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那么,检察院都监督什么,检察院的权利范围都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显示,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检察院的权限范围很广,但是还是不够具体。那么,我们通过《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就会了解的更详细一些了。
依据《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下列信访事项:
(一)反映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申诉;
(三)反映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
(四)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
(五)反映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
(六)反映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
(七)加强、改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八)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就清晰的了解了检察院的职权范围、也就是知道遇到什么样的事情应该去向检察院求助。但同时,一定要记住,一切还是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维权,不按照正常程序走,找谁也没用。毕竟,我国是法治国家,依法维权才是主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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