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的農村真的會集中居住嗎?

三農領域創作


未來的農村真的會集中居住嗎?這個毋容置疑,即使政府不引導,不出十年,絕大部分偏遠農村村莊將人去屋空,剩餘的也是老弱病殘。為什麼這樣說呢?人均耕地少是主因,守著一畝三分地別說發家致富,就是基本生活也難以保障,實在讓人看不到希望。另外男女比例失衡使娶媳婦難上加難,再不走出去將斷子絕孫,那些把農村說的天花亂墜的都不是身處農村的人。當下農村的現實情況是有能耐的進城買房落戶,其餘的大部分或在縣城買了房,或在鎮上買了小產權房(娶媳婦容易,孩子上學方便),即使沒買的也是努力爭取。雖然現在農村還有人但也是老年人居多,隨著時間推移,老年人慢慢消失,農村消亡是大勢所趨。怎樣看待這一情況呢?是好事還是壞事呢?本人認為利大於弊,城鎮化是社會發展趨勢,便於人口的集中管理,減小社會治理成本。平時村裡幾乎沒人,村委班子一個不少(村委三人,黨委三人,上級駐村幹部二人,一個村醫,戶籍人口二千人),無所事事,除了應付上級檢查其餘的就是脫貧扶貧,問題是老弱病殘有能力脫貧嗎?另一方面人口集中居住有利於土地流轉,集約化經營,有利於土地成片改造,糧食安全能夠確保,土地摞荒問題也就解決了。既然農村式微是不可逆的,那麼政府應該怎麼應對呢?本人有兩點建議,①從政策層面因地制宜,加速推進合村並鎮,完善中心村鎮的基礎設施,儘快出臺小產權房的解決辦法,為合村並鎮鋪平道路。②停止大水漫灌式的新農村建設,杜絕形式主義,集資建的學校建成了沒有了學生,推廣的沼氣池勞民傷財幾乎沒人用,不切實際改的廁所成了擺設,一次又一次的水利建設往往虎頭爛尾,年復一年的刷白牆更是成了面子工程。與其鉅額支農資金被浪費,為何不用來改善農民民生呢?在推進合村並鎮過程中,政府應加大力度引導補貼合村並鎮,提高農民的養老待遇,解除農民的後顧之憂,使合村並鎮順利進行,集中解決孤寡病殘老人,集中補貼土地改造、種糧大戶,使支農資金確確實實用在實處。到那時,新農村建設不就水到渠成的完成了嗎


酷炫寶貝6


這個我來回答吧,我家就是新農村建設的第一批實驗的,那是08年地震後我家老房子沒了。準備在原址重建,但是村委會說我們這種情況的人家比較多,再加上地震前就在宣傳這個新型農村聚居點,所以我們就把老的宅基地還了林,而後在一個地方選址我們四十多家人和鎮上,村委會一起商量圖紙,看到第八套圖紙後確定由這種兩層小洋樓為房子最好,畢竟都是農民要考慮一下農具啊什麼的堆放問題,還有一種方案是六層的小區房,但是感覺不是很實用,所以現在的第二批次的都是兩層樓,以後都會集中居住把土地重新規劃,像我們這十畝為一個方格(以水渠,道路劃開)用以承包出去,不想承包出去自己種的話澆水啊運輸啊都很方便





彭州八零後農民


未來的農村真的會集中居住嗎?我告訴你,別說是未來,就是現在,也有不少地方已經開始了集中居住。從我國城鎮化發展的進度來看,農村集中居住也將成為新農村建設的一大特色。

1,集中居住,有利有弊。隨著城鎮化的大力推進,每年都會有些地方搞合併村莊,集中居住。但是我們也要看到,集中居住,有利有弊。有利的方面,一是可以騰出大量土地,二是可以節約管理成本,三是可以集中資金,搞好合並後的村莊基礎建設,提升居住環境水平。弊端是,一是農民種地不方便,二是可能增加生活費用,三是拆遷補償不足以購買安置房,因而加重負擔,四是破壞了農村居住環境,失去了傳統的農村風貌。

