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打、拘禁、拍裸照……她被抓後說“我是未成年人,以為關兩週就放了”

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不“一放了之”是一種保護。2019年11月,央視《夜線》曾公開報道了這樣一起令辦案民警驚呼“觸目驚心”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我一個人在酒店裡面,要不你就來陪我一下嘛。”

關係比較好,又都是女生,何某在接到初中同學李某的電話後,便隻身前往位於浙江寧波的一處酒店。殊不知,正是這位好“閨蜜”,把何某推向了一個巨大的火坑。

禍起微信朋友圈,他們要求“現實裡碰一碰”

何某回憶,自己曾經在朋友圈“掛”(網絡用詞,指將某人的某些言行發佈到網絡平臺上進行曝光)過一個女生,此舉引發了社會青年劉某(未成年)的不滿,劉某將何某拉進一個微信群,夥同華某(未成年)等人對何某進行辱罵。

只在網絡上的罵戰不夠解氣,劉某一行人要求何某“到現實裡碰一碰”。幾經輾轉,華某發現自己的網友李某是何某的同學,就這樣,何某被李某騙到了寧波。

酒店監控顯示,何某到達酒店後,李某離開,劉某和華某帶著另外幾個女孩,來到酒店房間對何某進行辱罵和毆打。

殴打、拘禁、拍裸照……她被抓后说“我是未成年人,以为关两周就放了”

用皮帶、鞋子、數據線抽打,用水瓶潑水,用花瓶砸頭……

因為覺得自己打人很帥,這一切都被華某用手機拍了下來。一群未成年人如此對待一個未成年人,就連辦案民警在看到這些作為證據的視頻時,都用了“觸目驚心”來形容。

隨後,劉某等人在何某要洗澡時強制打開衛生間的門,拍攝了何某的裸照,瓜分了何某的現金(此舉已構成搶劫罪,年滿十四周歲即應承擔刑事責任)。

殴打、拘禁、拍裸照……她被抓后说“我是未成年人,以为关两周就放了”

何某來到派出所報案,她被毆打的視頻就保存在手機裡。原來,劉某和華某為了“炫耀”,甚至將錄像了最開始他們用來“對罵”的微信群。而何某被拍攝的裸照,則是朋友分享給她的。

就在案情似乎已經非常明瞭之時,負責此案的民警王源卻認為,這不僅是一起普通的同學間的打架案,一切似乎更像是一場陰謀。

大哥”請客出手闊綽,讓小弟們用“女孩”買單

警察叔叔,我撒謊了,我能不能重說?”錄完筆錄簽字時,何某後悔了。經過一番心理鬥爭,何某說出,自己在案發當晚,還曾遭到過強姦。一個叫張晨的“大哥”級人物,終於浮出水面。

早前,劉某和華某在酒吧認識了已經三十多歲的張晨。“拆遷戶”張晨出手闊綽,經常幫他們出飯錢、煙錢,又照顧華某在酒吧的工作,一來二去就成了劉、華等人的“

大哥”。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張晨如此大方的背後,是要求“小弟們”給他介紹女孩子作“回報”。據華某交代,他們先後給張晨介紹過十幾個女孩子,何某也算其中之一。

殴打、拘禁、拍裸照……她被抓后说“我是未成年人,以为关两周就放了”

案發當晚,張晨向劉某等人要回何某的手機和身份證,把何某帶到另一家賓館開房。據警方瞭解,還有兩三名未成年人,曾以同樣的方式被張晨性侵。

殴打、拘禁、拍裸照……她被抓后说“我是未成年人,以为关两周就放了”

“就是像正常朋友一樣開房,她同意了,就把衣服脫了嘛。”儘管已被抓捕歸案,面對記者,張晨依然沒有表現出懺悔之意。

從優秀學子淪為惡案幫兇,“未成年”不是“擋箭牌”

劉某,迷戀上網絡遊戲,初中輟學,開始頻繁出入酒吧,認識了在酒吧工作的華某。

華某,高一因打架鬥毆被處分,在酒吧從事酒水銷售的工作,結識了老主顧張晨。

李某,通過社交軟件認識了華某,見面第一天就發生了性關係。華某同意幫李某支付約會的費用,但李某要幫忙騙出何某。作為案件中的關鍵人物,李某原本是個“很聽話”的“三好學生”。初三一次分班後,李某的成績一落千丈,被老師安排坐到了“差生區”,開始跟著周圍的同學“混”日子。

一個未成年犯罪小團體就此形成,即使在被抓獲時,警察也沒有從他們的眼神裡看到絲毫恐懼。

“我在監獄裡還在想,我是未成年人,最多可能兩個星期就把我給放了。”終於意識到問題嚴重性的李某在獄中聲淚俱下,“我也沒想到能關這麼久”。

殴打、拘禁、拍裸照……她被抓后说“我是未成年人,以为关两周就放了”

“未成年”不是違法犯罪的擋箭牌。2019年年底,最高檢第九檢察廳廳長史衛忠表示,對於涉嫌犯罪,但未達刑事責任年齡的未成年人,決不能“一放了之”,必須依法予以懲戒和矯治。

李某的奶奶已經非常年邁,她說,她現在只希望李某好好地接受改造,盼著一家人能早日團聚。(文中張晨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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