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江縣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的通告

夾江縣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的通告

夾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夾江縣農業農村局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暫停活禽

交易和宰殺的通告

近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嚴峻,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措施暨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決策部署,切實保障全縣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現將暫停活禽交易和活禽宰殺有關事宜通告如下:一、時間: 從2020年1月26日零時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結束。二、範圍: 夾江縣內所有農貿市場、農村集市中的活禽交易和活禽宰殺行為。三、各市場業主要切實做好市場消毒等防控工作。四、對違反本通告的相關責任人,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依法進行查處五、投訴舉報電話:夾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12315夾江縣農業農村局: 5662547

特此通告

2020年1月26日

夾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維護市場秩序警示告誡函

各經營者:

近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為規範市場經營行為,穩定市場秩序,現發佈警示告誡如下:

一、經營者要勇於擔當社會責任,誠實守信,依法經營,積極服務抗擊疫情大局。

二、各食品及藥品經營者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對大米、糧油、口罩、體溫計、消毒液、抗病毒沖劑、板藍根等物資及防護藥品、用品,務必做到渠道合法、貨籤對位,明碼標價;不得借疫情囤積居奇,抬價漲價,不得捏造、散佈、傳播任何不實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三、各市場經營者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暫停活禽交易和宰殺的通告》等規定,嚴禁市場內非法活畜禽交易宰殺,嚴禁非法銷售、購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四、各食品經營和餐飲服務經營者不得采購、銷售和使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各餐飲服務經營者在疫情防控期間不得組織、承辦任何形式的群體性聚餐。同時嚴格按照操作規範,做好經營環境消毒工作。

五、疫情防控期間,我局將加強市場監管巡查力度,一經發現有相關違法行為,將依法嚴肅查處。廣大群眾和消費者對哄抬物價、消費欺詐、食品安全等方面問題,歡迎向我局投訴(投訴熱線:12315)。

夾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夾江縣衛生健康局夾江縣商務和經濟合作局關於加強疫情防控期間群體性聚餐監管的緊急通知各鎮(街道)、縣級相關部門:

近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嚴峻,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措施暨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決策部署,切實保障全縣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規規定和《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3部門關於加強疫情防控期間群體性聚餐監管的緊急通知》(川市監發[2020]5號)文件要求,禁止任何餐飲單位和個人舉辦任何形式的群體性聚餐活動,已經訂餐的應儘快取消或延期舉辦。現就加強疫情防控期間群體聚餐監管相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切實提高政治站位

各鎮(街道)、縣級相關部門要將群體性聚餐監管作為落實關於疫情防控的有力措施抓緊實施,充分認識當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以強烈的責任感、使命感和政治擔當,把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全力展開疫情防控期間群體性聚餐管控工作。全縣黨員幹部不得參與任何形式聚會、聚餐活動。

二、切實強化風險防控.

廣大人民群眾、餐飲服務經營者要清醒認識當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嚴峻性和組織群體性聚餐可能引起疫情擴散的危害性,不得組織、承辦群體性聚餐。要切實加強村(社區)群體性聚餐管理,餐飲服務單位、鄉廚及專業加工團隊在疫情防控期間不得承辦群體性聚餐宴席,要堅決防範從疫情嚴重地方歸來人員組織、參與任何形式的聚餐活動。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要組織居民、村民參與群體性聚餐管控,嚴防疫情擴散。

三、切實暢通舉報渠道

要嚴格執行應急值守制度,暢通12315投訴舉報渠道,及時受理、快速處置違反上述規定的投訴舉報信息,對舉報違規開展群體性聚餐或者非法經營野生動物的行為,要迅速核查,依法處理。開展衛生防疫、野生動物保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等普法教育和宣傳,發揮部門職能作用,最大限度降低疫情擴散風險,最大程度控制疫情蔓延。宣傳部門要在地方主流媒體予以公佈,增強人民群體和社會各界集體防範意識。

四、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對違規組織群體性聚餐活動的舉辦者、承辦者等相關責任人,依據《傳染病防治法》有關法律法規依法查處。

夾江縣衛生健康局

夾江縣商務和經濟合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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