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都—投资者提问:“苏州新国都已经转让并变更股东,对方还没有付款吗?是不是已经构成付款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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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国都已经转让并变更股东,对方还没有付款吗?是不是已经构成付款违约?

董秘回复:

您好,根据公司与交易各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如公司转让苏州新国都96.32%股权事项于2019年12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受让方昆山银桥应支付公司股权转让款至50%,公司目前已收到昆山银桥支付的第一期、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合计247,773,568元(即股权转让款的50%),不存在付款违约的情形。详细内容请您查看公司2019年12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74)。

2020年01月03日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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