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案例

丹凤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案例

丹凤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案例
丹凤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案例

近日,丹凤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案例,分别是:

1.龙驹寨街道办江湾村主任、二级田长袁旭东对辖区内违法毁地占地行为未及时制止或向上级报告,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10月至2019年4月期间,袁旭东未及时制止或向监管部门报告刘某炜月日砂场非法占用土地面积21.671亩(其中耕地19.112亩)的采砂行为。2019年11月,袁旭东同志受到警告处分。

2.商镇桃园社区党员、原社区七组组长李新民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住宅问题。

李新民未经批准于2011年12月、2016年10月动工,占用商镇桃园社区七组集体土地567.55平方米修建住宅。2019年8月26日,受到县自然资源局的行政处罚。2019年12月,李新民同志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3.峦庄镇河口村党支部书记林谋荣履职不力致使发生火灾问题。2019年3月30日,峦庄镇河口村八岔组发生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8.62公顷,被商洛市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林谋荣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对本村防火工作安排不实不细,防控措施落实不力,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9月,林谋荣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丹凤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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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石 闯

本期监制:孙黄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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