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決策”不是違紀“擋箭牌”(監督哨)



“你們是聽鎮黨委政府的,還是聽誰的!”說這話的是雲南省大理州鶴慶縣草海鎮鎮長施某,因為14次濫發津補貼,2019年9月,他受到留黨察看二年、撤職並降為一級科員的處分。

讓人驚訝的是,這已是施某第三次被紀檢監察機關處理:2012年,因違規請客被黨內警告;2018年,因環保工作中存在失職被誡勉問責。

第三次違紀的線索來自鶴慶縣委常規巡察,發現草海鎮多筆賬目“蹊蹺”,上門調查又遇到阻撓,鶴慶縣紀委監委決定對草海鎮黨委書記辛某、鎮長施某、分管財務副鎮長董某等人進行審查調查。

實際上,知悉紀委調查後,施某就借草海鎮黨政聯席會議之機,通過了他提出的“未經鎮黨委政府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查閱、調閱財務資料及涉密的、敏感的、內部掌握的檔案材料”決議。“事後調查發現,通過這個決議,施某是意有所指,其他參會人員不明所以,嚴重阻礙了我們監督執紀。”鶴慶縣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羅建武說。

這個奇葩決議並非施某第一次借集體決策違紀。羅建武告訴記者,自2015年11月任代理鎮長以來,施某打著集體決策的旗號,先後14次濫發津補貼40多萬元。“伙食、誤餐、履職、出勤,施某千方百計找藉口給職工發錢。”

“草海鎮什麼津補貼都敢發、什麼錢都敢分,領導‘吃肉’、職工‘喝湯’,在違規發放津補貼過程中從鎮政府、下屬站所到村委會人人參與,利益均沾,嚴重違反工作紀律。”羅建武介紹。因為濫發津補貼,辛某、施某等5位幹部受處分,其他5名相關責任人隨案作出檢查,違紀財物被收繳。

【執紀者說】

執行公務本是黨員幹部的分內職責,可卻成為部分人謀“福利”的藉口,上述案件是典型的不收手、不收斂、不知止。“集體決策”不是違紀“擋箭牌”,必須以案促改,教育警醒大多數,全面加強對“關鍵少數”的監督,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雲南省鶴慶縣紀委書記、監委主任字桂榮

《 人民日報 》( 2019年12月03日 1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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