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最高人民法庭”之后: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文 / 化定兴(湖南《清风》杂志记者)



想要采访黄志佳,缘于网络上看到他写的一篇文章——《别了,我的“最高人民法庭”》。我先是心里嘀咕:听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庭是什么机构?点开一看方知,44岁的黄志佳在湖北建始县官店镇法庭工作了11年,那里平均海拔1500米以上,被称为“建始屋脊”,法庭也由此得名“最高人民法庭”。


文章里的配图也引人注目——黄志佳站在飘满白雪的山间小路上,目光坚毅地望着前方,特别契合文章氛围。我突然想到了“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的词句,陡增“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的伤感。


离开“最高人民法庭”之后: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文章记述了黄志佳进入官店和离开官店时的感受,朴实无华却令人动容;有点碎碎念,但却很真实。比如最初知道自己被调到官店时,他的心理上是抗拒的,没有“我是革命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的淡定。知道自己要调走后,也并没有喜出望外,而是感觉突然和不舍。


所谓文如其人,即使没有惊天动地的大事,他笔端流露出的真性情便让人钦佩。因此,我决定拜访报道一下。


搜索资料才知,虽然不在江湖,但江湖上早有他的传说。作为一个法官,黄志佳视法律为上帝。2006年,他持中央党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报考司法考试时被拒绝,2007年,他将中央党校告上法庭;后来,他因自己的新浪博客被关将新浪告上法庭。


法官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再正常不过,这才是真正的懂法、用法,而不像有些人知法、犯法,但在当下的环境中,敢告中央党校,需要莫大的勇气。我对这个人的敬意又增加了一些。后来他对我说,案件简单,但还是研究了很长时间,这种事必须慎之又慎!否则会很被动。



3月4日,我在建始见到了黄志佳,他很客气、随和,下班后就开始叫朋友一起和我吃饭,交谈时不断在方言和普通话之间切换,完全没有金刚怒目的样子,倒是多了些菩萨低眉的风采。


第二天,他举行家宴款待我,萍水相逢,这样的举动无疑是很真诚的。吃饭期间,他的电话不时响起,他就从随身背的包中拿出笔记本记录。黄志佳告诉我,随着年纪增大,记性不太好了,别人询问或交待的事需要记在本子上。


离开“最高人民法庭”之后: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在和我的交谈中,黄志佳讲的最多的就是做人做事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既不想做后进,也不想当先进。正如尤维纳利斯说:“良心就像用一根无形的鞭子,在随时随地抽打我们,充当我们的刽子手。”


在官店,黄志佳做了不少法官以外的事情,让他在当地有了声望。不管是“天二”公路的改造还是“黑水”事件的解决,他的目的不是升官,也不是发财,而是为了大家,是出于一个公民的良心。


他的一位朋友倾城说:“在许多人眼里,这位搬起石头砸天的体制中人既有些吹皱一池春水的多管闲事,更有点堂吉诃德式的偏执。”



同事章志方到官店工作时是远道而来,黄志佳为了给他接风,让章志方喝了点酒,不曾想,小章本就有感冒在身,不胜酒力,一下就晕了,后来的三天,黄志佳天天在家里给小章熬稀饭,这不仅是一个上司对下属的关心,更是一种朋友间的照顾。


2015年正月,官店冰大雪大,没有水电,小章家里远,除了正常放假外,黄志佳准许小章继续放假7天。而按照制度,他的权力只能批准一天。县法院纪检组检查工作时发现了问题,于是给予了两人警告处分,黄志佳向县法院申请复议,但被驳回,他又向恩施州法院申诉,法院领导质疑他:难道你不知道制度吗?黄志佳笑着说:“我知道我只能批一天,但我是一天一批。”对于这样的解释,领导也笑了。后来,黄志佳的警告处分被撤销。黄志佳告诉我,他知道越权了,从情理上对不起领导,但是规章制度和人的生命相比,他选择了生命健康权。


离开“最高人民法庭”之后: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2015年11月19日,虽然还只是下午六点多钟,外面却早已伸手不见五指了。黄志佳和同事老张正在办公室看电视。当事人刘某搀扶着她六十一岁的母亲柳某来领钱。2015年5月20日,柳某被王某驾驶的面的车撞倒,左腓骨骨折。9月9日,柳某将王某和面的车的承保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始支公司告上官店口人民法庭,要求赔偿损失。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建始保险公司赔偿柳某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16940.00元,王某赔偿柳某鉴定费820元。


到县城领取建始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款,回来顺道到法庭领取王某的赔偿款,赶了120多公里路,本来就晕车的柳某呕吐得十分厉害,有气无力。


“我们可以加班,但银行下班了,手续今天办不好了”,老张解释道。


“那怎么办呢?我晕车,再到法庭一趟,坐车都是要我的命。我为治病欠别人的钱,说好了今天还的”,柳某痛苦地说,眼泪快要流出来了。老张和黄志佳身上总共不到100元钱。


“我上街把自己私人工资卡上的钱取820块先行垫付吧”,黄志佳说着,发动了车。凭印象往前走,从法庭到集镇,5.8公里路,他花费了40几分钟。


关于黄志佳的办案故事还有很多,他的宗旨就是司法为民,“衣带渐宽终不悔”,并努力将矛盾解决。



在当地,黄志佳是出了名的大孝子,他的父亲去世早,母亲为了养育几个兄弟姐妹,付出了很多,身体也落下了不少毛病。工作22年来,黄志佳到哪里就把母亲带到哪里,全力满足母亲的需求。他说:“对家庭要有感情,公而不能忘私,只能适当的克服。”


2015年7月13日,黄志佳的母亲去世。他在文章里写道:“我尽力稳定自己的情绪后,用手帮母亲合拢了眼睛,把她的头扶正,把她卷曲的双腿尽量摸直。天,漆黑一团,我一直坐在她床边,等待正从县城往回赶的妻子和儿子。母亲生前最怕孤独,她走了,我还是陪伴在她身边,我怕她孤独啊!”读来让人动容。如今,每次谈起母亲,黄志佳都倍感愧疚。


离开“最高人民法庭”之后: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良心,似乎是这世界上分配最公平的东西,因为不会有人说自己缺。然而,要做到对得起良心,殊为不易。说的学术一点,“良心不只是一种直觉的情感或情绪,而且更是一种基于道德知识的、针对具体事情和境遇的实践性判断和行为。”


而从良心情境来看,行善需要勇气,拒绝作恶则可能需要更大的勇气(徐贲语),那怕是平庸的恶。黄志佳显然属于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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