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城鎮兵當兵兩年安置到事業單位,有編制嗎,屬於什麼性質的呢?

🍀苗


有沒有編制,要看安置的時候當地機構編制部門有沒有給你開具增人計劃卡。

2011年開始入伍的士兵不再區分農村兵和城鎮兵,所以2010年的城鎮兵算是非常幸運的了,屬於最後一批拿著安置卡入伍的城鎮兵,算是搭上了末班車。這意味著,兩年後退伍回來後可以憑藉安置卡選擇安置單位。兩年兵退伍能選擇安置到事業單位,這是非常好的了。


安置到事業單位有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安置到事業單位;另一種是安置到事業單位的下屬企業單位,這兩種單位都可以叫事業單位,本質區別是編制的性質不一樣。安置到事業單位的,編辦部門會開具增人計劃卡,這張增人計劃卡就是有編制的憑證。安置到事業單位下屬企業單位的,則沒有這張增人計劃卡,也就意味著沒有編制。


事業單位分為全額撥款、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這三類,無論安置到那一類事業單位裡,崗位都是工勤崗,身都是工人身份,不是幹部身份。安置到事業單位下屬企業單位的,其身份既不是幹部也不是工人,而是類似於企業合同工性質的。

雖然安置到事業單位裡,編制不同,身份不同,工資發放標準不同,但是享受的福利待遇種類是一樣的,都繳納五險一金,都擁有周末雙休和帶薪休假的權利。

我是木子知兵史,感謝你的關注和支持。


木子知兵史


看到這份表格,你心裡會怎麼想?

沒錯,滿滿的幸福感,全是好單位啊!

可這樣的安置,對於轉業士官而言,單位再好,身份的定位還是工勤崗。

近幾年,我們經常聽到一些地方在安置退役士兵上擺困難——什麼編制有限,什麼調整改革,什麼轉業士官普遍文化程度偏低……等等,各種論調。

對上,擺在面前的問題是安置單位有困難;對下,擺在士官面前的是落崗有侷限。

那麼,關於士官編制,為何大家關注的工勤崗沒有發展空間?對於轉業安置的士官,崗位能力受限,面臨的困境有哪些?事業單位改革,取消工勤編,未來士官的轉業安置,是否可以打通崗位編制受限?

1

根據現行政策,退役士兵安置到行政事業單位,其身份是工勤崗。

在機關的是機關工勤,在事業單位的是事業工勤。

工勤崗位帶有編制。目前,除了安置退役士兵之外,已經停止正常的招聘了。

工勤崗也就是我們平常說的工人。

這個崗位只能通過評職稱的方式實現晉級。一般情況下,上士轉業到地方的為初級工,四級軍士長為中級工,服役滿20年的可直接聘為高級工,再往上是技師。

受到崗位的名額的限制,大多數的工勤崗只能到高級,晉級需要培訓和考試。而且,考試拿到了職業資質,也需要單位有崗位名額,才能聘用。

2

轉業士官所安置的工勤崗,現狀是什麼樣的?

大多數轉業士官選擇事業單位落編工勤崗,看重的是回到地方,最起碼有一樣是可以保障的,那就是可以有一份穩定的工作,有一份收入。

從穩定性而言,類似於部隊的這種“按月發放工資”的薪金制。這也是基於現實因素的考量,很多人願意選擇轉業安置。

可落編後的工勤崗,帶來的實際是什麼呢?

體制內的待遇好,工作穩定是不爭的事實,轉業士官能進入體制內,也是比較好的安置了。

但國家的政策是轉業士官進入事業單位只能是工勤崗,也就是工人身份,僅這一點就直接限制了轉業士官的發展。

選擇工勤崗,意味著你的崗位定編基本上就是工勤崗位作為事業單位三類崗位中的一種,相對來說算是三類崗位中最差的。

起點比較低,管理崗和專技崗轉正後就是普通科員的待遇,而工勤崗需要到高級工崗位才能有相應工資。

天花板比較明顯,管理崗和專技崗是有機會拿到處級以上的工資的,甚至還可能轉為行政編制,而工勤崗位的最高級別——高級技師,收入也不過是和副處級差不多。

因為工人身份在現階段是不能提拔的,也就是說,無論你做的多好,也只能是個工人。

想漲工資,只能考中級工,高級工,先不說能不能考的過,即使你考過了,單位也不一定聘用。

以前還有過"聘幹",通過"聘幹"還有可能成為國家幹部,現在很多單位的領導都是以前的轉業軍人通過聘幹上去的,但現在也已經成為了過去式。

3

為什麼大家都願意選擇在事業單位,儘管都是工勤崗?

