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老闆存在違法違規操作,員工可以舉報嗎?後果是什麼?

碰碰時光


如你不想在他那幾幹了是完全可以舉報的,舉報後很可能會被辭退的,以後找工作是有相當困難的,因現今大多都是私營企業,多數老闆為了能多賺錢,或多或少都會做出些違規之事的。

所以你如是為舉報自己老闆被辭退了,知道你被辭退原因的不會用你的,他們會認為你這是一種背判,


海嗨嘿


完全可以舉報,只要蒐集了充分的證據,而且證據確鑿,要舉報老闆存在的違法違規的操作並非難事;當然這種的所謂違法違規畢竟存在一個程度問題,只是雞毛蒜皮的小事,即使受理,也是調解為主,於事無補,反落得個秋後算賬,有可能飯碗不保。

其實老闆如非有重大的違法違規行為,嚴重傷及自己的利益,採取協商總好過舉報的,因為,任何事情都是有後果的,關鍵是自己是否可以接受和承擔。

如果只是個人權益受損,遭受到不合理待遇和委屈,大可以“東家唔打打西家”,辭工走人,另謀高就。因為說到這種所謂的“違法違規”有可能是認知和角度問題;舉報後,不論結果如何,亦是很難繼續幹下去的了,反而產生了交惡,影響日後發展。若是老闆存在著嚴重的違法違規操作,讓大多數人的權益都受到損害,哪就完全可以實行聯名舉報、投訴了,這種舉報行動只要違法違規的證據確鑿,基本上勝算很大。如果這種行為在社會上也產生一定的不良影響和作用的,就更加應該舉報了。


老樹時光倒流


這樣的問題嗎,如果你是擔負有點責任的員工嗎。一,你可一單獨找老版和他談一下,後果的力害關係問題,近量的別造成了違法亂紀的行為問題。二,如果無法可談嗎,出現了問題,有承擔不了的責任。如果你任為又野不起人家嗎,你就想方涉法的,離開這個責任崗位為上則吧。三,他的違規違法操作問題,對單位,對眾位員工們有偽害嗎,那肯定是有利潤的違法違規操作了吧。你為了晚救單位別造成了違法行為,為了眾位員工的安全,履行國家的政策使始。你就應該上有關部門去舉報他,早日回覆正常合格的,正常操作,是正確的思想吧。我說的對不對嗎。請你看看,大家朋友們,怎麼評論的吧,謝謝。,,,


長青93408428045


假如老闆存在違法違規操作,員工如果掌握證據是完全可以舉報的,這是公民合法權益。但是這樣做的結果存在兩敗俱傷的可能性。

一是對老闆而言,視違法違規的情節及後果,輕則面臨整改重則面臨罰款或其他處罰,對老闆不利。

二是對舉報員工而言,可能要面臨秋收算賬,打擊報復或給你穿小鞋乃至辭退等風險。


老當益壯41148740484


企業崗位職工在操作中必須按要求認真操作,不得違規違紀。一但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向安全人員反映,由單位安全負責人攜同崗位責任工人向生產企業負責人陳述事實,講明事故可能發生的因由及後果,建議停止生產排除隱患。如果企業生產方拒不改正的,可以依照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辦法等相關規定,通過書信、電話、電子郵件、走訪等形式向所屬地安全監管部門舉報,責令企業方停產整頓,並同時對其處以罰款的處罰。

員工舉報企業違規生產,可以幫助企業及時排除事故隱患,避免遭受巨大損失。同時,也確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免受損失,是值得表彰和鼓勵的利國惠民之舉。因此,受理部門會根據相關法規,對舉報人實行獎勵,具體按處罰金的15%計算。最低獎勵3000,最高不超過30萬。

同時,為了嚴防被舉報者進行打擊報復,《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辦法》第十一條第15款中有明文規定,即參與舉報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未經舉報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舉報人身份、住址、舉報內容及獎勵詳情等相關信息。違者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因此,各崗位員工以及各部門安全人員不要有任何顧慮,積極投入和參與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認真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讓警鐘長嗚,以確保廣大職工的生命和企業的財產安全得到切實的保障。


喬希軍


我的看法是,家有家規,廠有廠規,不服從領導就別打那份工。

再說,大人物想幹什麼就幹什麼!

小人物能幹什麼就幹什麼!

你是小人物或是大人物?



戲緣女王


老闆違規違法,員工會不會舉報,能不能舉報,這個對於員工的利益來說的,若果老闆是違規的操作,而你又從中獲得很大利益,你會舉報嗎,傻子才會呢,你沒飯吃時,誰會賞你一個饅頭,不可能,我只是說實話而已,當年一分錢都沒有,你在人群裡說話插嘴你都困難。所以,老闆違規違法跟我沒關係,但我不會幫他做違規違法的事。反正我不會舉報。

如果是損壞我的利益,我肯定會舉報,首先,我就不說的那麼高大上,說什麼社會問題,我就只顧個人問題,就算我自私,因為我是窮人,我不自私點。我沒飯吃。



西南山樵書法繪畫


老闆違規涉及面較廣,尤其以偷稅漏稅比較典型;在私企裡上班違規操作也屢見不鮮、不過在工作中發現問題,還是立即會向老闆報告,至於‘它`解不解決整不整改、就不關我的事了!

因為在那個年代,出來打工的生活都不富足、只要不設計到本人利益,一般的人都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在工作中發現問題,還是會履行職責、立即上報告之其後果嚴重性。如果到了是非解決的地步,老闆是深知後果的嚴重性、都會掂量掂量,然後想辦法解決。

這就是八十年代普遍存在的一個陋相,隨著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老百姓都能掙到錢了、這種現象也正逐漸消失!

沒有老闆願意耍橫,質量要求及後患都是得過且過、一拖再拖!因為那時創業的確太艱難了,處處都要錢、老闆不精打細算,‘它`這個廠還會發展得起來嗎?所以那時打工仔,看到問題會向老闆反映;但更會團結一心來共同抵禦來至四面八方‘問題`,因為打工仔的內心還是比較感激老闆《平時對它們不錯》、也清楚老闆的無奈及艱辛……!





吾聖


如果企業老闆存在違法違規操做,員工不僅可以向有關方面舉報,而且應該受到鼓勵和獎勵,這也是企業員工對企業對社會的負責任精神。只不過這種舉報行為可能會影響所在企業的形象和企業的短期一時的利益,會受到企業老闆的報復打壓,所以對舉報者的保密保護措施要加強,否則員工可能面臨被開除或其它形式的報復。


老百姓寧


老闆違規操作,十有八九存在。比如8小時工作制。企業為了利潤,有的單子進來,需加班加點,肯定會超時,比如十個工作小時,長的可能十幾個小時。不然,勞工工資不會上六千或八九千一個月的。至於應付檢查,老闆開會已統一口禁。8小時。至於員工是否舉報,或結果,一般在老闆管理層,和下面日常關係不錯的話,是不會有員工舉報的。就是舉報了,這個人,也肯定不幹了。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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