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鼓勵城區汙水處理廠實施尾水超低排放標準改造

香城都市報報訊(記者 黃蘭芬 通訊員 鄧林)近日,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和市財政局聯合下發了《咸寧市城區生活汙水處理廠超低排放考核辦法》,擬對尾水排放有關指標達到地表Ⅲ類水質的城區汙水處理廠實施獎勵。咸寧市溫泉汙水處理廠作為試點,尾水排放相關指標已穩定達標,從而成為了我市首個獲得獎勵的汙水處理廠。

從今年5月起,市政府決定出臺城區汙水處理廠尾水超低排放激勵政策,並將溫泉汙水處理廠作為試點。溫泉汙水處理廠啟動實施尾水深度淨化減排試點項目。該項目由汙水處理廠自行投資,第三方制定實施方案,項目於7月25日竣工,並進行了10天的運營調試。溫泉汙水處理廠通過在缺氧池前段投加碳源、高效沉澱池投加除磷藥劑和生化池控制曝氣的工藝為主要生態淨化技術,在現有的進水量及進水水質條件下,將汙水廠尾水COD、氨氮、總磷等水質指標控制達到地表水Ⅲ類水體標準。8月份,市住建局組織環保、工程、造價等方面的專家對該廠尾水排放達到地表Ⅲ類水的設備及水質進行驗收,專家一致認為溫泉汙水處理廠尾水實施深度淨化減排設施按原設計安裝到位,驗收合格,具備投入正常運行條件。

此後,市住建局、生態環境局和市財政局根據市政府要求制定了《咸寧市城區生活汙水處理廠超低排放考核辦法》,規定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對汙水處理廠的出水水質達標情況進行核實,並出具在線監測單月日均值達標天數。市住建局依據市生態環境局核實的出水水質達標天數,負責核准當月出水水質達標汙水處理量,並核算達標比例及獎補資金。市財政局依據第三方機構審定的運行費用單價,以及市生態環境局出具的在線監測單月日均值達標天數,並結合市住建局核算的汙水處理量結果進行獎補資金撥付。目前該項目運行整體情況良好,汙水得到高效處理,運行穩定,尾水COD濃度低於20mg/L,氨氮低於1.0mg/L,TP低於0.2mg/L,符合超低排放標準要求。

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城區汙水處理廠實施尾水超低排放標準改造,可以大大減少排入淦河和斧頭湖的汙染物總量,有效保護淦河和斧頭湖流域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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