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遠一公職人員幫人貸款擔保,結果對方不還錢坑慘自己

安遠一公職人員幫人貸款擔保,結果對方不還錢坑慘自己

執行聯動機制形成“高壓”態勢 一公職人員主動履行把案結

安遠一公職人員幫人貸款擔保,結果對方不還錢坑慘自己

贛州法院網訊 為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成果,江西省安遠縣人民法院推動執行聯動工作機制,加強與縣紀委、監察委等部門的協作,形成打擊涉公職人員失信的高壓態勢。11月20日,被執行人安遠縣某行政單位職工劉某懾於法律權威,主動來到法院履行還款義務。

杜柏某與張燕某系夫妻關係,於2018年2月1日向安遠縣某銀行貸款20萬元,劉某為其貸款提供擔保。貸款到期後,杜柏某與張燕某拒不歸還,劉某也不履行擔保義務。該案經安遠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依法判決杜柏某、張燕某於判決生效後十五日內償還原告安遠縣某銀行借款本息110789.17元,被告劉某承擔連帶償還責任。判決生效後,被告仍未履行還款義務,2019年9月,安遠某銀行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執行法官依法向劉某等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執行文書。執行法官考慮到劉某屬國家公職人員,於是電話敦促其儘快履行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剛開始,劉某情緒激動,認為自己只是擔保人,法院應該首先找借款人。隨後,執行法院對其進行了耐心細緻的法律解釋,並向其釋明拒不履行的嚴重後果及對其工作可能產生不利的影響,同時告知法院現在加強了執行聯動工作機制,已向縣紀委、監察委發送司法建議,推送了一批涉公職人員為失信被執行人的名單,縣紀委、監察委已介入調查,並將依法依紀作出嚴肅處理。在執行法官多次勸導教育下,劉某經過激烈的思想鬥爭後,表示會想辦法儘快湊到錢來法院履行。

11月20日,被執行人劉某主動將執行標的款11.46萬元交予法院。至此,該起涉公職人員借款合同糾紛案件執行完畢。該院執行法官提醒那些涉案心存僥倖的公職人員,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職不是逃避執行的“保護傘”,作為國家的公職人員,更應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履行法律義務,否則將受到法律、黨紀、政紀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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