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單位幹了13年了,也是個大型國企,不想辭職,用什麼辦法可以讓單位開除?

陽光明媚16613


觀點:從你想讓公司辭退你可以看出你是一個比較精明的人,因為國企辭退你,你可以獲得一大筆賠償金而且還可以在辭退期間拿到一定的失業金,這對一個有辭職打算的人來說,是非常划算的買賣,下面就介紹一下,怎麼讓公司辭退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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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辭退你,你可以獲得哪些好處?

在大型國企裡面,如果不是自己想辭職的話,被公司開除是非常困難的,哪怕一個人每天都不幹活,公司也很少開除這樣的人,因為在國企裡面開除一個人是非常麻煩的,首先領導是不願意開除一個人的,先不說開除比較麻煩,各種報告,還要符合《勞動法》,要不然容易吃官司,單單上級領導怎麼看自己的員工被開除了?公司的大領導是根本不管下面的情況的,一旦中層幹部想要開除某個人,公司領導肯定認為是這個中層領導沒有管理好,既然連人都管理不好,以後怎麼但大任,所以一般的領導都不願意開除員工,因為會影響自己的仕途,這一點國企領導看的是非常重的,和私企不一樣,一個人不合適不能勝任崗位,不能給公司帶來經濟效益很容易被辭退,但是國企絕對不會這樣,國企最怕的就是員工鬧事,因為維穩是國企領導一項重要的責任,那麼如果通過某種手段,讓國企辭退了我們,我們會有哪些好處呢?

第一個就是一大筆補償金:國企在辭退員工的補償方面做得還是非常不錯的,對於一個工作13年的老員工,最少可以獲得13個月的工資,而且還有一些工齡補償等等,這些都是直接給現金的,還有一些亂七八糟的補償金,這些都要根據企業自身情況而定;另一方面就是企業辭退我們,我們還可以拿著公司開的離職證明去當地社保部門辦理失業登記,這樣我們就可以領取一定的失業金啦,對於13年工齡的員工來說,失業金可以領取兩年,這樣不工作也可以領取失業金,何樂而不為呢?

02
怎麼讓公司主動辭退你?

大型國企辭退一個人是很難的,但是也不是沒有方法,通常員工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出現重大的安全環保事故,或者因為個人生活作風有問題等,這些情況下,公司會辭退你,但是這些做法成本太大,一不小心就違法亂紀了,下面就介紹一種比較科學的方法。

其實最好的方法就是曠工,每天都在家裡面待著不去上班,公司過來找也不去上班,這樣長時間下去,要麼公司一直容忍你,讓你繼續在家裡待著,但是這時候工資也會發給你的,如果不發就去公司鬧,去勞動部門舉報,總之一般國企不會不給你發工資的,如果公司不願意容忍你,那麼公司肯定會因為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而辭退你,這樣你就順理成章的讓公司辭退了,因為違反公司制度辭退也是需要賠償的。如果你可能會想,有沒有不違反公司制度而讓公司辭退呢?我覺得至少暫時是沒有的,公司不可能那麼傻,如果不說你違反制度,公司無緣無故辭退你,那麼公司要背很大的責任的,萬一你去勞動部門鬧事,申請勞動仲裁,公司就會很被動,所以公司肯定要根據公司制度辭退你的。

最後,不到萬不得已儘量不要使用這種方法,但是如果真的有辭職的打算,或者真的不想在工作繼續做下去了,我覺得也是可以嘗試一下的。最好還是好聚好散,各自歡喜。


END......


軟件資源君


在大型國企,自己不想辭職,又想單位主動開除自己,有兩個辦法,一個簡單有效,一個複雜麻煩。但真要選擇,正常人都會選擇複雜麻煩的辦法。

辦法一:向自己揮刀,而且一定要狠

想被開除,主動去做一些違法亂紀的事,違紀輕了還不行,可能就是被降職或者降級使用,夠不上開除。

要對自己狠一點,違紀一定要重被重處分,或者違法被判刑,單位肯定會開除你,這就是常說的開除公職。

不過,我想你也不會這麼傻,對自己這麼狠,把自己的檔案這樣抹黑。你的如意算盤,應該是想單位主動辭退你,讓你好撈一筆補償金。

那就只能選擇複雜麻煩的辦法。

辦法二:求領導,而且一定要誠

在國企裡面,除了因為違法亂紀的事,要想被單位主動開除,真的很難。

我見過很多情況,有國企員工因為利益受損,而去領導辦公室吵架,或者敲領導家玻璃,甚至直接去堵領導家大門的,逼得領導不得不讓步,事後還能正常上班,悠哉悠哉,也沒見被開除。

