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臺市公佈醫療保障欺詐騙保“十大”典型案例

邢臺市醫療保障局成立以來,為嚴厲打擊欺詐騙取醫保基金行為,確保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運行,組織了自查、聯查互查、飛行檢查專項行動,始終保持打擊欺詐騙保的高壓態勢,對違法違規的定點醫藥機構重拳出擊,維護醫保基金安全,現將查處的典型案例予以通報。

一、邢臺市守敬東社區衛生服務站

經現場檢查核實認定該定點財務核算不規範;為非醫保定點機構進行醫保個人賬戶結算;超出核准登記診療科目開展執業活動;共涉及違規金額98038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邢臺市城鎮職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等相關規定,橋西區醫療保障局對該定點機構作出如下處理:

1.追回違規費用98038元;

2.取消醫保定點資格。

二、南宮市蘇村鎮中心衛生院

對南宮市蘇村鎮中心衛生院進行日常稽查核對住院人員身份時,發現兩名患者掛床住院。根據《邢臺市城鎮職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等相關規定,南宮市醫療保障局對該定點機構做出如下處理:

1.約談該衛生院負責人,並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整改;

2.按照違規報銷金額3049.64元的兩倍予以拒付;

3.暫停該衛生院醫保定點服務資格及相關人員醫保醫師資質。

經查南和縣華康醫院存在誇大、虛構患者病情;放寬入院標準;病案造假等違規行為,涉及金額5654.88元。根據《邢臺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第55條之規定,南和縣醫療保障局對該定點機構做出如下處理:

1.追回違規資金5654.88元;

經檢查發現,沙河同仁醫院存在違規多收費、超限制用藥、藥房管理不規範、進銷存不符、制度建設不健全、財務核算和財務管理不規範等問題,涉及違規金額39203.31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及《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書》相關規定,沙河市醫療保障局對該定點機構做出如下處理:

1.扣除違規多收費用、超限制用藥費用、過度治療費用及藥品進銷存不符等費用,共計39203.31元;

2.暫停醫保結算,處2倍罰款。

新河縣總工會職工醫院未按時向新河縣醫療保障局提供協議資料,且執業醫生資格證和護士資格證書未達標準。根據《河北省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協議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新河縣醫療保障局對該機構做出如下處理:

取消新河縣總工會職工醫院定點醫療機構。

六、臨西縣臨西鎮郭村趙子申衛生所

臨西縣臨西鎮郭村趙子申衛生所開展醫療服務的現場髒、亂、差,藥品散亂擺放;沒有進銷存等賬目,沒有財務相關資料。臨西縣醫療保障局稽核人員和鎮衛生院相關人員通過走訪群眾,認定2018年-2019年上半年涉嫌套取個人賬戶資金767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條之規定,臨西縣醫療保障局對該定點機構做出如下處理:

1.追回套取個人賬戶資金767元,並處五倍罰款;

2.解除定點協議,對其違規行為予以通報批評。

七、邢臺縣宋家莊鎮後白乜長村孫長山衛生室

經查,該衛生室存在串換藥品名稱;涉嫌套取個人賬戶等問題,共涉及違規金額1640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邢臺市城鎮職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及相關規定,邢臺縣醫療保障局對該定點機構做出如下處理:

1.追回違規串換藥品費用1160元;

2.對套取個人賬戶資金480元處以五倍罰款;

3.終止醫保服務協議。

八、臨城縣東鎮康鑫大藥房

經查,臨城縣東鎮康鑫大藥房存在藥房無價籤、部分藥品進銷存不一致、存在過期藥品等問題。

根據《河北省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有關規定,臨城縣醫療保障局對該定點機構做處理:

終止該藥店定點服務協議。

九、隆堯縣景波大藥房

隆堯縣景波大藥房違規銷售擺放過期藥品和生活用品。依據《河北省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規定》,取消該定點機構定點零售藥店資格並解除協議。

十、橋西區富順康大藥房

邢臺市富順康大藥房變更法人,未在規定期限內上報變更信息。

按照《河北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印發河北省醫療保障定點機構零售藥店協議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要求,橋西醫療保障局對該定點機構做出處理,取消其醫保定點零售藥店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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