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裡一位兢兢業業的老同事,就因為請病假和領導吵了幾句,就被辭退了,合理嗎?

職場幸福路


【合理】因為這件事情,確實客觀存在了,即使我們認為不合理,也改變不了什麼,在職場,當一件事情發生後,我們不能單純從表象去判斷,應該去推敲事件背後所蘊含的玄機

從表面上看,請病假和領導吵幾句,確實有點過了

在這件事情上,和領導吵幾句,就被辭退,或許會有很多人指責領導,太愛面子,在工作中爭吵,不是正常嘛?因為請個病假,就開除,有一種濫用權力之嫌,同時也有點太注重自己的權威,是典型的權利慾領導

但是,當表面現象發生後,我們應該透過這種現象,去看待其背後的事情,請假辭退不假,但是大部分公司的領導,都有領導應有的深度和城府,一般情況下,不會在小事情上,大動干戈,當事情發生後,以下幾個方面,我們是應該考慮的

01老同事,是否剛好撞在槍口上

每個公司,都會有一些制度方面的變革,而在每一次制度變革的時候,勢必會有一部分人,成為犧牲品,而作為平時兢兢業業的老同事,在請病假的時候和領導吵架,是否剛好處於制度變革的接口呢?如果是,只能說,他是十足的制度犧牲品,無所謂對錯

02、平時工作中,是否有得罪領導,不服從領導管理的現象

很多公司老員工,特別是資格老的,不服從新領導管理的不在少數,而作為領導,為了梳理權威,到一個公司後,殺雞儆猴是常用的手段,因為拿不下老員工,就無法管理其他員工,這個時候,老員工和他吵架,用辭退的方式,起到震懾他人的目的,也是常有的職場套路

03、新老員工工資落差是否很大

辭退l老員工,招聘新員工,是很多公司為了節約開支,採用的最常見的方法,當然必須有個前提,就是老員工的工資,通過多年的努力,已經遠遠高於新員工,在這種情況下,很多事情,都有可能成為被辭退的原因

綜上,和領導吵幾句,本身沒有什麼問題,但是如果吵架的時機不對,加上平時工作中的點點滴滴,被領導辭退,也合理,可以理解,畢竟請病假而後被辭退,只是領導的一個藉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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兢兢業業的老同事,因為請病假,和領導吵了幾句,就被辭退了,這種情況發生在職場中,是很正常的一種現象。老闆的做法其實也是合乎情理的。

題主提到的問題,讓我想起多年前的一件職場往事。有一次我們部門經理盤算了下團隊完成本月的業績毫無懸念,手頭的一個大客戶即將簽單,就把剩下的事情交給部門副手處理,自己休假去了。結果一個星期回來後一看數字,業績雖然完成了,但要比預期差很多。問副手什麼情況,副手回答說,那個大客戶被老闆安排在其他部門了。

當時經理一聽,非常惱火。直接就帶著副手衝到辦公室和老闆理論。問為什麼要把大客戶被老闆安排在其他部門。老闆解釋到:你們這個月業績已經完成,那個部門業績還差很多,再加上那個部門之前也有跟進過這個客戶,為了整體公司大局考慮,就把大客戶安排過去了。

經理頓時更火了,直接在辦公司當著副手的面,爆粗口,說老闆搞特殊待遇,沒有職業道德。老闆也火了,說公司他說了算,他想怎麼來就怎麼來。經理更上勁兒了,直接質問老闆是不是和那麼部門經理有一腿?最後,經理被老闆當場開除。

其實平日裡,經理和老闆的關係相當不錯,業務上也配合的很默契,就因為此事鬧得分道揚鑣。現在回想起來,都覺得惋惜。因為經理的一時衝動、情緒化,不尊重老闆,把很好的一份工作白白丟失了。

我分享的故事,其實和題主提到的問題很相似。都是因為某件小事,和老闆吵嘴,結果丟了工作。通過這些案列要學會和老闆打交道的四項原則。

第一、管理好情緒

在職場中,和老闆溝通,一定要管理好自己的情緒,切記一時因為衝動釀成大禍,懂得管理情緒,也是高情商的重要指標,和老闆溝通過程中一定要理性隨和。

第二、有問題要私下裡解決

如果對你的老闆有意見要私下裡解決,力求坦率誠懇的溝通,切記和老闆在辦公場合大吵大鬧。

第三、從老闆角度想問題

遇到問題後,要儘量從老闆角度想問題,他管理一個公司,需要平衡各方面的利益,不能只為了自己利益,不為老闆著想。

第四、要認清自己,和老闆有一定的界限

老闆畢竟是公司的最高決策者,不是試圖挑戰老闆的底線,要認清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態度。

