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出臺《關於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隊伍職業保障機制的意見》

11月25日,駐馬店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隊伍職業保障機制的意見》,對全市消防救援隊伍職業保障機制進行了明確。

《意見》從6個方面制定了全市消防救援隊伍職業保障機制。工作機制保障方面,全市各級消防救援隊伍建立向政府請示報告重大工作、重要信息的直報機制,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協調政府有關職能部門開展聯合發文等工作。消防救援人員優待政策方面,明確消防救援人員在交通出行、看病就醫、參觀遊覽等方面享有的優待政策,同時,在機場、車站、醫院等單位對外窗口設置帶有“消防救援人員優先”字樣標識。職業榮譽保障方面,將消防救援隊伍(集體、個人)表彰獎勵納入地方黨委政府、群團組織表彰獎勵體系,表彰獎勵比例及項目參照公務員表彰獎勵執行。執行滅火、搶險救援、活動安保等重大任務,做出突出貢獻,取得顯著成績的應給與及時性表彰獎勵。重大節日和重大勤務任務期間,地方黨委和政府安排走訪慰問消防救援隊伍。生活待遇保障方面,落實薪資福利、醫療保障、傷亡撫卹及住房優先等待遇,特別是將行政編制消防救援人員值班戰備、重大安保勤務等地方性津貼補貼經費納入部門預算中列支。自2019年起,全市行政編制消防人員參照當地公務員相關考核考評辦法,一併納入黨委政府各類考評獎勵範疇,經考評主管單位考評合格後,依照相應標準給予獎勵,經費由財政部門統籌保障。社會優待保障方面,明確消防救援人員及其家屬在隨調和落戶、就業保障、子女入學等方面繼續享受國家和社會給予的優待,並將入職滿3年以上的政府專職消防員一併納入教育優待範圍。財政預算保障方面,暫維持現有保障模式,待消防救援工作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意見出臺後,按新出臺意見對全市消防救援隊伍進行保障。政府專職消防員經費由當地政府保障,其中消防救援支隊機關(含直屬單位)政府專職消防員經費由市級財政部門保障;縣區政府專職消防員經費由各縣區財政部門保障。

此次保障政策的出臺,給全市消防救援隊伍帶來了巨大溫暖和鼓舞。全體指戰員紛紛表示,絕不辜負黨和人民的期望重託,必將牢記總書記訓詞精神,自覺對標應急救援主力軍和國家隊的職能定位,以更加昂揚的精神狀態、更加飽滿的工作熱情積極投身到新時代應急救援事業中去,為維護駐馬店經濟社會發展、人民安居樂業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下一步,支隊將主動走訪相關部門,全面做好對接協調,加快推動政策實施,確保消防救援隊伍職業保障政策落地見效。

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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