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茶恩寺镇金坪村许家湾山塘整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县茶恩寺镇金坪村许家湾山塘整修工程按照水利建设要求可以建设,建设资金为移民后扶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茶恩寺镇金坪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湘潭县茶恩寺镇农村“三资”监管交易中心。项目已上报茶恩寺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批、备案,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茶恩寺镇金坪村许家湾山塘整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茶恩寺镇金坪村许家湾。

2.3 规 模:本项目为,主要建设内容为清基开挖金坪村许家湾山塘整修工程、浇注混凝土、塘堤护砌及防渗 (详见施工图纸)。总投资约6万元(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总控制价上限为6万元,下浮10%(即5.4万元)范围内投标报价有效。造价总额及付款方式:约6万元(含税及其他费用)不支付预付款,上级拨款到付。

2.4 工 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水利工程建设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

2、投标人有从事水利建设工作经历、经验,并提供一至两份有效证明材料。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平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所投标单位报价的平均值为计算依据,低于接近平均值的为中标人;高于上限值的不进行平均值计算,并此投标无效。如有两个及以上相同报价,就相同值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以最低报价为中标人。总控制价上限为6万元,下浮10%(即5.4万元)范围内投标报价有效。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五千元整(¥5000.00元)(金额含下以币种均为人民币)。

5.2 投标人必须在正式投标开始前以现金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不包括任何银行卡、信用卡)。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质金,履约保质金在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合格后,甲方在结算时保留5%作为保质金,如三年后再验收无质量问题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报名后领取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

6.2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政府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投标人应及时掌握所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或对资料掌握、了解不清,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7.1 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7.2 投标人必须有从事水利建设工作经历、经验,并提供一至两份有效证明材料。

7.3 出示上述资料复印件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注明此复印件用于茶恩寺镇金坪村许家湾山塘整修工程。

7.4 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1月29日17:30时止(时间含下以,均为北京时间)。

7.5 报名地点:茶恩寺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四楼405室。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正式开标之前,地点为湘潭县茶恩寺镇政府示范片会议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

8.3 投标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开标时,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金坪村显要位置纸质公示及茶恩寺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tx.gov.cn/chaens/276565/index.html)上发布。若公告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三资”监管交易中心解释为准。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标由交易中心组织镇村相关人员参与监督。

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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