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平臺刷單也能賺大錢?半島記者調查App“充值返傭”真相 有網友兩天被騙20萬

網絡平臺刷單也能賺大錢?半島記者調查App“充值返傭”真相 有網友兩天被騙20萬

受害網友充值後,進入掛機等待提現的網站頁面。網友賬戶餘額,目前無法提現。閱讀超10w的大V轉發招募信息。

文/半島記者 王好 圖/由當事人提供(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兩天時間,被騙了20多萬!”近日,多名網友通過社交平臺發文講述自己的被騙經歷,評論區不少網友留言稱有類似遭遇。據瞭解,受害網友因為一則“會玩手機即可賺錢”的微博招募信息加入兼職,在所謂“任務老師”的指導下完成網頁註冊、下載聊天APP等操作,進行所謂“充值”、“掛機”,獲取豐厚返傭。幾次小額提現成功後,隨著充值任務金額的提升,提現便會出現“卡單”,而想要拿回自己的錢,則必須不斷投入更多的“本金”。不少人因此資金鍊斷裂,甚至套現信用卡、背上網貸。

■遭遇

兩天被套了20多萬

小珊正在青島一所高校讀大三,12月3日,她向記者講述了自己的遭遇。“之前刷微博遇到的。”據小珊介紹,11月7日,自己在關注的微博博主列表裡刷到了一條招聘推薦信息,通過添加關注該條微博推薦的聯繫人@王佳妮KK,對方告知她“不收押金不收會費每小時50元以上”。

“當時就感覺是自己經常關注的博主推薦的工作機會比較可信,而且自己也想要賺點零花錢。”小珊說,隨後她根據指示,下載了一個叫morse的聊天軟件,並關注了一位賬號名為“⑧號老師”的所謂任務老師,“對方稱給他們平臺刷在線量和充值量,錢充進去掛機五分鐘就可以提現,返本金和佣金。充值金額每次可能從幾十元到幾千元不同等級,讓我選擇,充值越多佣金越高。”小珊告訴記者,做了幾次小額充值任務後,自己賺了大概幾百元佣金,而且本金也都順利提現。不過到了11月9日,“⑧號老師”要求她開始做“連續任務”,並分配給她一個本金800元的“三單三次雙重任務”,“我當時覺得前幾次都比較順利,以為還是跟之前一樣,充一次提一次。沒想到在充值一部分後,對方解釋說這個任務規則變了,充值金額成幾何數增加。”小珊表示,此後為了拿出已經充進去的本金,她在對方不斷催促下,陸續向對方指定的銀行卡賬戶充值14000多元,但最終這些錢都無法取出,“提示我任務超時造成卡單”。11月10日,小珊意識到遭遇騙局,隨即報警。“11月11日,我發現聊天軟件已經下架,跟這個‘⑧號老師’也就徹底無法聯繫了”小珊表示。

相比小珊,另一位江蘇南通網友小吉的損失則更為慘重。“兩天之內,我賺了大概六七百元佣金,但是最後被套進去20.5萬元本金,甚至套現了3張信用卡……”

■現狀

維權群損失480多萬

採訪中記者瞭解到,雖然疑似詐騙的套路看似顯而易見,但各地受害網友卻不在少數。“我們組成了反詐維權群,溝通進展,也希望避免更多的人上當。”一位受害網友毛毛向記者出示了她所在的維權群損失統計,截至12月3日,群內113位上報成員,累計上報損失超過480萬元,個人損失從幾千元到數十萬元不等,範圍涉及15個省市,受騙時間集中在10月至11月。據其介紹,受騙者年齡集中在20~35歲之間,身份有學生、工薪階層、全職寶媽等。

與此同時,記者與多位受害網友溝通得知,他們獲知招募信息的渠道均是自己所關注的微博博主微博,“因為關注的時間已經很多年了,從而十分信任博主。”毛毛說道。

12月3日,記者通過微博搜索“關注私信查看就業詳情”,仍然有大量博文彈出,而發佈者幾乎都為認證賬號,認證身份標籤包括“資訊博主”、“微博故事原創作者”、“攝影師”、“知名娛樂博主”等,其中還包括“經典影視回味”、“ZERO-辛基”等日閱讀數超過10萬的金V級認證賬號。