2,集中居住,要量力而行。合併村莊,工程浩大,需要大量資金投入。這就出現了一個很大的問題,錢從哪裡來?如果沒有這個經濟實力,最好不要輕舉妄動。在近幾年的報道中,脫離實際,盲目動工的新農村建設項目中,不乏半途而廢,勞民傷財的例子。如果具備了這個實力,不需要農民掏錢,而是讓他們以舊換新的住進新房,這當然皆大歡喜。如果讓農民再添加幾萬十幾萬,才能搬進去,那他們肯定是不願意的。這樣的集中居住,農民不歡迎。有多大財力辦多大事情,脫離實際的事情,千元不要搞。

3,集中居住,應因地制宜。也就是說,有條件的地區,比如城鎮化率高,農村人口少,適合規模化種植的地方,當經濟條件允許以後,可以適度進行。因為這是一個漸進的過程,絕對不能急於求成。同時,要根據當地風俗習慣,風土人情,既要適合居住,又要保留地域文化特色,建築不能一個模式,千樓一面,那是很不美觀的。不能搞了集中居住,卻破壞了文化傳承,弄得不土不洋,不倫不類,失去了民族特色。

我國大約有70萬個村莊,有些地方條件惡劣,自然災害頻發,不適合居住,確實應該搬遷到條件好的地方,合併居住。但集中居住模式並不適合所有地區,因此不能搞一刀切。適合並則並,不適合則保留原狀,把有限的資金,用於改善農村環境,用於改善民生問題。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新農村。


十里八村眾鄉親


未來的農村真的會合並嗎?農村合併,也叫做合村並鎮。是新型城鎮化的一種探索,未來是不是會普遍推行,現在下結論為時過早,不過很多地方的實施效果不錯。當然也有反對聲音,認為合村並鎮對種糧老百姓好處有限,反而沒有了農家小院造成諸多不方便。

1、合村並鎮是不是大勢所趨?

其實,很多地方的成功經驗,讓合村並鎮的好處顯現出來。比如說,傳統農村大多是居住散亂,往往十幾戶或者幾十戶人家就是一個村組。這給配套投入帶來嚴峻考驗,也容易造成浪費。比如說,集中自來水接入戶;電路接入戶;互聯網接入戶。還要垃圾集中回收處理、汙水集中回收處理等。合村並鎮後這些問題都迎刃而解了。

2、合村並鎮給老百姓帶來什麼好處?

其實,合村並鎮以後,家家戶戶搬進百十平方的樓房。乾乾淨淨,傢俱家電樣樣齊全。生活一下子進步了20年,再加上小區超市、早餐店、醫務室、老年人活動室等樣樣齊全,極大地方便了老百姓的生活。再加上,保安和保潔服務到位,農村常見的髒亂差再也沒有了。

3、為什麼有些人反對合村並鎮?

其實,任何事情不可能所有人都贊成,合村並鎮也是一樣。有人說,原來的農家小院,動輒幾百個平方米,現在樓房最多160平方,還要掏錢補差價,老百姓吃虧了?其實,這是誤解,原來的農家小院基本平方米,大都是超宅基地規劃多佔的,屬於違章建設,本來就要拆掉。再加上,一家三口或5口160平米已經很寬敞了。你家又不是足球場,要那麼多幹什麼。

4、合村並鎮是未來農村唯一方向嗎?

這個當然不是,因為,新農村建設探索中,有不少有益的探索。比如說,美麗鄉村建設。就是保留原來的農村特色,不大拆大建,在原有特色上下功夫。還有,比如說少數民族特色村寨,儘量修舊如舊展現民族特色。凡事讓老百姓富起來,日子好起來的新農村建設方式都可以嘗試。百花齊放,讓老百姓真正幸福起來。






小王的農村故事


在7月23日省委全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省委書記婁勤儉說,蘇北地區農村群眾住房水平普遍不高,如果再不重視解決,等到中西部地區通過扶貧搬遷等措施實現脫貧後,蘇北就可能成為全國農村住房條件最差的地方。

