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華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否決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未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的決議。

經浙江華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決定於2019年11月29日(星期五)15:30召開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現將會議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1、召開時間

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和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

1)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 2019年11月29日的交易時間,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期間的任意時間;

2)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的投票時間為2019年11月28日15:00—11月29日15:00。

2、召開方式: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

3、召開地點:杭州市蕭山區市心北路1929號萬和國際7幢24樓會議室。

4、召集人:董事會。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長董悅先生。

6、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的有關規定。

二、會議的出席情況

1、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

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13人,代表股份631,161,78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2.0185%。

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合計11人,代表股份631,126,58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2.0151%。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7人,代表股份530,351,76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2.11%;股東授權代表4人,代表股份100,774,82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0%。

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2人,代表股份35,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35%。

2、中小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

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3人,代表股份992,05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975%。

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合計1人,代表股份956,85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940%。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授權代表1人,代表股份956,85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940%。

3、公司董事、監事、高管人員出席會議情況

公司董事長董悅,副董事長兼總經理張劍秋,董事兼常務副總經理張韶衡,董事劉小斌,監事會主席沈旭微,職工監事洪曉明,副總經理於國清,副總經理兼財務總監郭勤勇及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高堅強出席了本次會議。

4、見證律師出席情況

浙江六和律師事務所見證律師陳其一、林超出席了本次會議。

三、提案審議表決情況

1、 關於簽署《收入分成協議之補充協議(二)》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101,118,999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999%;反對100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1%;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991,953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899%;反對100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101%;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

杭州日報報業集團有限公司、都市快報社、張劍秋對本提案迴避表決。杭州日報報業集團有限公司、都市快報社與本公司存在關聯關係,是本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張劍秋系本公司副董事長兼總經理,同時擔任杭州日報報業集團(杭州日報社)黨委委員、蕭山日報社法人。杭州日報報業集團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89,771,977股,佔總股本的48.13%,都市快報社持有本公司40,194,438股,佔總股本的3.95%,張劍秋持有本公司76,275股,佔總股本的0.007%。

表決結果:通過。

2、 關於變更2019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機構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631,161,689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0000%;反對100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

3、 關於變更2019年度內部控制審計機構的議案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浙江六和律師事務所陳其一、林超律師現場見證並就本公司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認為:本次股東大會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召集人資格及表決程序、表決結果等相關事宜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1、《浙江華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浙江六和律師事務所關於浙江華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浙江華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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