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裡的事」“陸家嘴事件”③——《人民日報》發文,闞治東受處

1997年上海石化、陸家嘴、南油物業等股票價格異常的波動,擾亂了證券市場正常秩序,推動了股票市場的過度投機。1997年6月13日,《人民日報》發表文章《正確認識當前股票市場》,兩市終於平靜下來,連續多天跳空低開。有關部門決定對海通證券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李惠珍、申銀萬國證券公司總裁闞治東、廣發證券公司總經理馬慶泉做出免職和記大過處分。對上述3家證券公司分別處以罰款,並暫停股票自營業務1年。闞治東最終被予以“5年市場禁入”的處罰。

「股市裡的事」“陸家嘴事件”③——《人民日報》發文,闞治東受處

這是闞治東人生中最酸楚的一幕,也是他職業生涯最富戲劇性的一次轉折,因滬深爭雄遭貶,卻又被對手挖走。1999年他復出擔任了深圳市創新科技投資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兼總經理,深圳市創業投資同業公會會長。他為深創投在2000年利潤達9000萬元,2001年更盈利1.4億元。闞治東的命運伴隨著股市脈動,可謂“潮起潮落總不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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