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真的從沒愛過他的正室妻子朱安嗎?朱安為什麼備受冷落還願意守在他家?

SmileyMaggie


魯迅和朱安成婚於1906年7月6日。

按魯迅的說法,是他在日本一封又一封地接到家書,得知母親病得很重,於是風塵僕僕遠渡重洋回到紹興。但看到的,卻是婚禮準備就緒的宅院,和硬朗的母親。

原來,有人對魯迅母親說,看到魯迅和他的日本妻子抱著孩子在街上散步。

魯迅的母親是傳統老式的母親,她聽了心裡焦急。想著早就為魯迅定下的婚約,萬一毀婚,那是要遭人戳脊梁骨的。所以她只能騙魯迅,說她病得很重,為的是把魯迅騙回來結婚,走循規蹈矩的人生路。

(朱安舊照)

魯迅母親給魯迅定下的女方就是朱安。

朱安家雖說靠經商為生,但祖上做過知縣,是極講規矩的人家。朱安從小接受的是“女子無才便是德”這樣的傳統舊式教育,她不識字,性情溫和,知禮識矩。

魯迅家雖然家道中落,生活日漸窘迫,不過好歹是做過京官的體面人家。因此,在親戚的遊說下,魯迅的母親終於替魯迅張羅下這門親事,只等魯迅讀完書後,就回來完婚。

當時魯迅18歲,朱安21歲。“女大三,抱金磚”,這話在紹興地方上很流行。因此,眾人都對這門婚事稱讚不已。

3年後,魯迅學業結束,也到了迎娶朱安的時候。偏偏他拿到公費留學日本的獎學金。

朱家覺得這是讓他們臉上有光采的事情,通情達理地同意把婚期延後。

魯迅到了日本後,曾寫信向朱安提過兩個要求:一是放腳;二是進學堂讀書。

不過,朱安表示,腳已經定型了,放不了;女人進學堂,那是不符合規矩的事,不能去。

之後,魯迅再也沒有給朱安寫過隻言片語。

然而,在魯迅母親看來,朱安的回答是讓她滿意的。兒子的行為,倒是讓她惴惴不安,唯恐兒子會有做出什麼不合規矩的行為。

1906年,朱安已經29歲了。這樣的年紀還久久未嫁,已經被左鄰右舍議論不已。何況,還傳言魯迅不要朱安了,他娶了日本婆娘,還生了小孩子。

朱家聽到傳聞,為著朱安的名譽,一遍一遍催促魯迅的母親,希望能早點舉行婚禮,堵住悠悠之口。

魯迅的母親也覺得說不過去,於是做好一切結婚該有的準備,使了手段,把魯迅給騙了回來,打算逼他和朱安完婚。

(年輕時的魯迅)

對於這件事,魯迅的族人亦出奇地熱心。大家唯恐魯迅這樣的新派人物不肯屈服,所以考慮了婚禮上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還考慮好了應對的策略。打算魯迅若有反抗,便好好教訓他。

到了舉行婚禮這天,大家如臨大敵。

然而魯迅卻任人安排,絲毫沒有反抗的意思。直到繁瑣的婚禮結束,魯迅都配合得無可挑剔。這不免讓族人大失所望,就連他那捏著一把汗的母親,都頗覺意外。

當夜,魯迅歇在書房。3天后,他便以“要完成學業”為由,去了日本。

一直到離開,魯迅都沒有認真看過朱安的模樣。

魯迅再與家人團聚的時候,已經是1919年。

當時,紹興老家的房子已經賣掉了。由於還有弟弟們同住,魯迅買了北京八道灣的一處大院子。同住的,自然還有朱安。

在新家,魯迅每天回來必定去陪母親說話。然而他從不到朱安的房中,對朱安也非常冷漠。

按說,作為長房媳婦,應該掌管家裡的財政大權。不過魯迅壓根沒想過要把錢交給她,而是交給了弟媳羽太信子,讓羽太信子來打理一家老小的生活開銷。

後來,魯迅被周作人和羽太信子轟走後,又買了阜成門內西三條衚衕的一處小院子。

(右一為朱安)

魯迅曾給了朱安兩條路:一是和弟弟弟媳們住;一是回紹興孃家。

魯迅的意思,是希望朱安可以主動離開。

但朱安表示,她哪兒也不去,就侍候婆婆。而魯迅的母親也很喜歡這個對她言聽計從的兒媳婦。魯迅很孝順母親,只得把朱安帶去同住。

對於走到哪裡跟到哪裡的朱安,魯迅曾悲哀地表示:“這是母親給我的一件禮物,我只能好好地供養它,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朱安的存在,不僅使魯迅痛苦,還使她自己也很難過。

先前在鄉下的時候,她還能一心一意服侍婆婆。

後來到了八道灣,周作人和羽太信子知道魯迅對她很冷漠,所以,他們對她也沒有該有的尊重。特別是羽毛太信子,一口一聲喊她是“孤老太”,並經常教唆孩子別去中院(魯迅和朱安住的地方),說讓孤老太冷清死好了。話裡話外,都帶著譏諷朱安生不出孩子的意思。

這種時候,魯迅照例是沉默,任由朱安受擠兌。

後來,朱安隨魯迅搬出去,天天洗衣做飯,縫縫補補,操持著一家人的吃喝用度。魯迅寫文章時,有小孩子來耍,朱安就會攔住小孩,讓他們不要打擾魯迅。

可是,朱安的賢惠,並沒能打動魯迅。

有次,魯迅的母親看到魯迅還穿著留學時的舊衣服,便給朱安出了個主意,要她給魯迅做條棉褲。

朱安做好後,怕魯迅不要,故意放在魯迅的衣服裡,結果魯迅發現後,還是給扔了出來。

儘管如此,朱安依舊細心照顧著一家人的生活,她勤勞、寡言、待人寬厚,做媳婦真是挑不出一點毛病來。

直到魯迅43歲時,朱安得知他和學生許廣平戀愛了,後來又懷了孩子。朱安這才絕望地說,她雖然早知道大先生不喜歡她,但她總覺得自己慢慢地爬,總能爬上去。現在看來,連這個機會也沒有了。

可是,46歲的朱安,儘管斷了念想,她又能去哪裡呢?

