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于真实!员额制改革后西部检察院和法院之“大不同”

前几天和一检察院朋友闲聊。

我无意中问起:“小高,你们检察院现在忙不?”

“说实话,不忙!”小高说得斩钉截铁。

“你们的员额检察官也不忙吗?”我忍不住续问起来。

“不忙,不过说忙,也就是公诉部忙了,但是咱们这小地方,市检察院一年也没多少公诉案子,他们的忙,也是和其他部门相对而言的。”

“哦,那真是比我们法院要舒服多了”

“那是,我们的员额检察官很多都无案可办,不是不想办,是真的没案子办”

“不会吧,你们检察院的职权不少于我们法院呀”

“我们都是被动型职能,比如说民行、控申的监督职能,都是需要主动找案子办的,可是谁愿意主动去找你们法院、监所的麻烦呢,再说,你们法院的民事行政案子,我们检察院的很多员额检察官也看不懂呀,每次只能改改标点符号和错别字”

“哦哦,那其他部门呢”

“我们研究室、案管办等部门的领导都入员额了,可是都没案子办,研究室一不用写材料,二不用写论文,一年组织召开两次检委会,每年编发几期杂志,真的挺轻松的”

“那你们怎么算案子呢”

“公诉的案子当然最实在了,其他部门什么检察建议之类的都算办案任务,能靠上办案任务的都往上靠,你们法院不是有个领导调到我们检察院了,一开始他很不适应,发现各个办公室的门都是闭着呢,打开门一看,人都在,但很多都在抄写学习笔记,而说你们法院呢,门都是开着呢,都在办案,甚至有的人在楼道一路小跑,忙的不亦乐乎”

“那其他非办案部门呢”

“非办案部门如办公室、政治部和你们法院一样,不过我们的法警队真是个利好的部门,又不用押解、值庭,压根就没多少事,这是我最想去的部门”

“噢噢”,我顿时陷入了沉思。

想必很多法院的小伙伴和我一样,听到小高的一席话,无不追悔莫及,当初何不考取检察院,工作又轻松又容易入员额。同样的入额比例,检察院人少。同样的责任,法院是被动办案,检察院是有案才办。作为加班已成为常态的一线法官们,看到隔壁公司的怡然,不知道作何感想。


但任何事情都如同硬币的正反面,人生也处处体现着平衡二字。作为法院的同仁而言,在日复一日的办案中所积累的司法实务经验、在无以复加的忙碌中所收获的成就感自然无法同日而语。有人说,改革后,检察院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而法院则是“案多人少”矛盾愈发加剧,是的,当长年累月的加班疯狂透支着身体,当法官病倒、累倒的噩耗频频传来,当法官被刺、被杀的报道频频见于网络,我们或许更向往隔壁公司的云淡风轻。

然而,从另一方面论起,我们和检察院同仁的起点完全一样,都是经历了司考和公考的双重折磨,但法院人却在办案的淬炼中使其司法技术能力愈发精湛,而检查人由于业务的刑事属性以及改革后案件量的锐减使其司法技术能力日渐退化。因此,不少法院青年法官有辞职从律的底气和实力,而却鲜见青年检察官辞职的。作为大多数的律所,他们更欢迎深谙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审判实务的法官,因为他们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任的实战兵。所以,作为法院人,不必刻意羡慕,因为,在法院工作为你提供了多重可能,提供离开体制的能力。


我想小高说的可能仅仅是个个例,不具有普遍性。因为检察院的职能相对“隐性”,不为大众所知。而法院的职能相对“显性”,人人皆知其然。笔者想说的是,检察院的职能必将脱虚向实,法治社会的建设更离不开检察人的倾力倾为。但更希望的是,无论是法院抑或是检察院,都能在忙于不忙之间找到那个恰如其分的平衡点,因为,任何以牺牲健康乃至生命的工作都不是我们所希冀的初衷。

过于真实!员额制改革后西部检察院和法院之“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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