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報假警,竟是為了和前男友複合?

這感情的事情

最好是兩廂情願

但下面我們要說的

這個姑娘有些情深

為了和前男友複合

她竟報警......

女子報假警,竟是為了和前男友複合?

今年6月份,在株洲務工的東北姑娘馬某來到蘆淞公安分局建設派出所報案,說她前天晚上和男友劉某發生了爭吵,然後對方趁著她睡覺,偷走了她8萬塊錢後就不見了。

偷盜8萬塊錢,可以構成刑事案件了,民警找劉某瞭解情況,但當時劉某已經斷絕了和馬某的一切聯繫,事情一時半會兒也沒有結果,民警讓馬某先回家等消息,但她接下來的舉動,卻讓民警對整件事起了疑心。

11月26日,民警通過多方努力,終於聯繫上了在廈門工作的劉某,但劉某表現的非常淡定,很配合民警的工作。他說,自己和馬某的確是分手了,他否認自己偷了馬某的錢。

難道是馬某說了假話?11月27日,民警又對馬某進行了一次談話。這一次,她終於承認了是自己報假警。馬某說,自己不甘心和前男友分手,但又找不到對方,於是就想通過報假警的方式找到前男友。

女子報假警,竟是為了和前男友複合?

目前,馬某已被警方控制,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民警提醒市民,請不要惡意報假警,把有效的警力資源留給最需要的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惡意報假案情節輕微的,可處五日以下治安拘留或伍佰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治安拘留,並處伍佰元以下罰款。如果構成刑事犯罪的,則需依法追究報警人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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