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強:各級政府和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農民工工資

“各級政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農民工工資。”李克強總理12月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時強調。


當天會議通過《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草案)》,明確用人單位主體責任、政府屬地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要求按約定及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
總理說,農民工為國家建設發展作出了重大而獨特貢獻,必須保證他們的辛勞獲得及時足額的報酬。要在前期專項整治基礎上,用法治手段推動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農民工在全社會處於弱勢群體地位,打工收入是他們的主要收入來源。”李克強說,“不僅要給他們提供進城打工的機會,同時要切實保障他們應有的所得。”
會議通過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草案)》,規定建設單位未滿足施工所需資金安排的不得開工建設或頒發施工許可證,建立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對拒不支付拖欠工資的可依法申請強制執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政府投資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嚴重損害政府形象,必須堅決予以制止。”總理說。他要求,各地要把政府投資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作為治理重點,明確責任限期清欠,對問題突出的要公開曝光,對相關責任人和單位嚴肅追責並予以懲戒。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