“旱澇保收”的工資,總比天天過著“沒口糧”的好。

一般而言,士官轉業安置到事業單位,月工資基本在5000元以下,特別是一些二三線城市,工資幅度在5000-3000元不等,還有一些鄉鎮的事業單位,恐怕工資更低。

儘管進入事業單位的工資普遍較低,但選擇事業單位安置成了絕大多數士官轉業安置的不二之選。

國情的發展需要,人情的現實考量,社會的殘酷競爭,穩定總還好過漂泊,這是自古有之。所以對於士官而言,特別是已婚士官,選擇的從重就是事業單位安置。

“有面的”工作,總好過“沒面的”打工。

很多轉業士官認為,轉業後進入事業單位是一份很體面的工作,不僅能夠續接之前的從軍光榮經歷,更能夠讓家人面上有光。

中國人在“面子工程”上一直做的很好,對於士官轉業安置,身份的轉變,成為老百姓,同樣也要接受現實的殘酷與社會的洗禮。

安置到事業單位,這是一種“面子”,有面的工作,是自我和社會給予的肯定。所以,寧願“穿著金褲衩,也不願意穿破開襠褲”。

從眾的“二八定律”是一種常態,轉業士官同樣如此。

某單位2018年到期人員20人,選擇轉業安置佔單位退役人員的80%,而這16人中,真正明白或者說是深思熟慮過的只有6人,其他10人選擇轉業安置,基於父母的遊說,單位領導的推薦,戰友的現身說法,自我的迷茫不定。

而選擇退役復原的人佔20%,也就是4人。拿錢走人,有一定的風險,但是也有一定的機遇。這20%的人,考量的是“有錢總比好過拿低工資好。”抱著一種“不闖一闖,怎麼知道你是不是第二個‘李闖’。”這是一種賭徒的心理,也是一種博命的狀態,幹好了,就好過那些80%的人,幹不好了,也就認了。

這種從眾的心理,可以用在任何企業,任何單位,這就是“二八定律”:20%的人放眼長遠,80%的人在乎眼前;20%的人把握機會,80%的人錯失機會;20%的人計劃未來,80%的人早上才想今天干什麼。

如果說世界上有一種道理,聽了馬上能懂,懂了馬上能用,用了馬上有效,足以對人的一生產生重大改變的,二八定律一定是其中一個。

但很多時候,影響士官轉業安置發展的,是一個或少數幾個相互關聯的關鍵因素,在很長時間裡持續起作用:編制、崗位、定位、格局。

你每天都在做無數個選擇,但是縱觀你的人生,決定你現在命運的,是少數幾個最關鍵的決策。

這就好比你是願意選擇轉業安置還是自主就業一樣,一旦決策了,至少在5年內會影響到你個人的發展空間。

還有比如認為在事業單位工作環境相比之下要比企業好的多,沒有什麼重體力勞動,社會地位也不是很低,如果能夠進入有一些權力機構的事業單位,那麼今後也能夠幫助家人、朋友辦點小事。

在管理上比較人性化,雙休法定節假日一樣都不少,相關待遇也有一定的保障;圖個生活壓力小,日子過得比較安逸。

事業單位工作相對比較穩定,沒有工作流失壓力。相比之下,企業經營的好待遇自然高,但是企業經營的不好,就會面臨倒閉,人員會面臨失業。

4

事業單位取消“工勤編”,轉業士官怎麼辦?

2020年前事業單位改革的一項重點工作就是壓縮編制合併單位,那在這種壓縮編制中,事業單位的工勤崗位是首當其衝被取消的對象。

而且現在政策規定工勤崗職工只出不進。如果在改革中離職或者退休,該編制就被取消了。

那這種政策的影響對於符合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官來說是非常不友好的。

從2009年,事業單位就推行了“全員勞動合同聘用制”怎麼來理解呢,通俗來講就是,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那就是事業單位中的管理崗、技術崗、工勤崗是可以相互轉變崗位工作。

從級別來看,工勤崗分初級、中級、高級、技師、高級技師。工勤崗到退休最多混到技師,管理崗有10個等級發展空間很大,從發展空間來看,工勤崗上升空間狹窄,看不到前途。

唯一的辦法除非就是轉崗,轉崗也是需要條件的,單位再相應等級崗位空缺的前提下,然後競聘上崗。

實際操作中條件苛刻難度較大,至於轉崗要結合單位和個人實際以及當地人社部門規定的轉崗條件、程序文件作為依據,具體還得諮詢所在地人社局。

下面是某省地級市轉崗文件請參考。

目前來講,事業單位工勤崗位就是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的專設的。短期內公益類事業單位,工勤崗不會取消,但從深化事業單位改革角度來,工勤崗最終不再核定自然減員核銷。