總之:在職場中,能夠正確處理自己和老闆的關係,你的職場路才會越走越寬。

我是最傳播,不玩虛的,只講乾貨,希望我的分享對你有用,如果還有什麼疑問,請隨時和我溝通,謝謝。

最傳播


我在公司工作幾十年了,我們公司八千多人,光不認識的就有六千人左右,其中也換了好幾個部門,你說的兢兢業業的老同事請病假,和領導吵了幾句,被辭退了,根本就沒有這種事,首先別說是請病假,就是曠工也得達到一定的天數,才能辭退,員工有特殊情況沒上班,領導都打電話問原因,有困難還派人幫忙解決,領導就是想辭退員工也不可能因請病假,和他吵幾句嘴就辭退,那個領導能用這種理由。


用戶3947163235244


如果單純就與領導吵了幾句就被辭退這當然不合理。

但我認為分析這個問題關鍵“在於老同事請病假”

員工在請假這件事裡面有很多門道,作為領導很容易在這方面被員工“坑”。

所以這個問題總體來看,合不合理,要分析清楚這下面兩個問題。

一、是在公司什麼時候請病假?

有些公司業務繁忙時,想請個假是很難的,而且公司有時候會明確規定,在某個熱門時間節點暫不能請假。

比如:對於電商公司來說, 搞618、雙11,這兩個時間節點都是很難請假,因為這時候公司事情特別多。

這時候員工請假,某個崗位缺了人後,就不方便正常運轉了。


但是當到了公司淡季時,業務沒有那麼繁忙,這段時間去請假就沒那麼約束了。

所以,這個問題的關鍵就在於,這個老同事是在哪個時間節點請假。

如果遇到熱門節點,那領導不批准自然就情有可原。那老同事強制想讓領導批准,那肯定也說不過去呀……

說實在的,不管公司的新老員工,有些規則大家都是要一起遵守的。

二、這個老員工是否之前有以請假的原因與領導鬧過沖突?

任何事,事不過三吧?所以一般第一次去做,基本上都會被同意,那數量多了,自然就會有所限制了。

舉個真實例子:

我們公司就有個同事,每個月總是都以請病假的形式請1-2兩次假。

好,一開始領導批了,但每次總是以這個理由再請,那就難搞啦。


甚至領導都會以為他是以請病假的形式在偷懶。

舉這個案例是在說明,這個老同事是否之前有因為請假這個其實早就與領導有衝突了呢?

如果以前有過沖突,這次再次發生衝突,老同事會被炒掉,我認為這也可以理解。

畢竟,老同事兢兢業業,就一次犯錯就被辭退,這概率不是很大。

總結:

為了更好分析這個問題,上面我補充了兩個前提條件。

這樣進行分析這個就更透徹了,希望以上分析能給你帶來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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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迪說


只是員工和公司上層對打,肯定是員工處於壓倒性的不利狀態。這就是為什麼發達國家基本都有工會體系的原因。

員工要和管理層進行博弈,只能是團結起來,成為一個拳頭跟管理層博弈。題主提到的這種問題,以前在西方世界也普遍存在。畢竟,絕對權力會讓人腐敗,公司管理層既然有權利,自然也會隨意開除自己不喜歡的人,換個看得順眼的頂上來。在沒有工會團結員工的時代,員工們只能任人擺佈。

但是當工會誕生後就不同了。工會把員工們團結起來,成為一個整體。在管理員打算以不合理的理由辭退員工時,工會會站出來與管理員鬥爭,如果管理員一意孤行,工會不但會拿錢和公司本身打官司,甚至可以動員所有員工進行罷工。一個公司再有錢,一旦停擺就會開始虧欠,停擺越久,虧損越嚴重。這就是工會的大殺器了。

最終結果,一般是理虧的一方會妥協。畢竟,鬧到罷工的地步,雙方都不討好。而理虧的一方最終會在法庭上敗訴,不但無法獲得任何補償,還需要補償對方的損失。

所以說,工會才是員工所必要的組織。

注:我估計有人會幼稚的認為公司大不了把員工全開了,重新招募。說這種話的人就是理所當然了。先不提你重新招募所需要花費的時間會讓你損失多少錢。就單單無緣無故的解僱,你要付的違約金就要讓你喝一壺的。如果這些被解僱的人們一起上訴,你基本可以申請破產了。