從百姓視角找“痛點”,在省委書記眼裡,“改善農民居住條件”是民生實事的重要一筆。

婁勤儉在豐縣調研時說:

實行集中居住是廣大群眾的願望,也是鄉村振興的需要,要認真學習借鑑省內外經驗,緊密結合實際予以推進。

在蘇北部分縣委書記座談會上,省委書記婁勤儉格外關注農民集中居住問題,他強調:

推進蘇北地區農村群眾按照城鎮化規律集中居住,既有利於鄉村振興,也符合群眾願望,順應“四化同步”要求,各地的探索實踐充分證明了這一點,要有計劃有步驟積極實施。

要按照“強富美高”的要求高水平系統規劃,確保集中居住後群眾的住房條件、生活環境、服務保障和文明程度有顯著提升。

要建立良好的機制,切實解決資金的籌措、運作和群眾公平享受優惠、穩定就業等問題,真正讓農村群眾過上與時代同步的現代城鎮生活。

要堅持實事求是,根據實際情況分類推進實施,尊重農民意願,支持改革探索,通過成功案例示範和生活實質性改善來引導群眾集中居住。

農民集中居住的好處

1,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改變農村目前的衛生情況問題特別是農村廁所問題!

2,進行集中居住以後那麼相關的基礎設施肯定也會跟著上來,例如:學校,農村衛生院,購物所需的超市等等,有了這些以後孩子上學更方便,同時能享受到更優質的教育資源;從此告別下雨天的“水泥路”;有個頭疼腦熱的看病也方便了;買個油鹽醬醋再也不要跑那麼遠了!

3,進行了統一規劃集中居住,必然會配套相應的廣場以及娛樂場所,進一步提高了農村的生活質量!

睢寧集中居住:一場從顏值到品質的鄉村蛻變!

關於農村房屋拆遷需要了解的那些事

農村房屋拆遷與城市房屋拆遷補償有什麼不同?

農村宅基地上自建房屋是為了保障農民的居住權而產生的,但由於農村房屋本身是不能上市流通,所以,農村房屋拆遷補償,不能像國有土地上房屋那樣,有明確的市場價格參照。而是一定以保障被拆遷農民的居住條件和生活水平不降低為基本的出發點。

如何補償?

為了更好的安置拆遷農民,各地按照經濟水平標準制定了不同的補償標準,在房屋拆遷過程中,除了房屋本身的補償以外,還有宅基地補償、安置補償等各方面的補償,目的就是為了讓廣大農民能夠安心搬遷到新家。

不是人人都能夠領取拆遷補貼

不過雖然不同地區的房屋拆遷補償標準不一樣,但也不是人人都能夠領取拆遷補貼的,如果存在以下幾種情況的,即便房屋被拆遷了農民們也拿不到任何補償。

一、喪失了經濟價值的房屋

根據相關規定,如果在房屋拆遷的時候,房屋已經多年無人居住導致房屋破敗甚至坍塌的,這樣的房屋已經喪失了經濟價值,因此在拆遷的時候是不會給予任何經濟補償的。

二、臨時佔用土地修建的建築

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臨時佔用土地修建房屋且超過兩年的臨時建築,在拆遷的時候不予任何經濟補償。

三、無主的房屋

現在隨著農村人口的大量遷移,很多農村家庭已經舉家搬到城市,留下的老人因為去世之後導致房屋無主的情況。這些無主的房屋理論上也應該被村集體收回,如果在拆遷的過程中被徵用了的話,因為房屋所屬權的問題,也不會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建設農村集中居住區,是為了改善農村居民的人生活環境,滿足農村居民對城市化生活的需求,讓農民共享改革發展的紅利;但建設農村集中居住區,不是搞商業開發,也不是搞房地產。小部分人指望以此一夜暴富,還是收起您的小心思吧。只享受,不付出......到哪說理去!





