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就是合同終止嗎?合同終止引起的法律後果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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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合同解除與合同終止不是同一概念。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成立後,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關係自始或僅向將來消滅的行為。合同解除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比如法定或約定的條件。一般來說,合同解除的效力因合同解除而溯及既往地消滅,尚未履行的債務免於履行,已經履行的部分發生返還請求權。但我國對於合同解除是否有溯及力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在協議解除的情況下,有無溯及力應由當事人約定,無約定時由法院或仲裁機構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其次,合同終止又稱為合同的消滅,指的是合同關係在客觀上不復存在,合同權利和合同義務歸於消滅。合同解除可以導致合同消滅,使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歸於消滅。在雙務合同中,合同義務被全部適當履行的,合同的目的已經達到,合同也即終止。在單務合同中,如發生了抵銷、提存、免除或混同等,則合同關係也將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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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合同解除是合同終止的一個情形。合同解除以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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