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發力推動掃黑除惡向縱深發展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儋州市檢察院通過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打擊措施,對照中央督導組反饋意見,制定詳細的整改計劃(5方面16個問題49項整改計劃)並安排專人跟蹤整改進度,確保整改到位、取得實效。

  強化組織領導

  對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惡案件,儋州市檢察院實行院領導掛帥辦案和包案指導制度,分別成立由檢察長擔任組長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積極主動擔負起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大政治責任。狠抓工作責任落實,研究制定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實施方案、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工作方案,明確目標,制定清單,細化措施,壓實責任。院領導帶頭審查卷宗、研判證據,重點指導深挖犯罪和“黑財”工作,提升辦案實效和精準打擊力度。

  充分發揮院掃黑辦統籌協調作用,提升全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整體水平。選配工作經驗豐富的檢察官到院掃黑辦工作,充分發揮掃黑辦內外聯絡協調作用,加強與公安、法院等部門的溝通協作。建立完備的工作臺賬,定期對該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依法嚴懲、“打財斷血”“打傘破網”等核心業務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定期督查、指導相關部門有針對性地補短強弱,確保各項工作協調推進。目前,該院已逐案逐人建立案件進度臺賬、線索排查臺賬、深挖“黑財”臺賬、深挖犯罪臺賬等。

  清倉見底 “打財斷血”

  自專項鬥爭開展以來,該院共受理公安機關提請審查逮捕涉黑惡犯罪案件30件141人,批准逮捕29件138人,不批准逮捕1件3人。受理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涉黑惡犯罪案件20件123人,經審查認定涉黑案件2件22人,根據起訴權限規定已移送二分院審查起訴,認定涉惡案件18件101人,已起訴18件98人,不起訴3人。市中級法院已判決11件53人,正在審理7件45人。

  儋州市檢察院積極推進線索“清倉見底”工作。該院自行受理、中央督導組交辦、省市掃黑辦交辦的線索共計24條,其中23條已按時核查完畢並及時反饋、建立臺賬,另外1條為新受理,由市掃黑辦交辦,已安排專人負責核查。

  該院制定了“打財斷血”專項行動方案。辦理涉黑涉惡案件中,在16份相關法律文書中提出追查“黑財”的意見。中央掃黑除惡督導以來,該市公安機關查封、扣押、凍結“黑財”的數量已由督導前的350餘萬元上升為1.2億餘元,其中該院發出引導深挖“黑財”意見的案件中挖出黑財數量增至3200餘萬元,引導深挖“黑財”數量大幅上升。

  落實提前介入、“三長”會商等機制,堅持快捕快訴涉黑涉惡案件。嚴格執行海南省高級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關於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加強會商協作的意見》,充分利用案件會商研判、提前介入等工作機制,對公安機關正在偵查的涉黑涉惡案件,依法提前介入,對偵查取證提出意見建議,促進案件快偵、快捕、快訴、快判,確保精準快速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同時,加強與公安、法院等相關單位溝通協作,加強信息互通,保障辦案環節暢通。

  “打傘破網” 深挖徹查

  儋州市檢察院對專項鬥爭以來打掉的涉黑涉惡案件,集中深挖徹查,做到掃黑除惡治亂與“打傘破網”同步推進、同步深挖、同步查處,嚴格執行公檢法“三長”簽字機制,確保每一個黑惡勢力背後的“保護傘”都得到查處,目前該院要求每一起提起公訴的涉黑涉惡案件均需經過仔細排查,並附有層報檢察長批准的排查結論書,確保審查起訴與排查“保護傘”同步進行。

  充分利用駐所檢察室深入開展宣傳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政策法規,鼓勵在押人員坦白、檢舉、揭發涉黑涉惡線索及“保護傘”線索,拓寬線索來源。

  加強與紀委監察委的配合,深挖“保護傘”線索,形成工作合力。該院認真貫徹落實省檢察院與省紀委監察委、省委政法委、省高級法院等六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建立掃黑除惡問題線索雙向移送與協同辦案機制的意見》及《海南省人民檢察院公職人員涉嫌職務違法或者職務犯罪線索移送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要求,對發現的“保護傘”線索及時按規定移送,並跟蹤瞭解核查進展情況。截至目前,該院已向市紀委監委移送線索2條(孫梅、許芳新等人涉嫌幫助偽造證據罪一案中反映的看守所工作人員違法違紀問題;周愛良等人涉嫌開設賭場罪一案中反映的派出所工作人員違法違紀問題),市紀委監察委均已立案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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