鬱鬱寡歡了幾天,朱安又和往常一樣,安心侍奉婆婆,一心要給婆婆養老送終。她還高興地和別人說,大先生的孩子,自然也是她的孩子。等她百年後,她的孩子自然會給她齋水,不會讓她做孤魂野鬼的。

(參考史料:《朱安傳》)


張生全精彩歷史


魯迅從來沒有愛過他的妻子朱安。這是朱安的悲哀,也是魯迅的悲哀。

魯迅是被母親騙回家,不得已娶了朱安。那一年魯迅26歲,朱安29歲。婚後,魯迅做鰥夫,朱安做寡婦。最初是兩地分居,後來在一個屋簷下,他們仍然沒有住到一起。魯迅的鰥夫生活在46歲時結束。朱安的寡婦日子過了一輩子。

也許是天意吧,魯迅與許廣平同居時,許廣平恰好29歲。與當年的朱安同歲。

魯迅給了朱安名分,朱安也盡職盡責地做好妻子應做的工作。她照顧婆婆,打理家庭,照顧小叔子。她像蝸牛一樣慢慢地往上爬,希望離丈夫近些,再近些。然而有一天,她發現這個丈夫,她永遠也無法靠近了,因為他義無反顧地走了,在上海,他有了女人,後來還有了孩子。

朱安這個可憐的女人實在是善良,她聽說許廣平生了兒子後,她異常高興,她認為這也是自己的兒子。因為她還有老思想,她以為自己是正妻,孩子也應該是自己的。

潤楊常常想,朱安是一個內心非常強大的人。儘管她沒有得到愛情,在無數個孤獨難眠的夜晚,她也許偷偷哭泣過,但是她從未表現過悲傷,她總是一如既往地對待大先生。她對丈夫沒有一句怨言,這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

朱安,在這個世界上生活了69個春秋,孃家的生活應該是她一生中最幸福的時光。結婚以後的日子,她都在痛苦的,孤獨的度過。去世前一天,她對記者說:“周先生對我並不算壞,彼此間並沒有爭吵,各有各的人生,我應該原諒他。”

人生總有缺憾,朱安得到了名分,失去了愛情;許廣平得到了愛情,失去了名分。許廣平曾經給自己和魯迅的婚姻做過定義“同居”。許廣平沒有竊取魯迅妻子的名分。不過我們習慣於把魯迅的妻子,當作兩個人,朱安和許廣平。


潤楊的紅樓筆記


先來回答第一個問題

一、魯迅與朱安的婚姻

1906年,正在日本留學的魯迅被母親一封家書,佯裝生病誑回紹興老家,與訂婚7年的朱安成親,那年魯迅26歲,朱安29歲。

他倆是那個時代典型的包辦婚姻,訂婚7年,連面都沒見過一次。

朱安雖是魯迅的正室妻子,然而她一輩子只是魯迅名義上妻子,婚後兩人分房而居,連最基本的夫妻生活都沒有,愛情就更談不上了。

用魯迅自己的話說,“她是我母親的太太,不是我的太太。是我母親送我的禮物,我只負有贍養的義務,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對這樁婚姻,魯迅的內心有太多的委屈、無奈,怨憤和不滿。

朱安與魯迅是同鄉,祖上做過知縣一級的官員,算得上書香門第,但她卻是典型的舊式女子,沒讀過書,裹小腳,會女工,甚至燒的一手好菜。

按說,這樣的女子在當時的社會背景是最正統的,如果他和一般人成婚,可能會一輩子幸福,可是,她偏偏遇上了接受新思潮,引領新文化運動的魯迅。

魯迅自然是不願意的,來信要求退婚。但是,母親不同意,說這門親事,是她求來的,不能退,並且朱家年齡都這麼大了,悔婚對姑娘的聲譽不好!

退婚不成,魯迅只好後退一步,提出兩個條件,一要朱安放足,二要她進學堂,讀書。

魯迅似乎忘了,這裡不是東京,是清末的紹興鄉下,這兩件在他看來天經地義的事情,在朱安那裡卻是比登天還難。

一個是家鄉充滿傳統倫理與習慣意識的世界,另一個是充滿理想和新思潮的東京留學世界。

事情就一直拖著,直到魯迅得到母親生病的消息。當他跨進家門的那一刻,才發現原來這是一場騙局。

母親根本沒病,倒是婚禮的一切已安排停當,就差新郎官了。

魯迅沒有反抗,他是孝子,順從了母親。

他如期出席婚禮,甚至頭上還被人裝了一根假辮子,一切儘量地符合禮數。

此時的魯迅,痛苦和麻木交織,思想和行為的矛盾達到極點,彷彿和朱安結婚的,是另一個沒有靈魂的他。

婚後,他沒有盡丈夫的義務。

第三天,就回到了日本。投入到轟轟烈烈的革命事業當中,這一去就是四年。

後來,魯迅回到家鄉教書及到北平工作,都帶著朱安,但始終是分屋而住,兩人每天的交談也簡短到只有一兩個字,如:早上朱安問魯迅:開大門嗎?

魯迅回答:開。

晚上朱安問魯迅:關大門嗎?