金晶林


兩個“就”字的連用,已經表明題主的態度。但如果我順著這一思維回答“不合理”,顯然有些不負責任。所以,我更想分析分析其中的原因。

不排除領導小肚雞腸,甚至故意拿他立威的做法,除此之外,還有以下可能。

一、兢兢業業,不代表工作完成好

其實,工作中兢兢業業的大有人在,但這並不說明一個人工作能力強,或者說在工作中做出了多少成就。只是沒有過錯,勤勉本分罷了。但職場中,看重結果遠重於過程。

如果工作完成得不好,業績沒達標,該扣錢的照樣扣錢。沒有老闆會因為某個人兢兢業業,而取消對該員工的懲罰。工作上,向來也是隻有優秀員工獎,而沒有認真員工獎。

所以,老同事被辭退,可能是他跟不上大家的節奏,勝任不了自己的工作。請病假只是小事,借題發揮罷了。

二、請病假吵架只是導火線,不服從安排才是實質

請病假吵架,要麼是領導不同意他這次請假,要麼是領導未如他所願,給足夠的假期。不管是何原因,和領導吵架都有失水準。

且不說兩人平時是否有糾紛,單是因請假不如願就與領導吵架,領導心裡肯定是不舒服的。再者,辦公室吵架,等於直接挑戰領導的權威。

還有一原因,被辭退的這位是老同事,有沒有倚老賣老,難說。但在領導看來,他的資歷明顯有礙於自己的威嚴。說不定平時也不聽從安排,影響自己工作。這才是他被辭退的真實原因。請病假一事,只是導火線。

三、職場中,不要太把自己當回事兒

認真工作是本分,但永遠不要覺得公司離了自己轉不了。和上級吵架這一事,實在不明智。之前一同學因與領導吵了一架,被部門的人排擠,孤立。過得極為艱難。不是別人勢力,而是自己沒有看清自己的位置。

所以,很多時候,還是要學會掌控自己的情緒。不因一時意氣,造成難以挽回的後果。之前在書上看到一“數顏色法”,即是說在生氣時,數週圍物件的顏色。比如被子是白色的,桌子是黃色的等等,讓自己平靜下來。

另外,這個不把自己太當回事兒,也同樣針對題幹中所說的領導。如果只是因為員工與自己發生衝突,就辭退別人,這樣的領導,很難在員工心目中留下好印象,說不定什麼時候就寒了人心。公司尚有倒閉的可能,一位領導,並不是沒有被辭退的可能。


以上,就是我對這一問題的理解。


犁蕉


老闆的做法合不合理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不能一概而論。

一、從老同事的角度分析

依據題主描述:兢兢業業的老同事請病假。可以提煉出2個關鍵點:

1.老同事在工作中認真負責;

2.老同事在公司工作很久了。

然而,一個人在職場上並不是只有工作認真負責就可以。

比如,假如老同事仗著自己來公司比較早,不屑於和新人打交道,目中無人、傲慢,做事為所欲為,對領導也不太尊敬,那麼這樣的話,被老闆辭退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

而且老同事由於請病假而和領導吵架,這也是不應該的,有問題可以好好溝通,為什麼要吵架呢?

二、從領導的角度分析

在前面我們分析過,老同事也許只是工作負責,但在為人處事上有所欠缺,所以和老闆吵了幾句就被辭退了。這是一種情況。

另外還可能有一種情況:

老同事在公司時間久,但不追求進步,失去了學習的能力,每天得過且過,且用他的成本太大了,領導早就想把他開除了,恰好老同事請病假,吵了兩句,領導藉此機會,達到目的。

當然,如果老同事既工作認真,在其他方面做的也很好,而且是真的需要請病假,領導為了趕工作進度不給假,老同事一著急一生氣就吵起來了,領導因此給開除的話,那說明領導這個人不大行,太不把員工當回事了。

三、從其他同事的角度分析

這個世界上沒有不透風的牆,老同事由於請病假和領導吵起來,這件事或多或少地都會傳到其他同事的耳朵裡。

所以,如果領導準了老同事的假,那麼在其他同事的眼中,會覺得領導沒有魄力,沒有主見,以後想請假,老闆不給的話,自己也這麼幹。這樣一來,公司就亂了套了。

但如果領導給老同事開除,對其他同事會起到殺雞儆猴的作用,其他同事也會按公司規定做事,不會亂來。

以上。


花長安


私企老闆家的企業想辭退誰就辭退誰,所以打工的勞動者都時時處在被奴役地位朝不保夕,根本沒有幸福指數可言。


用戶97740798


我覺得平時兢兢業業上班的人也不是偷奸耍滑的人,請病假按病假扣工資唄,就因為請病假和領導吵架被辭退,領導也有點不近人情


麗53066871


任何成熟的公司管理,都是以制度管理為核心原則,不論你在職場中處於什麼角色,都是必須要遵守的。這才是一個成熟理性的職場人應有的基本素質。任何人都不能享有超越公司管理制度的特權,一旦打破了公司管理的這條底線與原則,終將侵蝕掉公司的這幢“大廈”,最後轟然倒塌。在制度面前沒有領導、功臣、員工之分,有的只是人人平等!而作為公司工作多年的老員工,更應該清楚公司的管理制度,請病假那也必須按制度執行,難道領導的處理有問題嗎?有爭吵的必要嗎?當然領導的處理也有些問題,大武斷不合理也不合法!

