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高校毕业生发放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关于对高校毕业生发放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为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社〔2018〕86号)有关规定,对实现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和招用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发放社会保险补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一)高密市招用毕业年度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同下),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办理就业手续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界定标准见《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小微企业名录查询)。

(二)高密市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范围

2019年10-11月份

三、申报材料

(一)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符合条件人员名单、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银行开立基本账户、第一次申报的企业还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工商注册信息。

(二)灵活就业的离校1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

四、申报时间

2019年12月10日前(节假日除外),企业或个人把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高密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力资源产业园4楼435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高密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收到企业或个人申请后,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补贴。

联系电话:2632726 263180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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