魯迅回答:關。

朱安的孃家人,有時來串門,會問到他倆日子過得怎麼樣。魯迅母親只能向朱家人回答:“他們兩個,從來不打架,不吵架,你吃你的,我睡我的。”

兩人就這樣形同陌路地生活了幾十年。

第二個問題

二、朱安在備受冷落,還願意留在周家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幾點:

1、還心存幻想

朱安作為一個目不識丁的小腳女人,在她的認知裡,只有“三從四德”,認為只要自己一直對大先生好,總有一天,會感動他的。

她在回憶錄禮,曾經說過,我想好好地服侍他,一切順著他,將來總會好——我好比是一隻蝸牛,從牆底一點兒,一點兒往上爬,爬得雖慢,總有一天會爬到牆頂的。

一起吃飯時,她總是邊吃,眼睛邊跟著魯迅的筷子在飯桌上游走。只要發現魯迅熱衷於哪道菜,便趕緊伸手將那盤菜移至魯迅面前,心裡盤算著“這道菜大先生愛吃,下次多做些”。

還有一次,天氣冷了,魯迅的褲子有點單薄,娘倆就合計著給他做一條新棉褲,褲子做好了,趁魯迅不在家,悄悄地把棉褲放在他的被子上,和其它衣服混在一起。

婆媳倆盼著魯迅回家,能“一不留神”地穿上,那樣,她會很高興的。

朱安滿心滿眼都是大先生,希望有一天,能夠做他真正的妻子。

直到20年後的有一天,她得到了魯迅與許廣平同居的消息。

得到消息後,她只淡淡地說,看來,我這後半輩子也只能伺候娘娘了,等娘娘歸西,大先生也不會不管我的。

2、先生待我好

魯迅與朱安雖沒有夫妻之實,卻像家人一樣對待她,就像他自己說,有贍養的義務。

朱安後來回憶說,周先生對我並不算壞,從來都是那麼慷慨、大度。

有一次,朱安要出外買東西,正逢魯迅有客人,朱安前去告知,魯迅特地站起身來將錢遞給她,並沒有一絲一毫的頤指氣使的做派,甚至有幾分尊敬。

還有就是,無論是在北京的八道灣還是阜成門三條,魯迅都會將明亮溫暖的大房,給母親和朱安住,自己則蝸居在相對背陰而潮溼的尾房內。

在他們各自的心裡,早已將對方當做了自己的親人對待。

3、向命運妥協

朱安作為一個沒受過教育的舊式女子,嫁夫隨夫,從一而終的思想根深蒂固,為人謹慎,卻並不迂腐。

相反,在他和魯迅的婚姻上,也看的很清楚,深知自己的處境,更加知道離婚對她意味著什麼。

舊時離婚女子的名聲不好,孃家肯定是回不去的,自己又無生存能力,離開周家,生存都成問題。

有一次,魯迅母親做壽待客,家裡來了許多客人,朱安突然穿待整齊,緩緩來到前廳,撲通一聲跪在眾人面前。

堅定地說:“我來周家多年,大先生不很理我,但我也不會離開周家,我活是周家人,死是周家鬼,後半生我就侍奉我的婆婆”。

可見,對於生活和時代強加給她的一切,她無力反抗,權衡之下,選擇默默接受。

朱安的一生,也許是悽苦的;但是,她遇到了魯迅,也算是安穩的。

無論怎樣,生存都是第一位的。

曾有記者詢問一代歌后周璇,在她心中,怎樣的婚姻生活才覺得美滿?周璇垂眼思索良久,

答:“但求生活能夠安定而已”

現在,許多人拿現代婚姻觀去批判魯迅先生,說耽誤了朱安的一生,薄情寡義,問朱安為什麼選擇逆來順受,而不逃離婚姻。

有書君認為,評論一個歷史事件,必須放在當時當下的社會背景,而不是拿現代人的標準去衡量。

魯迅與朱安都是這場包辦婚姻的受害者。魯迅為了孝順選擇犧牲自己,獨自嚥下苦果;朱安為了生存向命運妥協,都沒有錯,錯的是那個年代。

有書君語:對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歡迎在下方留言評論,別忘給有書君點個贊哦~關注有書君,私信回覆句子,有書君送你一句特別的話


有書共讀


想來就來:

魯迅對他的正房妻子無情無義,嫌別人醜陋,沒有文化,他既是一個偉大的文學家,一開始就不應娶進家門,那是一個傳統又自愛的大家閨秀,也不是蠻醜,她勤勞持家,把家裡打理得井井有條,伺候婆婆及家人,即便魯迅沒跟她同房,她把各種角色扮演得很好,我好同情她,一輩子任勞任願,委屈自己,對魯迅也是盡夫人夲份。後來要逃難時,魯迅還是決定帶她走,她以為魯迅會要了她,可魯迅依然要她單睡,就這樣,她夫人在她家呆了一輩子,四十多年,而魯迅自己找的一個恩愛有加的愛人,還有孩子,她老婆朱安視於己出,孩子的照片都收好,直到魯迅死了,她的愛人經濟上有困難,朱安總是補貼她,幫助她!多麼偉大而無私的愛,我覺得魯迅應該讓她有個一兒半女,再不理朱安都行,因為有孩子的陪伴,這一輩子也不會孤獨終老,所以我認為魯迅是自私,狹隘的一個人,耽誤了朱安一輩子!這女人的一輩子是悲壯的,令人挽惜的!舊社會封建制度的犧牲品!


秋實66227939560


因為禮教。


“我好比是一隻蝸牛,從牆底一點一點往上爬,爬得雖慢,總有一天會爬到牆頂的。可是現在我沒有辦法了,我沒有力氣爬了,我待他再好,也是無用。” 當一個妻子說出這句話的時候,應該已經是對丈夫絕望至極了吧。

當朱安得知許廣平懷孕之時,她終於絕望地說出了這句話。等待了魯迅十多年,她的蝸牛理論宣告失敗。常有人說,魯迅不愛朱安,卻又不和她離婚;保持了婚姻關係,卻又從不碰她。如此一段不碰不愛的婚姻,魯迅就是耽誤了朱安一輩子。

但其實,在那樣一個特殊的年代,正是這種耽誤才給了朱安穩定的生活。

一、父母包辦的訂婚

婚姻本是一件神聖的事情,但是在舊社會,它並非男女雙方自願的契約,而是兩家父母的一廂情願。朱安和魯迅的婚姻就是如此開始。在紹興城,朱安的家族也算得上是富裕的商人,她從小就被當做封建女子來培養。

