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法院強制執行一起恢復原狀糾紛案

冷水江:法院強制執行一起恢復原狀糾紛案

湖南法院網訊 近日,冷水江法院組織執行幹警20餘人,依法對被執行人謝某恢復原狀糾紛案進行強制執行措施。

據悉,謝某自2018年1月起承租冷水江金星中學綜合樓9、10號套間結構門面,裝修期間拆除門面內牆體,樓上12名住戶反應房屋受損開裂,雙方溝通無果,產生糾紛訴至法院。

冷水江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執行人謝某拆除金星中學9、10號門面牆體施工與樓上房屋開裂存在次要因果關係,造成樓上住戶房屋受損,侵害了樓上各住戶的合法權利,判決謝某立即停止門面內的拆除牆體行為,並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將已拆除的牆體恢復原狀,賠償12名住戶房屋受損加固修復費用及樓梯間修復費用9萬餘元。謝某不服判決,向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婁底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判決生效後,謝某拒不履行判決,執行幹警依法向其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相關法律文書,謝某仍不履行,為維護司法權威,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法院決定對此案進行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期間,該院幹警風雨無阻,多次前往金星中學,監督工程進度。最終,歷時一個月,金星中學9、10號門面牆體施工全部完成,原狀得以恢復,有效保障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伸張了司法正義,捍衛了法律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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