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體制改革】大理州刀刃向內強化自我監督


【監察體制改革】大理州刀刃向內強化自我監督

“漾濞縣紀委監委駐縣民政局紀檢監察組原副組長蘇某某違規辦理客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調離紀檢監察系統……”近日,大理白族自治州紀委監委在全州紀檢監察系統公開通報5起紀檢監察干部違紀典型問題,持續釋放刀刃向內、嚴防“燈下黑”的堅定決心。

紀檢監察機關如何強化自我約束、自我監督?大理州紀委監委從制度建設和完善機制入手,先後制定出臺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暫行辦法、紀委監委綜合考核試行辦法等4項制度,聘請30位特約監察員,對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開展監督。

今年2月至8月,大理州在全州紀檢監察系統組織開展“深化三轉、嚴守紀律、敢於擔當”專題教育,以正面典型為標杆、反面典型為鏡鑑,進行了一次動真碰硬、觸及靈魂的思想政治和紀律作風“大掃除”,共查找反面典型問題41個。

同時,在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期間,該州還聚焦10個方面整治重點和“十嚴禁”規定,對全州紀檢監察系統紀律作風進行專項整治,對違紀違法行為“零容忍”。今年以來,全州共立案查處涉及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案件15件15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3人,移送司法機關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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