不管是針線還是烹飪,她都遊刃有餘,秉承著“三從四德”“女子無才便是德”的理念,朱安脾氣和順,從不與長輩頂嘴。即便家中不缺錢,她也從未上過學堂。因此,當父母為她安排了與周家兒子的婚事時,朱安毫不猶豫地答應了。

對於朱安來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再重要不過,剛好魯迅算個遠近聞名有才學的人,雖然家境差了一些,但自己的年紀也不小。從這個思想角度出發,朱安和魯迅還算是相配的。一個是22歲的富家老姑娘,一個是窮人家的書生小子。

然而,他們完全忽略了這場婚姻中最重要人的意見,魯迅並不同意這場婚姻。當時的魯迅已經接觸到新式教育,對於舊式的包辦婚姻存在很大牴觸,況且自己連對方的面都沒有見過。

不過,魯迅的抵抗並沒有起到多大的作用,這場婚約還是順利地定下了,畢竟需要魯迅出席的場面不過是一個結婚儀式而已。

至於其他的,都可以包辦。這大概就是舊式婚姻最可怕之處吧,沒有權利選擇另一半,甚至在洞房之前,連另一半的樣子都不一定看得見。

二、騙來的婚禮

1901年,魯迅與朱安訂婚,正式的結婚日期定在了這個冬天,那個時候魯迅剛好畢業,也算是雙喜臨門了。但就此時,魯迅拿到了去日本留學的獎學金。對於魯迅自己而言,他必然是想要出國深造的,對於魯迅的父母而言,他們也希望兒子能夠更有出息。

於是,這婚禮之事也就一拖再拖,魯迅與朱安也一直是未婚夫妻的身份。不過,在魯迅留學期間,他曾經回來過幾次。這時候再見魯迅,他已經不是那個長辮子、大長衫的少年了,而是一個剪了辮子,穿著西裝的新式男子。

這樣的變化,對於魯迅的父母,對於朱安來說,無疑都不是一個好兆頭。不過,預料之中的“退婚”之言並沒有被提出來,但是對於這段婚姻,他也的確提出了兩點要求:其一,朱安需要放開小腳;其二,朱安入學堂讀書。

在當時的魯迅心中,他是否曾經真心地想要朱安好好過一生,我們無法得知。但是這兩點在他人看來是過分刁難的要求,卻是魯迅發自內心,想要為朱安好。他希望朱安能夠擺脫舊封建思想的枷鎖,真正地為自己活一次。

不過,他還是低估了朱安被封建思想荼毒的程度。1906年,周母以重病為名將魯迅騙回家,安排了朱安與魯迅的婚禮。在婚禮上,魯迅不打不鬧,被人裝上辮子,用最傳統的方式完成了這場舊式婚禮。

當晚,他們二人和衣而睡,無任何越矩行為,第二天,魯迅去拜了祠堂,第三天,魯迅離開了家。雖然沒有咆哮式的大鬧,但是這種無聲的抗爭,讓朱安更為可怕。

三、都是時代的特產

多年以來,朱安一直在家中照顧魯迅的母親,盡到了一個做媳婦的本分,而魯迅卻一直對她不聞不問,只會定期給家中一定的生活費。這種相處模式,朱安就宛如魯迅家中的老媽子。魯迅曾經問過朱安,你是否願意離婚?

即便魯迅對朱安不聞不問,朱安卻依然不願意死心,更不願意離婚。朱安本人不願意離婚,況且在朱安所生活的環境中,她一旦離婚,所需要承受著巨大的壓力和周邊人的嘲諷。以朱安的思想,她是斷然無法承受住的。

於是,魯迅也就只是繼續任由她做了自己名義上的妻子,看起來,魯迅似乎非常殘忍,但其實也是在為朱安考慮。而後,魯迅有了許廣平,他再一次詢問朱安是否要重新開始生活,是否還要繼續跟著他。

這一次,朱安的回答是:“我是配不上大先生,大先生要娶妻納妾,全憑他自己;但我生是周家的人,死是周家的鬼……決不離開周家。”於是,魯迅只能夠繼續照顧這位妻子,家中的財權基本都讓朱安掌控。

如果魯迅買點什麼小點心,一般也會先讓母親挑,隨後便是給朱安挑。對於魯迅而言,愛,他給不起朱安;自由,朱安似乎也並不想要。於是,他也就只能夠用自己的方式來對待這位妻子,從物質上來多謝補償。

這樣一段婚姻,看似好像朱安是個受害者,被魯迅耽誤了一生。但其實,真正耽誤朱安一生的不是魯迅,而是朱安自己的思想。朱安久久走不出舊式思想的圈子,關住了自己,同時也牽絆住了魯迅。

魯迅也好,朱安也罷,這樣的婚姻,不過都是一個時代的特產。比起那些家中有父母包辦的髮妻孩子,對外還在執著追求愛情的才子來說,魯迅已經好很多了。


靈楓歷史閣


魯迅和朱安新婚之夜之後的次日清晨,周家僕人王鶴照發現了一個意味深長的細節:周家的人都說,魯迅先生是很不高興的,因為印花被的靛青把他的臉染青了。

結婚那時,是夏天。其實是不大需要蓋被子的。被染青了臉,大約只有一個可能——

夜裡,魯迅哭了。

第二天,新婚夫婦是需要去拜祠堂的,但魯迅沒有去。從第二天開始,他就搬到書房,拒絕上樓和朱安同房。

從旁觀者的角度,我有時候真的覺得,魯迅對朱安,真的太殘忍了。她做的棉褲,怕他不穿,趁著他去上班了,偷偷放在他一堆衣服裡,他回來看見,居然扔了出來。她做的飯菜,人人都誇讚好吃,只有他說:乾菜太多。她只好每天靠魯迅的剩菜來判斷,那些菜他吃得多一些,她就認為他喜歡,下次再做。那些菜他吃得少一些,她就不敢做了。