■調查

充值返傭指向博彩網站

12月2日,記者按照招募廣告提示,以求職者身份通過微博私信與一位招募代理人@美琪one取得了聯繫,其微博賬號同樣為認證號。對方介紹,自己為代理公司工作人員,幫助平臺做人氣流量推廣,“做任務的本金是需要您自己進行存入的。做完任務您的佣金也是直接發放至您APP專屬賬戶”,對方同時發送給記者一個網址以及邀請碼,提示進入網頁註冊任務賬戶。而對於記者提出的“有人投訴此類充值掛機有問題”的疑問,對方稱“那是競爭對手惡意攻擊”。不過,12月3日,記者再次嘗試聯繫對方時,該賬號已經顯示“因被投訴違反《微博社區公約》的相關規定,現已無法查看”。

不過,根據對方此前私信的網址,通過瀏覽器仍可打開網頁,頁面上有“金越科技”、“專業的彩票系統平臺”等字樣,設置有彩票大廳板塊,提供“急速賽車”、“幸運飛艇”等博彩類遊戲。通過與此前受害網友提供的掛機頁面比對,雖然網站名稱及網址存在不同變化,可謂“狡兔三窟”,但頁面設置及功能分類基本相同。其中,根據受害網友提供的信息,網站名稱除了金越科技,還包括起航國際、公益國際、啟航國際、樂盈國際、盛達科技、百源科技、迪樂科技、金越科技等。

值得注意的是,與一般認知上的“刷單詐騙”不同,參與者並不是購買虛擬或實物等商品,而是直接通過網上支付向所謂“任務老師”提供的銀行賬戶轉賬,且這些賬戶的戶頭主體為個體工商戶,分佈在多個省份和城市。而前期參與者順利提現時的對方放款賬戶,則為個人賬戶。充值完成後,再打開事先註冊的彩票平臺網頁賬號,進行掛機、提現。

■提醒 網絡刷單詐騙高發

青島警方提醒,近年來網絡刷單詐騙高發,且不斷出現新“變種”,但均是利用了受害者的社交期待和慣性心理建立基礎信任,進而通過“高回報”進行不斷誘導,直至受害者上當受騙,“機主為了充值返傭,通過手機掛機博彩類網站,本身也涉嫌參與賭博,屬於違法行為”。

有法律人士則指出,由於網站或者社交軟件的運營成本極低,良莠不齊,現階段經常發生註冊虛假網站或者提供虛假網絡服務進行詐騙的事件,且此種掛機刷單的網站基本都不合法,法律風險較高。另一方面,隨著移動支付的常態化,特別是通過微信、支付寶進行支付,基本上都是實時到賬。因此,一旦發現上當受騙,受害者的後續維權處境將變得十分艱難。

此外,對於微博大V發佈疑似虛假招募廣告的行為,律師認為,可參考《廣告法》相關規定。根據廣告法規定,違反本法規定,發佈虛假廣告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佈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並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准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發佈虛假廣告,欺騙、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廣告主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數據 網絡犯罪超三成是詐騙

臨近年底,又到詐騙高發季。日前,最高法發佈網絡犯罪大數據報告,統計顯示,2016年~2018年,超過30%的網絡犯罪案件涉及詐騙罪,其次為開設賭場罪。近來,將婚戀交友詐騙、網絡賭博詐騙結合起來的方式層出不窮。其中,“招聘”在網絡詐騙案件的主要犯罪方式佔比中排第二位,僅次於“冒充”。

對於提高防騙意識,最高法發佈提醒,首先要有強烈的意識保護個人隱私、個人信息。其次,做到四個“不要”,不要向陌生賬號匯款;不要用陌生的wifi;不要向他人透露短信驗證碼;不要輕易點擊不明鏈接。公安部門則提醒,不要有“貪小便宜”和“輕鬆賺錢”的心態,網絡刷單本就屬於違法行為、嚴重失信行為,應珍惜個人信用,一旦遭遇詐騙應立即報警,並將對方的聊天記錄、電話號碼等留存提供給公安機關,以便公安機關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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