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農民土地經營權流轉

農業農村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農民土地經營權流轉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定於2019年11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時舉行新聞發佈會,請中央農辦主任、農業農村部部長韓長賦,農業農村部黨組成員兼中農辦秘書局局長吳宏耀解讀《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的意見》,並答記者問。中國網現場直播,以下為直播實錄。

中國農村法治社全媒體:

我的問題跟最近發生的一起土地流轉問題有關,11月20日的時候央視綜合頻道的《焦點訪談》欄目報道了貴州省修文縣在沒有和當地農民達成協議的情況下,強行推平了農民的土地,請問怎麼看待這件事情?謝謝。

韓長賦:

這個問題請宏耀同志回答一下。

吳宏耀: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最近《焦點訪談》對貴州省修文縣強行推平農民土地一事進行了報道,農業農村部對此高度重視,立刻發函要求當地農業農村部門進行核查,並且已經派出調研組赴貴州開展現場調查。我們將根據調查的情況,及時督促地方進行整改,並切實維護好農民的合法權益,依法處理相關責任人。

土地承包法,包括這次發佈的《意見》都明確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土地經營權流轉,所以土地經營權的流轉應該是農民自願,任何組織和個人不能強迫農民流轉,也不能阻礙農民的流轉。2014年,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強調,嚴禁通過定任務、下指標或將流轉面積、流轉比例納入政績考核等方式推動土地流轉。這個《意見》再次強調要依法保障農民對承包地的佔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擔保的權利,要依法保障農民對承包地的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流轉權,以及承包土地的經營權的抵押和擔保的權利,要不斷賦予其更加完善的權能。所以我們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中央要求,依法保護農民土地的流轉權益,確保現有的土地承包關係保持穩定並長久不變,也確保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現代農業能夠因時因地有序地推進。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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