非你有證據證明造成大出血是因為醫生的違規操作才引起的,但這類舉證一般都特別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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