近幾年來事業單位接收的轉業士官,大部分聘在工勤崗,少數管理崗,專業技術崗位。

可能有人會疑問,轉業士官工人身份應當聘工勤崗位,那因為事業單位改革後崗位設置方案中“工勤崗位”已經消失,無崗可聘。

工人身份轉管理崗位身份不變,檔案中還是工人身份。

事業單位已經擱置了幹部身份,不再以身份管理了,已經實行全員聘任制崗位管理,不拘身份用人才,只憑才能聘崗位。

從工勤崗競聘到管理崗位,肯定是有一些硬性條件,各個地方政府關於這方面的規定可能會有所不同,主要有以下條件:

一是單位有相應的空缺的崗位。也就是單位的管理崗必須還有職數沒有使用,這個條件不管什麼地方都絕對是要滿足的。這對於轉業士官而言,轉崗的機遇也是在單位現有條件下而實施的,一半機遇,一半環境。

二是學歷要求。這個的要求不高,一般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就可以了。轉業安置的士官,一般都在服役期間獲得了軍隊自考、成考等相關的學歷,這一點是可以考量的。

三是考核要求。近幾年的年度考核肯定要合格,有些地方還要求有一次優秀。

四是轉崗考試。一些地區還規定轉崗人員必須參加轉崗考試,成績合格者才有資格申請轉崗。

五是單位同意。對於是否轉崗聘用,單位擁有決定性的權力,如果單位領導不同意轉崗,那基本就沒戲了。

5

說完轉崗的問題,再來說說“錢袋子”的事。

提到轉業士官安置,其實最在乎的一是穩定,二是工薪。

事業單位工勤崗採取“退一減一”的原則取消編制。隨著《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修改,事業單位人員從“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

確立崗位轉崗工作制度,既事業單位員工可以在管理崗位、技術崗位、工勤崗位之間互相轉變崗位工作。

那麼,事業單位工勤崗轉業士官轉到管理崗,各種待遇會下降嗎?

先來看看兩張表:

事業單位員工的工資一般是由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各種補貼。

事業單位管理崗人員崗位工資:標準從1390元至4770元,薪級工資標準從215元至6355元。

而事業單位工人的崗位工資標準從1360元至2010元,事業單位工人薪級工資標準從185元至2047元。

從兩個崗位的工資待遇情況來看,工勤崗轉管理崗未來的待遇會好一些。

6

任何政策的調整,都是有它一定的歷史背景和現實因素在做考量,對於轉業士官而言,既要理性的看待改革,又要從自身找原因。

對於目前還在事業單位的工勤崗士官,做好兩手準備:一是做好能力的提升,這種能力的提升不僅僅是工作上的內力,更是你適應外在的環境。二是加大技能的提升。“工勤崗也是有天地的。”這就在於你怎麼看待這份工作,是把它當作求穩定混日子的平臺,還是把它當作求晉升過好日子的事業,都是基於你個人的定位。

當然,轉業士官身份問題,雖然在這個時代已無意義,但是在具體問題上(各種提拔、遴選首先要求幹部身份),這總是繞不過的坎,所以想提拔幾無可能;想掙大錢,就更不可能。唯一優勢就是地位相對高,面子有光。

而國企已完全淡化身份,上升沒有壁壘,各憑本事,大的國企待遇相當可觀,工作還穩定,形象點可以說提前簽了二級軍士長。唯一不足就是地位相對低,但也只是相對,在絕對的高收入面前這算什麼?

應該看到,退役士官的現在才是最好的徵兵廣告。

只有退役後的大多數在不斷走上人生上坡路,我們才能說當兵真的好,大家趕快來。假如退役後的大多數都走向了人生下坡路,那大家就會說千萬別當兵,你看那個誰誰誰,現在多慘。

全社會都有義務關注、幫助退役士官生活得更好,不僅是因為他們曾用青春為國奉獻,還因為他們的現在,直接決定著未來有沒有人替大家去保衛和平。

所以,士官選擇轉業安置,豈是一個工勤崗能說完的?


千佑2017


100年都不會打仗的,等正真發生戰爭了,上過戰場的退伍軍人,才應該好好的安置一下


用戶93006560184


安置卡回來全部安置執法局當城管


sgjkkjb


沒有編制算什麼事業單位。???


有正義有正義感


看什麼地方,有些地方是工勤編制,有些地方是勞動合同工


隨編隨想


軍人屬於生命高危險工種為何不能提前退休?


知足者常樂141420765


當兵應該安置,兵應該沒有農村和城市區別,打仗時候都是一樣,才能定軍心安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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