國企的優點之一就是穩定,領導再容不下你,也只是會把你掛起來,逼你主動離職。沒有哪個領導,願意擔上開除員工的惡名,況且給你補償金,那是要經得起監督檢查的。

如果下不了狠心對自己揮刀,那你就只能舍下面子,付出代價,求領導運作,你自己還要做點壞事惡事配合,才能讓領導甘願冒風險,提議開除你,至於你能不能被開除,還要經過集體決策,因為這是關係到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

而且,你要的補償金不能多。否則,領導會背上決策不當,致使國有資產流失的嫌疑。

當然,如果你不是為了補償金,只是因為有不得已的原因,不能辭職,就想讓單位開除你,那你向單位說明情況,留下白紙黑字做證據,單位也是願意幫助你走走流程的。

我很好奇,你有什麼原因呢?


自由職路


請病假,請一年以上病假(你12年能請12個月)然後讓你的主治醫生把你病例寫慘一些,你拿著病例去單位談,比如不加班,不上夜班。如果單位同意你這些要求了,你就安安靜靜的幹一段時間(6個月左右),然後繼續12個月病假(因為的醫療期又可以重新使用了),他們這時候會跟你談的了。如果公司不答應你不上晚班不加班的要求,可以,晚班請假,白班的話平常時候來,週末在家不上班,因為勞動法規定企業一個星期必須安排一個24小時的休息。還有就是國家法定節假日你也可以不用去上班,因為勞動法規定40條規定,用人單位在下列節假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既春節,元旦,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如果他們打你曠工,你直接去勞動監察大隊申請仲裁。以公司強制加班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並讓公司賠償n的補償金。最後說一句,既然想讓公司辭退你,那就要做好撕破臉的準備,好聚好散在國企是不存在的,適當的時候給給當地的監察大隊打個實名舉報電話,不要打匿名的,就實名舉報。過幾天繼續打,跟他們說如果不解決就直接打省勞動廳的。你認真起來他們也不敢胡亂寫一些東西做為筆錄,但前提是一定是實名舉報,並說明是隻是自己。要不然他們過來公司隨便安排幾個員工就能搪塞過去。最後祝你成功,加油!


錦麟真人


以前滴滴裁員的時候,也有很多員工爭著要被裁,因為都想拿經濟補償金。可是,被辭退,拿經濟補償金是好,但是對你長期的發展來說,未必是好事。

1、會給你的職業生涯留下汙點

被公司辭退,且有補償金的人,一般是以下三種人:

第一,是不能勝任工作的人。比如,在公司裡工作多年,但是大錯沒有,小錯不斷,工作經常拖延,不能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等,在公司的業績考核中,經常排名墊底。經公司調崗,並培訓之後,還是不能勝任工作。

第二,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二,其他因為企業原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比如,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裁員等。

以上三種,除非你是患病或者合同到期企業不願意和你續簽,但這兩種估計比較難。你不可能突然患病,估計你也不想患病。你在單位工作13年,應該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了,所以也不存在合同到期的問題。因此,最能操作的方法,就是你不勝任工作了。

但是,不勝任工作這個對你來說,也是比較困難的。除非你本來表現很差,否則你本來還不錯,突然一下子變得很差,也讓別人覺得詫異。而且,你被辭退後,對你後期找工作還是有影響的。你工作13年,應該是管理崗位了,管理崗位的應聘,一般是要做背景調查的,一旦新公司做背景調查,發現你是被辭退的,他們可能會拒絕錄用你!

因此,讓單位開除你這個方法,建議不要輕易使用。

2、在職場中,良心也很重要

我也曾經遇到過你這樣的人,他是一位平時在工作中表現還不錯的員工。在公司工作3年,一直以來都得到領導的認可。但有一天,他突然想離開公司了。離開之前,又想拿點錢。於是,他也想到這個方法,於是,他開始變現得很差。領導交辦的工作也有意延遲完成,漸漸地,領導對他不滿意起來。

其實,他這樣做,內心還是很過意不去的,畢竟這些都是裝出來的,所以,他的內心很不開心。過了一段時間,他覺得這樣不符合自己的價值觀,最終,他選擇自己離職了。

所以,我相信,一個有良心的職場人,是不會選擇做這種事的。可能你拿了一點補償金,但是你未必會覺得很開心。

3、補償金沒那麼好拿,到時大家撕破臉對你沒什麼好處

就算你真的做了一些事,讓企業辭退你,那企業也不會讓你輕易得到。最終的結果是,你和領導、企業都撕破臉,本來大家可以做朋友的,因為你這樣一弄,以後都不能好好說話了。


所以,建議你還是要謹慎選擇這樣做。畢竟,你的職業生涯是一輩子的!