在日記裡,書信裡,他從沒有喚過她的名字,只寫過“婦”。我靠這是個什麼鬼稱呼啊,不是妻子,不是太太,僅僅就這麼一個字。

他的母親曾經問他,到底兩個人有什麼問題,他說聊不來。舉例說明,原來他說起日本有個什麼吃的很好吃,她就說她也吃過的。魯迅對母親說,實際上這個東西,在中國不可能吃到,她這樣說,根本就是無聊。

她不是無聊啊,她只是想要假裝,和你有那麼一點共同話題。

魯迅時刻是想要拋棄掉朱安的,在賣掉紹興祖屋出發去北京之前,在八道灣和周作人兄弟失和要搬出去之前,他都問了朱安,要不要回到孃家?要不要待在八道灣(朱安和周作人羽太信子的關係更好)。

朱安拒絕了,她說,你搬走,也要有人給你做飯洗衣服的,我和你一起走。

她人生最大的,也是唯一的錯誤,大概就是魯迅曾經要求她上學和放腳。她都沒有遵循,如果她去上學了,大概就能夠知道,這個世界上,最大的悲哀,就是像她一樣,嫁到夫家去,卻得不到一絲一毫的愛情。她明明知道魯迅不喜歡小腳,卻堅持不放腳,是她堅持自己那舊時的價值觀——在結婚那天,她穿了一雙大鞋,塞了很多棉花,偽裝自己放了腳,結果,鞋子從轎子裡滑出,大家都說,這太不吉利了。

她的價值觀,似乎一輩子沒有變過。她最大的抗爭,是有一次魯老太太過生日,她走出來,對婆婆磕了一個頭,對所有的賓客說,我知道,大先生不喜歡我,我這輩子,就是侍奉婆婆了。魯迅對朋友們說,你們看,舊式家庭的女子,狠起來還是蠻狠的。

作為一個旁觀者,我對於朱安最大的痛心,是她得知許廣平已經懷孕。她對一個院子的俞芳說:

過去大先生和我不好,我想好好服侍他,一切順著他,將來總會好的——我好比是一隻蝸牛,從牆底一點兒一點兒往上爬,爬得雖慢,總有一天,會爬到牆頂的。可是,現在我沒有辦法了,我沒有力氣爬了。我待他再好,也是無用。

susie李舒


除了魯迅的母親魯瑞夫人之外,朱安和許廣平,這兩位女性,是在魯迅的生命裡與之很有關係的兩個人。

朱安(1878——1947,享年69歲,如果按民間的習慣計算虛歲,應該是70歲了。這在那個時代,算得上是高壽了)。1906年,正在日本留學的魯迅被母親誑回來與朱安結婚。這是魯迅名義上的結髮妻子。

朱安是一位典型的舊式女子,既是小腳,又不識字,並且和魯迅結婚時已經29歲(此時魯迅26歲),這歲數,即使放到今天,也算是大齡剩女,何況那時還在清末。

周作人在回憶錄中曾說:“新人極為矮小,頗有發育不全的樣子。”(《知堂回想錄·六四 ·家裡的改變》 )。儘管周作人大節有虧,但我們必須承認:周作人的文字功夫,也是一等一的高手,他所寫出來的內容,基本上是可信的。周作人自己也曾不止一次地說:“我所有的資料,都是事實。”(見《關於魯迅之二》 )

現在,往往有一些不三不四的主兒,從汙濁的水面浮出,也想刺魯迅一槍。這些人,別的東西也說不上來,因此就常拿朱安與魯迅的婚姻說事兒。這樣既比較容易信口開河,又可以滿足部分讀者的某種趣味。

常言講:“站著說話不腰痛”。人總是願意慷他人之慨。如果我們能換位思考一下,其實這個問題就比較容易解決:

假如你是魯迅,不要說像魯迅那樣滿腹經綸,即便只有其學問的百分之一,又是堂堂的留學生,現在突然從鄉下給你找一位個子矮小、裹著小腳、大字不識、還大你三歲的老姑娘嫁給你,你會怎麼做?

我敢保證,你的感受跟魯迅一樣——不喜歡!

正常情況下,誰也喜歡不起來!除非是……。不說除非是什麼了。

但是,接下來的行動,你一定做得不如魯迅大度。

魯迅16歲父親去世,他是家中長子,對母親魯瑞比較孝順;對於母親一手撮合的這樁與朱安的婚事,縱有千萬個不樂意,到了最後,仍然按照母親的安排,跟朱安結了婚。正如魯迅所說:他打算,把這苦果自己吞下。

僅此一點,我認為,不論是論舊道德,還是新道德,魯迅的作為,都比某些人不知要高出多少倍!

不過,富有新思想、受過新教育的魯迅,內心深處,對這樁婚事,是老大不滿的。拜堂之後,魯迅只在洞房睡了一夜,之後就睡到書房裡去了。據魯迅家的幫工王鶴照回憶:第二天的早晨,他看到從洞房出來的魯迅先生,半個臉都被印花被子上的靛青染藍了。

那時候,大多數的織物上的花兒,都是私人染房裡印染出來的。也有織出來的,但是很少,圖案也很簡單。我小的時候還見過這景緻。集鎮上染坊裡的夥計,會把染好的成品用竹竿掛到街上高高的晾曬杆上晾曬,像萬國旗在飄揚,很有氣勢。附近的空氣中,都瀰漫著靛青的味道,透著一些古意。一些電影裡,曾經出現過這樣的鏡頭,一些旅遊景點,似乎也還保留著這樣的曲目,以供懷古的人們憑弔。

但是,因為那時的印染技術不是太過關,往往會掉色。尤其是布被弄溼的時候。因此,魯迅從洞房中出來,臉被靛青染上顏色,有人就推想:那大約是魯迅在洞房流過很長時間眼淚的緣故。

實際的情況怎樣,我們已經無法知道。我們只知道,魯迅沒辦法讓自己愛上這個姑娘——她根本不是魯迅理想中的愛人形象。我想這一點也是大家可以理解的。我們不是常說:“愛一個人需要理由嗎?”既然愛一個人不需要理由;那麼,不愛一個人,同樣也不需要理由。所以,魯迅不愛朱安,他有這個權利。別人也不用拿出一副衛道士的嘴臉去說三道四。

