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区纪委推动派驻监督从“有效覆盖”向“提升效能”迈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渭城区纪委监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改革根本方向,严格遵循顶层设计,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谋划,蹄疾步稳推动派驻监督从“有效覆盖”向“提升效能”迈进。

一是把“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作为制高点,着力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党的十九大作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战略部署,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讲政治”作为派驻监督最鲜明的底色,突出派驻监督的政治本质,在领导体制上,建立区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区纪委监委统一管理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强化区纪委监委对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综合协调、联络和领导、指导;在权限赋予上,实现有限赋权和有效控权相结合;在工作机制上,推进内部工作流程的再造。

二是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监督的有形覆盖、有效性覆盖作为入射点,着力扩大辐射范围。坚持把派驻机构改革工作作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对标对表,在5月中旬制定下发了《渭城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关联性,科学设置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10个,实现对全区51家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监督的全覆盖,原来的27个纪检组不再保留;除此之外,为了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将监察职能向各街道延伸覆盖辐射,9月中旬,制定下发了《渭城区纪委监委监察职能向街道延伸的实施方案》,《方案》保留4个街道的纪工委设置,同时在每个街道设立了派出监察组,与纪工委合署办公,实现了对街道辖区内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监督的有效覆盖和辐射。

三是把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作为突破点,着力解决派驻困惑。找准定位转职能,强化“身份意识”,把派驻机构的职责回归到“执纪监督问责”定位上来,强化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不再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日常工作;聚焦主业转方式,由“参与检查”向“监督问责”转变,突出监督重点,立足防微杜渐,紧盯“不落实的事”、“不落实的人”、“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行为”,变过程推进为倒查追责,实现真监督、严执纪、问实责;夯实基础转作风,从队伍建设、办案工作、后勤管理等方面形成了一套务实管用的规定,推动作风建设经常化、规范化。

四是把创新监督方法、探索监督有效途径、提升派驻监督效能作为落脚点,着力增强监督效果。通过参加驻在部门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三重一大”事项及专题会议等“明底数”,通过不定期对驻在部门及其关键岗位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找苗头”,通过对驻在部门存在的问题发监察建议、跟踪监督“堵漏洞”,通过组织驻在部门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常震慑”,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对驻在部门进行监督,努力构建与驻在部门同向发力、同频共振、靶向用力的工作格局,切实提升派驻监督实效。

(渭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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