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繳社保且過仲裁時效,勞動者如何讓用人單位補繳社保?

洛雅水晶


樓主您好,未交納社保且過仲裁時效,勞動者如何讓用人單位補交社保?如果說已經過了仲裁時效,那麼這個時候就已經過了兩年的一個期限,就不能夠通過仲裁的手段來解決這個爭議了,當然可以通過勞動監察大隊來進行舉報和投訴處理這個問題。

因為勞動監察大隊是社保部門下屬一個專門核查各個企業正常繳納社保的一個情況的,那麼你通過勞動監察大隊舉報,也是可以解決這方面的一個爭議的。只不過通過勞動監察大隊舉報,也需要提供有力的證據證明你是要企業單位的員工,並且提供出企業單位沒有給你正常交納社保的依據,這種情況下才是可以申請勞動監察大隊舉報,不然的話是沒有辦法受理你的舉報。

在勞動監察大隊出面來解決這個問題之後,那麼就會要求企業單位無條件的給自己的員工來補交社保,因為補交社保,或者說交納社保是企業單位應盡的責任和義務,這也是勞動合同法中明確的規定任何企業和單位都不能夠拒絕為自己的員工來繳納社保,所以說不繳納社保它是違法行為,企業單位必須要執行勞動監察大隊的執行結果。


社保小達人


題主說是未繳社保且過仲裁時效,說明你辭職或是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有一年以上時間了。如果你與單位仍存有勞動關係的話,那是單位拒不參保登記,按照《社會保險法》的有關規定,應當直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是不會涉及仲裁時效的。

關於仲裁時效的問題,實際上有相當多的職工對此是不瞭解的。就象題主一樣,或許是你當時沒注意或沒當回事,當你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後,一年內未向單位提出補繳社保的要求,也未向勞動仲裁機構提出仲裁申請,你應當知道單位不給你繳社保侵害了你的權益,但因你的疏忽未提,過了一年的仲裁時效期。那麼既過了仲裁時效,走仲裁程序肯定是行不通的。

對於這種情況,我們職工不妨走一下信訪途徑也可以,信訪部門是為民解決糾紛問題的綜合性部門,現實中,也經常有走行政程序、走法律程序多年無果的,最後走信訪途徑解決了。

當然我們不能違法信訪,要按要求逐級上訪,違法信訪輕者會受到批評教育,重者會被行政拘留,千萬不要事辦不了還把自己也賠進去。

必要的時候我們也可以通過新聞媒體來向單位施加影響,促使單位為你補繳社保。

總之要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同時我也建議你對單位要充分權衡研判,如果單位現在運行正常,效益也差不多,那可以下點功夫。如果單位半死不活,效益一點也不行的話,快省點心吧,鬧騰半天也不會有什麼結果。

需要注意一點,單位現在不行,你也做了信訪登記,要是能補繳的話,自己先把這幾年補繳了,待單位好轉了再使勁,這樣你是佔主動的。


溫馨社保


補繳社保不受時效的限制,先仲裁確認勞動關係,仲裁不受理後再上訴至法院,法院一定要受理,確認之訴只講事實和證據,沒有時效,確認勞動關係後拿判決書去找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理,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一定要處理,這是他的法定職責,也沒有時效的,勞動監察有時效。


一起去旅遊6


根據提問者提出的問題,像這種情況,各地區執行標準也不統一,因此可向兩方面考慮一下

1.帶上相關資料去社保局,爭取讓社保局的工作人員出面和公司溝通,要求公司給補交社保

2.同時勞動者也要知道,無規矩不成方圓的道理,我們做任何事都要守規矩,按法律規定來執行,成不成要看公司方面的態度了,下次注意就好





2019鈍感力


未交社保並非去勞動仲裁處提交仲裁的,而是去社保管理中心提交申請,要求公司補交,因此,不存在仲裁時限的情況。

社保管理中心接到員工舉報後,會要求公司提交相關材料進行核實,如核實公司的確未交社保,是可以要求公司補交的,並按情節輕重處以相應罰款的。


塵世行走的天堂馬


沒錢沒勢認吃虧!


幸福小老頭518


西安火車站行包房把我們簽定了兩次勞動合不給夲人,是上訴失敗法院判勞務關係不交社保對嗎?


趙振民鐵腰桿


社保不存在時放吧,勞動合同法沒這條款。可查杳


金戈鐵馬147984212


不懂,在線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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