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人臉識別術偵破交通肇事逃逸案

11月3日18時29分許,修水縣公安局交管大隊指揮中心接群眾報警稱:“在寧州鎮湘竹村高架橋下有一老人倒在路面上,疑似發生交通事故受傷,需交警到現場處理。”事故處理中隊接轉警後,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處置。

經現場勘查初步確定該案為交通肇事逃逸,修水交警立即成立專案組,全力偵查肇事逃逸駕駛員。通過對現場遺留的玻璃、塑料碎片分析比對,初步排除了肇事車為摩托車、電動車的可能。但是因事發路段為國道,過往車輛較多、無目擊證人、肇事車輛不明、夜間監控效果較差,案件偵破難度較大。

考慮到受害者傷勢嚴重,專案組立即向大隊彙報案情。11月4日,大隊指揮中心技術人員參與逃逸案的偵查。專案組通過調取監控,對過往車輛進行排除,初步鎖定了事發的時間。在距事發路段不到兩百米的一個地網監控中,查有一個模糊車影經過事發路段時傳出了一聲急劇的剎車聲。隨後在調查過程中,又瞭解到一個重要線索,事發時段有一輛藍色、拉磚的貨車曾在事發路段有過短暫停留,經調取湘竹進出城天網監控,確有一輛藍色貨車在事發時段出城時會經過該路段。專案組當晚8點連夜趕赴黃沙鎮,對該貨車進行核查,經過對車身痕跡比對,該車卻不是肇事車輛。案件偵破頓時陷入了困境。

經過討論,專案組決定對前期調查的情況進行重新梳理,擴大調查的範圍,不再受限於縣城至黃港的車輛,將其他路口均納入調查範圍。11月5日,專案組對該時段內所有經過地網監控的數十輛車逐一核對,又結合天網監控確定車牌,最終有一輛貨車無法核查到車輛信息。該貨車正好為藍色、拉磚,與前期調查的情況相吻合,有很大的嫌疑。為查找到該嫌疑車輛的信息,專案組繼續擴大監控查找的範圍,最終在彭橋監控內發現該車是一輛車牌號贛C63XXX的自卸低速貨車。但因該車登記公司屬上高縣,且多次轉讓,短時間內無法確定現有車主。

11月6日,專案組按照大隊“不管付出多大努力,一定要找到該車,進行排查”的要求,對該車行駛軌跡進行調查,發現其在黃港鎮、黃沙鎮、廟嶺鄉均出現過,結合事發當日其拉磚的情況,專案組在三都中隊的協助下,最終確定該車事發當天在太陽昇鎮金鼎磚廠拉磚。專案組立即驅車趕赴太陽昇鎮,經過詢問,瞭解到贛C63XXX自卸低速貨車駕駛員為黃港口音,通過人臉識別技術,初步確定駕駛員為黃港鎮瀆坑村人郭某某。專案組又立即趕往黃港鎮,通過黃港中隊的協助,得知郭某某在上奉鎮做事。

最終,11月6日下午4時許,經過三天三夜的連續作戰,專案組找到郭某某及其贛C63XXX自卸低速貨車,經車輛痕跡比對及詢問,郭某對“11.3”湘竹交通肇事逃逸一事供認不諱。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修水:人臉識別術偵破交通肇事逃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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