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讓“終本”案“柳暗花明”

“沒想到,真的沒想到啊,我主動放棄執行了,還能拿到這600萬元錢。”近日,滿懷喜悅和感激之情的申請人福建某遊艇公司代表陳玉梅,特意來到廈門海事法院,贈送“維護公義執行神速,劍膽琴心定分止爭”的錦旗時,對執行女幹警王巖說道。

是什麼讓陳玉梅如此欣喜和激動?故事還得從頭說起。

600萬元執行案件舉步維艱

2011年7月,福建省某遊艇公司將不履行《遊艇銷售合同》的香港某遊艇公司及3名擔保人和2家擔保公司訴至廈門海事法院,案件標的額高達1600餘萬元。

令福建某遊艇公司沒有想到的是,該案從一審、二審到再審,經歷了長達八年的“持久戰”。法院最終判決香港某遊艇公司需賠付金額近1000萬元。

從二審作出判決到再審期間,廈門海事法院先後有4名執行幹警經手了此案,他們通過對被執行人上黑名單、控制高消費及擔保財產和解變現等執行手段,用了4年的時間,將400萬元執行款執行到位,其餘600萬元執行款依舊處於執無可執的狀態。

2018年11月,再審結束,福建某遊艇公司便向廈門海事法院再次申請強制執行尚未履行的600萬元執行款。

由於該案主債務承擔者香港某遊艇公司是香港法人,屬於涉港案件,內地法院對其在香港財產的執行困難重重,加上時過境遷,兩家廈門擔保公司一家已經倒閉,另一家也已進入破產程序,3名承擔擔保責任的自然人又下落不明,導致執行沒有任何進展。

而此時,遊艇公司經營狀況也每況愈下,處於即將“散夥”狀態,他們權衡再三,於2019年6月,向執行幹警王巖遞交了終結本案執行程序的申請。

3萬元轉賬線索柳暗花明

申請人主動提出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對法院來說可以報結案了,但對王巖來說,她可不是這麼想的。她說:“看到終結本次執行的申請,我心裡反而感到格外沉重,申請人沒有拿到600萬元執行款,我怎麼好意思報結案?”

王巖是去年底接手該案的,這位在北方土生土長的“女漢子”,不缺南方人細膩的辦事風格。她通過對案件脈絡梳理,逐一分析被執行人現狀,對被執行人曾有大額往來的賬戶繼續實施凍結,而對小額存款賬戶採取留有“餘地”的方式,監控但不凍結。

不放棄堅守的責任心和靈活的監控戰術帶來了執行轉機。2019年7月,王巖發現被執行人黃某華的銀行賬戶出現3萬元進出賬記錄,頓時激動不已,雖說3萬元與應執的600萬元相比數額較大,但極有可能是破解目前“僵局”的希望。

“約談黃某華。”王巖通過轉賬線索找到了黃某華,對其進行釋法明理,指出其有拒執嫌疑並將要承擔的法律後果。黃某華思考再三,同意三個月內分兩次付清100萬元的擔保款。

良好的開端拉開了執行“高潮”的序幕,王巖順藤摸瓜,在千里之外的雲南尋找到主債務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他部分被執行人。他們合夥在滇一隅投資經營連鎖民宿,考慮到該民宿房產系租賃,無處分權,無法進行強制執行拍賣房產,而被執行人一時無法拿出鉅額資金來履行債務的實際,促成當事雙方簽訂剩餘債務以民宿使用權轉讓履行的協議。至此,案件以申請人可以實實在在拿到執行款而告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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