對於在職場中摸爬多年的員工來說,很多時侯,由於自已對公司的管理太熟悉,或者是自己兢兢業業工作多年,沒有功勞也有幾分苦勞,便很容易產生一種居功自傲的心理,甚至會對領導產生一種輕視的想法!

尤其是一些比自己後進入公司,年齡又比自己小的領導,有些職場老員工便會擺資格講功勞,對領導從心底看不上他們。

特別是一旦涉及到自己的職場利益時,這種老員工就喜歡找領導理論。總認為自己為公司努力工作了多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對其應該給予特殊的照顧寬鬆處理,給他一種優待和超越公司管理的特權。

一旦領導沒有滿足他的這種要求,可能就會公然在領導面前吵鬧,或者發牢騷進行指桑罵槐,無視領導的存在。

這其實是一種員工素質較差的表現。由於這種人始終是站在自我為中心的角度來思考職場的問題,缺乏公司的大局意識全局觀念,所以這種人很難在職場中得到提拔和重用,更別提有什麼良好的職場發展前途!

至於和領導吵了幾句,就被領導辭退,那這個領導的格局並不大,領導的個人修養也顯得有些不足。特別是領導僅僅因為此事,就將工作多年的老員工辭退的做法,更是一種不妥的做法。

1、公司辭退員工必須是依理合法,否則就是屬於違法解除員工。

通常來說,員工與領導發生爭吵,並不是什麼大事情。因為員工並沒有給公司帶來經濟上的損失,也不存在無法勝任自己的工作。而公司領導僅僅憑與他吵過幾句,就將工作多年的員工辭退,這種做法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勞動合同法》已經明確規定了公司辭退員工的情形。如果不按法律法規辦事,那公司必須應當為員工支付兩倍的經濟賠償金。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法中從來沒有規定過員工與單位領導發生爭吵就可以辭退。所以公司領導的這種做法顯得太武斷而不夠冷靜,因此這種處理方式也是不妥當的。

2、公司應當為員工支付兩倍的經濟補償金。

員工被解除,絕不能僅僅憑領導一句話就可以隨便解除的。如果非要執意這樣做,那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支付兩倍的經濟補償金。

因此如果領導說辭退工作多年的老員工,那就請光明正大的給他支付兩倍經濟補償金。如果想要對方直接走人,卻一分不給予支付經濟補償金,那無論從什麼角度來說都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所以公司要辭退這名老員工,必須是要支付其兩倍經濟賠償金的前提之上,否則勞動者可以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處理。

當然有可能是領導在情急之下氣急敗壞的表現,他並不是想真的辭退你。因此勞動者可以不必在意領導所說的這句話,自己該做什麼繼續做什麼好了。只要我們沒有收到公司人事辭退自己的通知,那我們就沒有理由不繼續工作。

如果我們輕信了領導的這一句辭退的說辭,結果真的不來上班了。只要我們真的耽誤了幾天的工作時間,那公司完全可以按曠工或其他的規定來正當的辭退我們,那時我們可能將一分經濟補償都無法得到。

如果那時我們在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賠償金。若對方要求我們拿出被其辭退的證據材料,你拿什麼來證明自己被他們辭退了?領的說話你有錄音嗎?你有公司辭退的通知嗎?什麼都沒有,到那時我們可是啞巴吃黃連。

所以和領導吵架就被領導辭退,這種做法肯定是不合理也不合法。但是在我們沒有收到公司辭退的通知前,我們必須要繼續工作,以免將我們陷入到領導的“圈套”之中,給我們帶來更大的經濟損失。

當然作為職場人,通過這件事情我們也有值得反思的地方。

①、遇事不夠冷靜,要學會控制自己的不良情緒。

衝動往往會帶來非常嚴重的後果。作為一個成熟女性的職場人,在遇到問題時,首先應該學會控制自己的情緒。

職場問題並不是通過爭吵來解決。它需要的是有理有據的分析,通過道理來征服對方。

②、提高與他人溝通交流的能力。

職場中很多矛盾衝突,都是由於交流不暢通,方式方法的不正確。從而導致了交流的中斷,或者是無法實現想要達到的目的。

因此作為一個成熟理性的職場人,必須掌握與他人有效溝通交流的技巧與方法。

當然包括與他人溝通交流的場合選擇,語言的選擇,語氣語調的表達,其實都值得我們每個職場人去仔細的分析和體會。

只有恰當的溝通交流方法,才會確保溝通交流的順利進行,才會達到我們想要的效果,從而將問題得到及時的化解和處理。

好了,我就簡單的分析到這裡,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幫助。

以上分析,僅供參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一點幫助。若有興趣,可以關注【視職場】,將會帶給你更多的職場知識,幫助你解決職場困惑。歡迎在下方評論區留言發表你的看法與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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