不過,魯迅不愛朱安,便不去傷害朱安。而不是像某些人,不管愛不愛,剜到筐裡都是菜,先把人家拿下再說,甚至還有專門的所謂“炮友”。我們不得不承認:現代的中國人、富裕起來的中國人,在性的問題上,早已經超越了人的範疇了,簡直就是“飽暖思淫慾”這句古話的最鮮明例證。

朱安與魯迅的這樁婚姻,對於朱安來說,固然是痛苦的;但對於魯迅來說,何嘗不是更加痛苦的呢?他畢竟是一個受過新思想薰陶的新青年吶。

更要命的是,在那個時代,魯迅既然跟朱安結了婚,又不能輕易離婚。因為在當時,一個女人如果被丈夫離婚了,就稱之為“被休”,在大眾的觀念中,那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情。不像現在,沒離過幾次婚,反而有點兒不好意思。

魯迅為了孝順母親,跟朱安結了婚;魯迅為了顧及朱安的榮譽和將來的生活,又不能跟她離婚。那麼,魯迅只好走,朱安只能守——結婚第三天,魯迅就回日本去了。朱安則一生都未離開周家,直到終老。

不曾想,剛過三年,魯迅又不得不從日本回來。因為二弟周作人在日本娶了他們的女傭人羽太信子,並且還要繼續留在東京學習,也就是說,周作人要一邊和老婆纏綿,一邊留學。

面對這種情況,當大哥的魯迅,再一次選擇犧牲自己。自己回國找工作,供弟弟在日本唸書!

讀者朋友可以看看身邊的情況想一下:倘若現在的某個人遇到這種情況,將會作何種選擇?會不會選擇犧牲自己成全已經結婚的弟弟?我們是否渴望自己也有魯迅這樣的一個大哥?

魯迅犧牲了自己的求學夢、文學救國夢、小紅花的夢,圓了周作人的鴛鴦蝴蝶夢,同時也喚起了朱安的蝸牛夢。

查閱魯迅資料,我們可以知道,此後魯迅到北京工作、直到跟許廣平認識之前,始終帶著母親和朱安。正像他開始說的那樣,始終揹負著這個母親送給他的“禮物”。同時,出於對朱安、對自己的尊重,魯迅自始至終,別居一室,跟朱安,始終清清白白。

這裡有一則原魯迅博物館研究員、曾擔任魯迅博物館文物組組長的葉淑穗關於朱安的談話。葉淑穗被譽為魯迅博物館的“活字典”。談及朱安夫人,葉淑穗講述了一個饒有意味的細節:“常惠先生(引者按:他是魯迅學生)親眼所見,朱安要出外買東西,正逢魯迅在接待客人,朱安前去告知,魯迅特地站起身來將錢遞給她。”觀人於細微。從這個細節,我們是不是可以看出:對於朱安,這個“母親送給魯迅的禮物”,魯迅是尊重的,並沒有一點某些富豪那種頤指氣使的做派。我們可以看出:尊重,這待人最重要的一點,魯迅是始終做到了的。

1956年,魯博年輕館員與魯迅學生常惠(中)合影,右二為葉淑穗

對於渴求真相的朋友,我們還可以從魯迅在北京的故居——八道灣十一號、阜成門內宮門口西三條二十一號(今阜成門內宮門口二條十九號魯迅博物館院內)——對於住房的安排中,窺見一斑。尤其是阜成門內宮門口西三條二十一號,這可是到現在依然擺在那裡的活生生的事實。

在八道灣,三進的大院子,院子內場地又極寬敞。當初購買這處院落時,魯迅就說:寬敞的院落,有利於孩子玩耍。

我們知道,魯迅一直是重視兒童的成長的;但是,我們也同樣知道,魯迅當時並沒有孩子。以他對朱安的態度,恐怕將來也不打算要孩子。那麼,魯迅的有利於孩子玩耍和成長的考慮,實際上就完全是為別人著想,也就是為三弟建人、二弟作人考慮。因為,只有他們才有孩子。這一點,也可以讓我們體會魯迅是怎樣做大哥的。

在八道灣這座院子裡,最好最安全最尊貴的房子,當然是最後一排北屋九間(有地方叫堂屋。門朝南的房子),背風向陽,高大寬敞,陽光充足,不論從風水上還是民俗習慣上,應該都是這樣。這一排房子,按說是應該老大魯迅夫婦和老太太魯瑞居住,但是,他們都沒有住,而是讓老二週作人一家和老三週建人一家居住,各三間;餘下的三間,留作客房,供親朋偶爾到來時居住。周作人的小舅子羽太重九、俄國的盲詩人愛羅先珂到魯迅家來時,都曾在這幾間房中小住過。中間的一排房,算是第二號,有三間北屋,不喜歡跟兩個日本兒媳婦住在一塊的魯老太太住在西間,朱安住在東間,中間一間房,作為洗漱和吃飯的地方。這間房子的後面接出一間來,北京人稱之為“老虎尾巴”,魯迅有時住在這裡,多數就住在前罩房即最前面一排靠近大門的門房裡。有朋友就說,魯迅住的位置,就像個看門人。當初,梁實秋來訪,就是在這房子裡見到的魯迅。

請注意,在八道灣那樣一個有房32間房子的大宅院裡,魯迅居住的,是看門人的位置。

八道灣合影:左一週作人、左三愛羅先珂、左四魯迅

後來,魯迅周作人反目,魯迅憤而搬出八道灣,既沒有以老大自居、以功勞自居而獨吞房產(現在人為此打官司、動粗,恐怕不在少數吧?),也沒有跟周作人析財分產,從而把周作人趕出去,而是選擇自己淨身出戶!魯迅在八道灣,從1919年11月21日到1923年8月2日,居住了不到四年。

