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耕地拋荒的思考——才井塘組耕地利用現狀的調查報告

農村耕地拋荒的思考——才井塘組耕地利用現狀的調查報告

農村耕地拋荒的思考

——才井塘組耕地利用現狀的調查報告

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蔣丙生

民為國基,谷為民命。“吃飯了沒有?”一句熟人之間相見的問候語,彷彿過去並不久遠。吃飯是天下第一件大事,人口大國的糧食問題,在習近平總書記心中的重千鈞。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我們的立足點、著眼點是,絕不能買飯吃、討飯吃,飯碗裡必須主要裝我們自己生產的糧食。“看看世界上真正強大的國家、沒有軟肋的國家,都有能力解決自己的吃飯問題。”習近平總書記還意味深長地指出,糧食問題不能只從經濟上看,必須從政治上看,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是實現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國家安全的重要基礎。

20世紀以來的大國競爭,表面上看是工業實力的爭衡,但背後農業實力的較量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一戰中的德國、二戰中的日本以及冷戰中的蘇聯,在瀕臨崩潰的最後一段時間,雖然工業體系還能勉強維持運作,但卻都出現了嚴重的糧食短缺現象,民眾餓肚子成為這些國家內部不稍停的重要因素,而同一時期的對手國家都因掌握了農產品主導權而笑到最後。由此足以看出,“誰控制了糧食,誰就控制了人類”絕非虛言,即使在工業乃至信息化時代,糧食在大國較量中依然舉足輕重。

俗話說“一日無糧千軍散”,吃飯問題既然如此重要,而作為糧食生產命根子的耕地為什麼會出現拋荒的現象呢?就才井塘村民小組耕利用狀況作了一些瞭解,進行了一些思考。

洪江市大崇鄉民主村才井塘村民小組,該組現有戶籍人口161人,計稅稻田面積130畝,基本上屬旱澇保收的稻田。實行責任制時,雙季稻面積達80餘畝。多年來,仍種植水稻的稻田約30餘畝,改種柑桔、柚子和其它作物的稻田約40餘畝,拋荒約60餘畝,衝裡壠裡的稻田基本被棄耕了,如油麻衝、吳家衝、廖家壠,稻田拋荒率達到了40%,旱地基本上全部拋荒。

成因思考

人們普遍認為是農村勞動力進城務工、糧食生產基礎設施條件差、種糧效益低等因素,造成農村耕地拋荒的,當然各地還有各自特殊的原因。我認為深層次原因有如下三個方面:

1.耕地分配製度。

八十年代初,實行責任制分田到戶時,當時絕大多數生產隊實行肥瘦搭配抽籤的辦法將耕地責任到戶,當然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只有這樣大多數人才能接受,否則無法責任到戶。如我們當時生產隊,就將雙季稻田、一季中稻田和山旮旯裡一些零碎的小丘塊搭配,按順序和農戶人口數抽籤。這樣一來,耕地責任分到戶的任務是完成了,但是各家各戶的責任田卻東一塊、西一丘,原有面積比較大的稻田分給了幾戶,這種現象在山區很普遍。如我們組吳家盤有一丘稻田4畝,分給了4戶。這種耕地分配製度導致耕地碎片化,給糧食生產帶來極大不便。比如說,一家一戶的生產因水稻組合不同,稻田對灌溉用水、生產要求也不同,會使水稻生產受影響;又如,山區山衝裡的稻田種植面積太小,即使種了一點水稻,也變成了麻雀、老鼠的糧倉,收成太差,使有些想種水稻的農戶不得不放棄種植。再加上家庭人口變化、生產設施改變等因素,農民有的無力耕種,有的無法耕種。由此可見,耕地碎片化、零星化,導致糧食種植面積萎縮、改種和拋荒。

2.收入來源結構發生變化。

過去,我們組農戶收入來源主要是靠種植水稻及少量的雜糧,其次是靠從事牲畜和家禽養殖。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城市就業需求愈發旺盛,農民進城務工或外出打工一年所獲得的收入比種糧、飼養都要高很多。因此,大多外出務工農民寧肯拋荒自己的責任田也不願意出租給他人耕種,看不起那點出租收入。加上有的農民對政策法規瞭解不多,對土地流轉政策擔心較多,進一步增加了農村耕地拋荒現象。

3.農村服務業市場發展緩慢。

在農村特別在是山區農村,農業生產大多是根據傳統經驗而展開,如水稻種植,各家各戶購種備種、趕時趕季,勞動強度大。由於一家一戶耕地面積非常有限,依靠傳統的種糧經驗可以完成作業過程,農業生產始終處在小農耕作模式下,既需要又排斥專業服務,導致種糧專業服務市場和隊伍發展不起來,糧食生產能力發展受限。

解決措施思考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糧食生產根本在耕地,命脈在水利,出路在科技,動力在政策。面對農村耕地拋荒的現狀,我們要下大力氣,認真貫徹落實習總書記指示,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採取有效對策,扭轉這種現象,促進糧食生產,確保糧食安全。

第一,引導支持公司制農業經營模式的發展。

在穩定現有農村土地承包制和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積極引導支持公司制農業經營模式的發展。引導支持在農業特別是糧食生產領域內組建公司制的生產組織,打破村組行政區劃界限,讓耕地這個主要的生產資料重組。政府實行定點定向扶持政策,完善各種補助補貼,破解耕地碎片難題,從而實現規模生產和規模效益。培育新型經營主體,特別是要培育農業生產企業法人組織,探索壯大集體經濟新的實現途徑。這種集體經濟是以生產資料投入和出資相結合的經營業態,是市場發展自願組合的產物,能使企業各成員利益緊密相連,從而實現共同富裕。凡是組建公司制農業生產組織的,政府要從技術、裝備、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這樣不僅能充分發揮耕地作為農業最主要生產資料的作用,提高單位面積產量和質量,控制耕地拋荒,進一步解放農村生產力,改變農村居民生產生活方式,促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調整真正落到實處,還可以使農村整體加快全面小康步伐,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實現農村可持續、高質量發展,最終解決農村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難題。

第二,引導支持農業生產工具的研發。

生產工具的不斷改進是生產力不斷髮展的一個重要條件。沒有生產力的發展,農業特別是糧食生產的穩定發展是很難實現的,也是不可持續的。當今社會進入了信息化時代,如果不減輕農業勞動者的勞動強度,依然是傳統耕作方式,很難利用現代技術裝備農業,穩定糧食生產。目前,糧食生產的某個環節利用了機械,但沒有實現全過程的機械化,因此,必須加大投入,鼓勵農機具的研發力度,以適應不同區域農業生產機械化、信息化、智能化的需要,從而實現農業現代化。

第三,引導支持加快農業服務業的發展。

實踐證明任何產業的生產過程,只有實現了市場化服務,才能可持續發展。只有生產和服務有機結合,才能實現擴大再生產,社會也才能前進。如果一個人包打包唱,利潤獨享,永遠是簡單再生產。農業生產組織化程度得到了提高,必然會用效率最高的生產工具,社會化服務才能變成現實,作為安邦定天下的糧食生產也不能例外。

第四,加強法律制度建設。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引導支持公司制農業生產組織發展,離不開切實有效的法律保障。由於引導支持農村生產資料重組的法律制度缺失,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緩慢,如果仍然長期以行政指揮型的管理方法來指導農業生產,那麼指導成效有限且不可持續。因此,圍繞以糧食生產為主的農業生產,開展以市場化為方向的生產資料重組,重點突破農業勞動工具機械化、科技化瓶頸,著力發展農村服務業,才能更好實現城鄉融合發展,保障糧食安全,破解當前農村耕地拋荒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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