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长宁区政务服务大厅调整对外服务时间

温馨提示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现长宁区各政务服务窗口单位调整2020 年春节假期对外服务时间。公告如下:

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除区档案馆外(根据市档案局统一部署,自2020年1月28日起闭馆),所有窗口单位统一于2月3日(星期一)起对外服务。

节假日期间暂停各项窗口业务,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长宁区行政服务中心

2020年1月30日


长宁区行政服务中心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在做好长宁区政府服务窗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基础上,保障服务好广大市民群众,特向市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建议市民尽量电话咨询及网上办理,减少现场办理

(一)电话咨询

您可通过上海政务“一网通办”长宁频道的“办事指南”查询事项咨询电话进行业务咨询,或拨打附表内各窗口单位电话进行咨询。

(二)网上办理

渠道一、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一网通办】→【部门、区、管委会】→【区】→【长宁区】,选择【按主题】或【按部门】栏目,按照办事指南进行业务申报。

渠道二、下载随申办市民云APP。安装并注册后,根据自身需求进入相应服务栏目,按照办事指南进行业务申报。

渠道三、进入“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通过微信公众号搜索“随申办”小程序,根据自身需求进入相应服务栏目,按照办事指南进行业务申报。

(三)网上预约渠道

您也可通过预约方式前往各服务窗口,我们将合理安排群众办事时间,减少您在大厅内滞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渠道一、登陆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一网通办】→【部门、区、管委会】→【区】→【长宁区】,选择【按主题】或【按部门】栏目,按照办事指南进行预约。

渠道二、关注“上海长宁”微信公众号→【便民大厅】→【我要预约】。

渠道三:关注“上海市长宁区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微服务】→【我要预约】。

二、建议现场办理做好个人防护

鉴于办事窗口人流量大,为有效防控疫情传播,我们将加强来访办事人疫情检测。办事人需佩戴口罩进入各窗口,我们将在各窗口单位正门入口配备专人实施体温检测,请来访办事人员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工作。对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我们将暂不允许进入各窗口单位办理业务。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我们会严格落实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处理,筑牢安全防线。我们承诺将在各窗口开门服务之前全面做好消毒工作,确保公共场所安全。业务受理期间增加消毒频次,对窗口单位(含各类自助服务设备和各类便民设施)进行消毒和通风工作(每天不少于2次),确保消毒无死角。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众志成城,共抗疫情,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附件:《长宁区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列表》

【提示】长宁区政务服务大厅调整对外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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