修繕一新的八道灣魯迅舊居,成了北京三十五中的圖書館的一部分。

搬出去的魯迅先生先在磚塔衚衕租房居住九個多個月,卻因為又氣又累,病了將近半年。因為這房子是俞芬、俞芳、俞藻的家,因此,在這裡,俞芳三姐妹得以結識魯迅。魯迅在這裡寫出了大家都很熟悉的《祝福》、《在酒樓上》、《幸福的家庭》、《肥皂》等作品。

1924年5月25日,魯迅搬家到東挪西借購置的新住宅——阜成門內宮門口西三條二十一號,也就是現在北京市魯迅博物館院內的魯迅故居。

阜成門內宮門口西三條二十一號,是一個不大的四合院。經過魯迅翻蓋後,南北屋各三間,東西廂房各兩間,從北屋的西頭有一個通向後院的小門,可以繞到北屋的後面,這時你就會看見一個小園,場地不大,但草樹雜植,別有韻味。在北屋的正中一間房的後牆上,也接出一間“老虎尾巴”,和八道灣十一號的格局幾乎一樣。

在這個住宅中,最好的房子當然還是三間北屋。魯迅是這樣安排的:母親魯瑞住東間,夫人朱安住西間,中間一間房用作洗漱和吃飯。

魯迅自己住在哪裡呢?住在最後面的“老虎尾巴”——如前所述,那不過是從北屋的後牆上接出去的一小間,不足8平米,矮,暗,而且陰冷。也就是說,明亮溫暖的大房,魯迅給了母親和朱安居住,而自己,則蝸居在巴掌大的、陰冷而潮溼的“老虎尾巴”!

在這間斗室裡,魯迅寫出了《秋夜》等流芳百世的文章。真個是“斯是陋室,惟吾德馨”!

好在,今天這裡已闢為魯迅北京魯迅博物館,魯迅故居中的一切陳設都按原樣擺設著。這不怕歪嘴的小人胡說。我們只要到魯迅故居,就可以看見這一切,看見魯迅給母親魯瑞睡的是一張雕花的牙床,比較高大上;給夫人朱安睡的,是一張較講究的竹製的大棕床(大約是江浙一帶的產物,那裡多竹子),四周可以掛帳子,上面可以蓋頂,也可以說絕不寒素。而魯迅自己睡的是什麼呢?兩塊長不足一米八、寬不足八十釐米、厚不超過四釐米的木板並在一起(魯迅個子比較矮而瘦。這好像又印證了潘長江的那句話),兩頭用長條木凳支起——這就是偉大的文學家、思想家魯迅所睡的床!如此簡陋的床,要是在網上曬出來,怕是會讓人以為是哪個貧困山區赤貧無告的人陷入困頓的證明,內心或許會大大唏噓一番的吧。但是,這卻是大文豪魯迅先生睡的床——一張即使放在“萬惡的舊社會”,也略顯寒素的“床”!

所以,對於一些魯迅的攻擊者、甚至一些魯迅的研究者張口閉口稱朱安為“棄婦”,我是不大認同的。大家都知道,“棄”的意思是拋卻不顧。而我們可以對照魯迅先生的作為,魯迅一生,甚至,魯迅死後,對於朱安,何曾有過哪怕是片刻的拋棄不顧呢?——魯迅管她吃、管她住、管她零花,也就是管她生活,除了沒管她性生活,其他的,魯迅能做的都做了,這怎麼能叫“棄婦”呢?

魯迅這樣一種行為,不論從女人的角度還是男人的角度,都應該讚歎才對。這不就是非夫妻的男女兩性之間的相互尊重嘛?

朱安到死,都沒有說過魯迅不好。反倒是一些不相干的人,出來扯淡,橫挑鼻子豎挑眼,這不是慷他人之慨嗎?

朱安曾把自己比喻為一隻“落地的蝸牛”。(參見喬麗華《我也是魯迅的遺物——朱安傳》)朱安的一生,也許是悽苦的。但是,這“也許是悽苦的生活”,卻是朱安自己的選擇。

魯迅確實沒有愛過朱安,但是也不能算是冷落她。

至於朱安為什麼要一生守在魯迅家,我想,這大致上有三個方面的原因:

首先,朱安的幻想,就是希望將來,魯迅能有回心轉意的時候;

其次,則是出於社會的壓力,就是那時候,一個女人一旦離了婚,將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情;

第三恐怕就是到了後來,朱安更加無法離婚,因為,離開了魯迅這個家,朱安的生活,將無法得到保障。

在文章的結尾,我想把朱安的一段話抄在這裡:“周先生對我,並不算壞,彼此間並沒有爭吵,各有各的人生,我應該原諒他。”(參見(參見喬麗華《我也是魯迅的遺物——朱安傳》P214)

對比起舊社會的女子朱安來,現在的一些人,實在還不如朱安陽光。


學動春風


近代中國,在新文化運動以前,婚姻一般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娶妻講究的是門當戶對,因此,有很多婚姻是父母包辦的,其實父母包辦的婚姻中也有很多婚姻佳華,比如楊振寧的父親和母親就是包辦婚姻,而且,楊振寧的父親也曾經赴美國留學,母親也是小腳女人,但是,楊振寧的父親在回國後,依然和妻子相敬如賓,而且培育出楊振寧這樣的科學家。

魯迅生活的時代,是新舊文化交替的年代,西方新思想被傳人中國,這其中就包括戀愛自由婚姻自主,因此,很多人高舉反對父母的包辦婚姻,魯迅是新文化運動的先驅,接受了西方新的思想,對包辦婚姻的反抗的,但是,他就是一個從封建家庭中成長起來的人,尤其是對母親的孝悌讓他又遵從了母親的意志,娶了朱安。

魯迅從未愛過朱安這一點應該毫無疑義,因為魯迅從未和朱安有過夫妻之實。朱安在成為魯迅的妻子,備受冷落為什麼還是願意守在家裡?

