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場埋屍案”作案細節:送橘子名義支走同事,飲料中下藥,迷暈後錘殺埋屍

12月17日,操場埋屍案開庭,杜少平涉惡犯罪團伙共14人受審。其中,杜少平被控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眾鬥毆罪、強迫交易罪六宗罪,羅光忠被控故意殺人罪。

被害人家屬的代理律師周兆成講述鄧世平遇害細節時提到,杜少平和羅光忠以送橘子名義支開他人,在飲料中下迷藥,暈倒後錘殺埋屍,以下為具體內容:

“操場埋屍案”作案細節:送橘子名義支走同事,飲料中下藥,迷暈後錘殺埋屍

鄧世平遇害細節非常慘烈。杜少平和羅光忠之所以要痛下殺手,就是因為鄧世平作為校方負責工程質量的代表,對質量要求非常嚴格。比如在驗收時用水管對著牆淋,結果牆很快倒了。在嚴抓工程質量的過程中,他經常向校方反映,杜少平做豆腐渣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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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無數的細節上,雙方產生了矛盾。杜少平就要痛下殺手,他蓄謀已久,精心準備。無論是在工具上、手段上,都是煞費苦心。

他和羅光忠開始商議找一種迷藥,但是找到後發現沒有效果,又決定採用蠱術,也就是下蠱的方式。最後發現這些方法都無效之後,又找到一種新的迷藥。

事發當天,鄧世平跟姚老師在下象棋。杜少平跟羅光忠提前一天就預謀好,在飲料中下迷藥給兩位老師,而姚老師那瓶沒有迷藥。

羅光忠以送橘子的名義支走姚老師,剩下鄧世平。把他迷暈後,杜少平繼續殘害,夥同羅光忠一起採取用錘子的形式,擊打鄧世平頭部,導致他不可逆轉的死亡。等學生下完晚自習後,倆人採取埋屍的方式,整個案情非常慘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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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羅光忠還在清明節給鄧世平燒衣服,因為埋的是水溝,怕他冷。

作為被害人家屬的代理律師,我在代理案件過程中,也感受到鄧世平一身正氣。因為負責工程質量的並不是他一個人,就像杜少平在殺鄧世平時所抱怨的一樣,為什麼一直盯著這個事情,所以認為是針對他。

在庭審中,我專門問了杜少平,是否跟鄧世平有私仇,他強調沒有私仇。明天案件還會繼續審理,更多的細節後邊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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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杜少平違規承建新晃一中操場土建工程,並聘請羅光忠等人管理。施工過程中,他對監督工程質量和安全的鄧世平不滿,於2003年1月夥同羅光忠將其殺害並埋屍操場。時任新晃一中校長黃炳松(杜少平舅舅)為掩蓋事實,多方請託、拉攏腐蝕相關公職人員,干擾、誤導、阻撓案件調查。目前該案涉及的黃炳松等19名公職人員受處分,其中10人因涉嫌犯罪被逮捕並移送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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