機車手甲強龍


按照趨勢會的,會安照德國及美國模式規劃發展,農村家家戶戶以後種地不可能了,現在的小孩也不會種地,甚至都不知道底在哪個位置,以後會大量的承包給個人或者企業或者政府(類似於古代的地主),全部大型機械化,農民確權土地證後及60年不動地的趨勢顯而易見。然後農民會按照各地區規劃向城鎮聚攏,原村莊會開發成土地(例如種莊稼等)。


農村大牙哥


事物總是在變化中發展,又在發展中變化。中國封建社會幾千年,人民吃不飽,穿不暖,居無定所,譏寒交迫,是一個富人吃窮人的萬惡社會。新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心全意服務於廣大勞動人民,一掃舊貌換新顏。人民有吃有住穿得暖,賽過地主都成仙。科學種田,機械化規模化綜合化環保化發展農業,勢在必行,是客觀規律,不以個人私利為轉移。農村居住集中化城鎮化利多弊少,還需廣大農民理解支持。農村城鎮化,必須解決好新居與農機具停放,豬牛羊雞鴨養殖圈舍規劃,同時解決人畜糞便無害化處理,作為高效農業的綠色有機肥料,變廢為寶循環再利用。使農民有一個生產發展與居住的合理環境條件,這是不可忽視的民生問題。願祖國的農業有朝氣蓮勃的大發展,再鑄農業輝煌。


漢昌177



糧食貿易公司


按照中國目前的法律體系,《物權法》、《土地管理法》等,農村宅基地對於農村居民是屬於保障性、福利性的,因為其可以無償申領,但僅限於本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房屋作為不動產,屬於個人私有的合法財產,不容侵犯。另外,由於我國屬於房地一體的處理模式,也就是房隨地走,也就是賣了房,地也跟著房走。目前,十八屆三、四中全會明確了宅基地、承包地等屬於農民的,且長久不變的,還明確要賦予農民更多的財產性權益,也就是讓農民也參與到城市化中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中。目前,還有一些限制,宅基地和上面房屋只能出賣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但是,國家也在探索新的模式來還原農村宅基地和地上房屋的物權性質,也就是像城市商品房一樣能出賣等處分收益。讓農村集體土地和宅基地以合理合法方式進入市場。

政策是這樣的,在一步步進行,相信未來可以大有可為。從目前看,村成員的集體經濟組織和村集體的體制不會消失,宅基地和地上房屋也會是農村居民手持的有巨大市場價值和潛力的私有財產,所以,戶口在農村,有地,以後肯定會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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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們這兒的實際情況是不適合合村並鎮集中居住的。原因是,其一,有人以合村並鎮可以騰出土地擴大種植為由極力推動合村,是不貼實際或另有所圖的極左論調。為什麼呢,因為農村現在亟須解決的問題是部分田地產值低效及老人婦女種田問題,出路是克服各種矛盾加快土地流轉和整合,建立發展家庭農場以促進農業增產解放生產活力。至於並村騰出的那點地的產值和新型農場所帶來的種養高效產能釋放相較,完全可以忽略,所以並村騰地是藉口不是理由。其二,現在的農村是集幾十年開放之聚力建設成的,是農民幾十年辛勤打拼的勞動結晶,房舍堅固美麗宜居,其中不乏高造價高規格的,百萬房產比比皆是甚至上千萬的建築也不在其少,大拆大建不僅是一種文化破壞是一種資源浪費,合併後的統一新建房舍不論質量造價還是宜居程度是遠遠達不到現有水準的,拆建合併農民從心裡是不答應的。其三,國家已經給出政策允許市民租住農村生活消閒以利於農民增收,如此以來,現在的村莊鱗次櫛比風格迥異土香土色寬敞宜人,正適合城裡人田園消遷的志趣,城鄉兩便各取所需,拆並實不可取是一種挽不回的損失。其四,合併的初心是因為農村人口流失減員而引發,試問合併以後的農民就不會再行減員轉移嗎,幾年之後又空殼是否又拆又並呢,這樣的折騰,只有建築商和某些利益既得者喜歡,對農村對農民則百無一利。所以農村大拆大建宜緩不宜急宜穩不宜貿,要因地制宜因勢利導,絕不可利益驅動頭腦發熱一通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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