朱安是舊時代的女子,裹著小腳,目不識丁,在自己家靠父母,嫁了人就要靠丈夫,她一沒有養活自己的能力和本事,無法獨自在社會上立足,因此如果離開了魯迅,她自己是沒有能力像張幼儀那樣憑藉自己的能力生存的。

離開了魯迅她也可以回到父母家,但是,舊時代的女子,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如果被丈夫家退回來,對於家裝來說很是沒有顏面,對於女子個人來說也是奇恥大辱,朱安深知這一點,因此,她寧願在魯迅身邊受冷落,也不願回到父母身邊讓家庭蒙羞,讓自己受辱。

朱安的悲劇更多的是時代的悲劇,但是,與魯迅的性格也有著關聯。

與魯迅同時代的文人和名人,很多也是父母包辦的婚姻,但是,一般都在婚姻的名義下,有了夫妻生活,開始了養兒育女,男人對女人即使沒有愛情,但是在婚姻裡也是盡職盡責的。

魯迅一生傲骨,也許他認為只有愛情,才會成就婚姻,所以,在包辦的婚姻裡,他不願低下自己高昂的頭,不屑於為了責任和義務而成全一段包辦婚姻。

這種不妥協的精神,正是魯迅精神的體現,只不過,朱安在這種精神的影子裡,成為了永遠的悲劇。


悅然花開


說到那個年代不被老公愛的女人 ,朱安並不孤獨 ,但無疑她的下場最悲慘, 堪比活著被製成木乃伊。魯迅聲名遠播,與學生許廣平同居生子,與朱安無夫妻之實,然而朱安恪守古訓婦道,終生伺候婆婆,無兒無女無財產,死後藏於野,連周家祖墳都沒進。

同時代胡適也是包辦婚姻,不愛老婆的潑辣粗糙,然而老婆卻是鞭炮脾氣,聽聞胡適打算離婚再娶,立即拿菜刀明心跡,胡適不得不放棄新歡迴歸家庭。胡適夫人還幫同樣處境的梁實秋夫人力挽狂瀾,坦率豪氣。

同時代被徐志摩拋棄的張幼儀,獨自帶孩子搞金融 ,侍奉徐志摩父母,甚至為徐志摩料理後事,晚年再婚得到孩子理解支持,經典自強路線的賢妻良母,無人不服其人品和才幹。

所以回過頭來說朱安的悲劇,有包辦婚姻的問題,有遇人不當的問題,有自身性格的問題,無可奈何悲催一世,可憐亦可嘆。


作家李媛媛


魯迅的原配夫人朱安,因為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嫁給了魯迅,守了魯迅40多年,撼動了歲月,卻沒有撼動魯迅的心,魯迅從來沒有愛過她,她說自己的一生就像一隻絕望的蝸牛。

魯迅的眼裡,朱安是母親的太太,是母親給他的禮物,他要贍養她,可是愛情卻是不可能的,魯迅喜歡他的學生許廣平。可是朱安卻非常喜歡魯迅也認命,那個時代離異了,一個小腳女人估計都無法生存下去,所以魯迅也沒有休妻,朱安就一直和魯迅的母親生活在一起。

我們一起去看看朱安的故事吧。

(圖為朱安年輕時候的照片)

一,魯迅被從日本騙回來完婚。

1906年,魯迅被母親從日本騙回來完婚,結婚的對象是朱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魯迅萬般不樂意,可是家裡已經張燈結綵了,花轎都備好了,孝順的魯迅也順從了。

他掀開了新娘子的蓋頭,看見的是一個面色蒼白,大嘴寬額頭的女人,瞬間感覺涼透了,新婚之夜就去了書房睡覺,三天之後去了日本。

魯迅是這樣評價這段婚姻的:她是我母親的太太,不是我的太太。這是母親送給我的一件禮物,我只負有一種贍養的義務,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但是很奇葩的是,朱安卻對魯迅上了心,一直叫他大先生,魯迅曾經問過她要不要回孃家,被她斷然決絕了。

朱安選擇死守這段婚姻,可是40多年都沒有得到魯迅的喜歡,幸好的是,魯迅的母親喜歡這個溫順的兒媳婦,一直相處很好。

朱安喜歡魯迅,喜歡到了不可思議的地步,她甚至請人給魯迅寫信,勸魯迅納妾好延續香火。魯迅就寫了兩個字:頗謬。

當然不是魯迅不想再娶,而是沒有遇見合適的人罷了,但是這個人終究還是出現了。

這個人就是魯迅的學生許廣平。

(魯迅和許廣平及孩子的照片)

二,魯迅和許廣平兩情相悅。

許廣平是魯迅的學生,生得端莊,關鍵是有文化,是她先給魯迅寫信請教問題的,其實不管誰追求的誰,總之他們兩情相悅,住在了一起,還有了一個孩子周海嬰。

朱安還是有過失望的,感嘆了幾句,說自己是一隻牆上爬的蝸牛,以為能夠爬到牆頂,可是現在才發覺,對魯迅再好也是無用的。

可是失望過後,她覺得自己生是周家人,死是周家鬼,選擇以後就和婆婆過。

這個善良的女人還接受了許廣平母子,託人寫信說想看看孩子,應該就是愛屋及烏吧。

(朱安和魯迅母親的合影)

三,朱安:我也是魯迅的遺物。

1936年,魯迅去世, 七年之後 ,朱安的婆婆魯瑞也去世了,朱安沒了倚靠,生活也陷入困頓中。周作人建議她賣掉魯迅的藏書度日,消息傳開,遭到了很多人的指責。

一直隱忍的朱安抱怨了一句:你們總說要好好保存魯迅的遺物,我也是魯迅的遺物呀,為什麼不好好保存我?

可是抱怨歸抱怨,她還是沒有賣掉藏書,她選擇將這些文物留給大先生的兒子周海嬰處理。

1947年6月29日,朱安去世了,她的遺言是能葬在大先生身邊,不過沒有如願,許廣平把她葬在了婆婆魯瑞的墓旁。

朱安等了40多年,也沒有等來魯迅的喜歡,她生前和婆婆住在一起,死後亦如此。

她叫朱安,卻一生未安。

我是木魚,小女子一枚,卻痴迷於近現代史的風起雲湧,喜歡就關注我吧,謝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