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爾多斯泊江海子煤礦往土地裡排放井水是經過批准的?

鄂爾多斯泊江海子煤礦往土地裡排放井水是經過批准的?

鄂爾多斯泊江海子煤礦往土地裡排放井水是經過批准的?

正北方網訊(北方新報融媒體記者 範亞康)“你們快來看看吧,鄂爾多斯市東勝區泊江海子煤礦將礦井水排放到了我們鎮的土地上。”12月20日,鄂爾多斯市東勝區泊江海子鎮多位村民向北方新報融媒體記者反映。

12月21日上午,記者在村民李海旭的帶領下來到了泊江海子煤礦排水口。在現場記者看到,泊江海子煤礦蓄水池內的礦井水通過兩根涵管從地下穿過馬路排放到了另一側的土地上。因常年有大量的礦井水排出,在地形的引導下,形成了一股蜿蜒向前的水流。記者順著水流走了大概四五公里的距離,發現有一個大型的蓄水池,蓄水池裡有大量的礦井水。

“他們排出來的都是礦井水,也不知道是否符國家標準?政府就允許他們這樣往土地上排放礦井水?”隨行的村民邊走邊向北方新報融媒體記者問到。

就此事,記者經多方努力,採訪到了內蒙古銀宏能源開發公司資環部的劉部長。劉部長告訴記者,2018年國家環保部門曾經對泊江海子煤礦排水問題進行了批覆。批覆中有一條這樣寫道:為落實地表水環保措施,煤礦剩餘的礦井水經處理後,符合地表三類水標準可以通過生態蓄水池和生態補水管道,穿過109國道排入海壕溝補充進遺鷗保護區溼地。

“但是記者見到的水,是通過涵管直接排放到土地上,這是否符合環保部門礦井水通過生態蓄水池和生態補水管道排入海壕溝補充進遺鷗保護區溼地的要求?另外,還希望出示國家環保部門給煤礦關於排水問題的相關批覆文件。”北方新報融媒體記者問到。

在隨後的採訪中,對於北方新報融媒體記者提出的第一個問題,劉部長並未正面回答。截至記者發稿時,劉部長並沒有向記者出示環保部門關於泊江海子煤礦地外排放礦井水的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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