劉仕祥演講思維課


一般人都害怕失業,不會主動求辭退。希望自己被單位辭退的原因只有一個,就是想佔便宜,拿到一筆不菲的補償金。

你在國企裡面已經做了13年,按勞動法的規定,如果被公司辭退,正常情況下可以得到13個月的工資補償。

但是你要清楚,這個辭退是在你沒有重大過錯的前提下,如果你本人是因為重大過錯而被單位辭退的話,那麼這個補償你是拿不到的。

國企的體制特徵決定了它不會輕易辭退一個員工,想讓國企辭退你,要麼是單位的經營出現了重大困難,需要裁員,要麼是你本人的工作出現了重大失誤,給單位造成了非常嚴重的損失。

如果是後面這個原因的話,單位不向你問責已經很好了,被辭退的賠償金是拿不到的。

如果你以後還想去企業裡上班的話,被辭退這個“案底”就像一顆定時炸彈,對你未來的職業發展存在的隱患。所以,這種渴望通過被單位辭退拿到退休金的做法並不可取,往往得不償失。

所以如果你是期望有一筆額外收入的話,還是好好的另找一份高薪工作,要麼在力所能及情況下做一份兼職,以此來改善經濟條件,而不是動這種歪腦筋。


聞知


你好,很願意回答你的問題。

你既然決定了,我也不再勸你,希望你能在國企外能撐起自己的另一片天。

你說的開除和辭職結果是一樣的,你真正的目的是希望國企辭退你,這樣可以得到更多的利益補償。既然分析得出了你的目的,那我就從你的目的出發,在再替你分析一下。

首先在你的潛意識裡告訴我,你想靠自己去達到這個目的。實事求是都說沒有人會願意理會你的表演,因此不管你如何搞事也是無濟於事的。

其次是靠關係,與你共同做局。我想你額外得到的利益,能找到能讓你達到目的的關係,必定會得不償失吧。除非你的關係不要錢,那你也不會在這裡問這個問題了。你在內心裡是不想去承擔違法犯罪的危險的。

綜上所述,你的真實目的是想得到更高的利益,還不願意去承擔風險,更不願意去損失利益。所謂的利益最大化,其實是完全行不通的。

最後,我想和你說,養你一家老小13年的單位,你真的忍心臨走還要坑他一把嗎?佛曰: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為是二聲,是作為,為人的為。人間正道是滄桑人,我們要放下邪念,心存感激。一輩子很短,不求富貴,但求踏實心安。

我是今日頭條逆風飄渺,身處職場13年,感恩我的工作,感恩我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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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風飄渺


看了很多回答,都大義凜然,說什麼的都有,很多回答都偏題了,別人問這問題是有原因的。

第一,企業不景氣,效應低物價什麼都在漲工資不漲,一直原地踏步,這是國企的通病。

第二,工作環境一成不變,領導提升新人全是關係戶,憑能力是不可能得到晉升的。

第三,工作10幾年就這樣走了,不甘心,想拿到賠償金再走。

所以難題就在這裡,自己辭職沒有賠償金,開除的話也一般是嚴重違紀不予補償。

其實也不是沒有辦法解決,每個企業都不可能沒有違反勞動法用工的,注意收集證據,然後起訴解除勞動合同並且賠償,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是,把小事化大,弄得水火不容。比如讓你加班,你不去,然後公司罰款,一般情況就認了,但是現在你可以鬧,拿著處罰決定,訴訟公司強制加班。再比如遲到,一般遲到要罰款,次數越多越厲害,你也可以收集證據,遲到不能懲罰,就是罰款也不能超出上班時間的工資比例。

方法太多了!希望企業對員工好點大家不要走到這一步!


Mccoist


先說結論:想要讓單位開除你,比較容易,但是,想要讓單位開除你之後,你還能拿到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金,基本上不可實現。


要知道,國企不會無緣無故開除正式職工。


國企在人力資源管理上都非常正規,都是認真按照勞動法的要求執行的,除非是有比較大的政策性的合併重組,讓員工選擇買斷工齡離職,其他時候,基本上不會隨意和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當然,如果員工在工作中犯了大錯,國企就會根據內部的規章制度開除員工,不過這個方式,你是拿不到任何補償金的。


國企的這個做法,也是有法律依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略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因此,如果你想打這個被開除然後拿賠償金的小算盤,估計是會落空的。既然如此,那就不要亂想亂做了,如果真的有更好的去處,那就老老實實申請辭職,何必還要多佔這麼一點便宜呢!


而且,被開除這件事,本身就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如果以後你再去找工作,新單位做背調,發現你是被開除的,估計你的求職之路就會更加艱難了。


總之,職場人,有能力就靠能力吃飯,有本事就靠本事求生,千萬不要為了蠅頭小利而犧牲長遠利益,別偷雞不成蝕把米,聰明反被聰明誤!切記,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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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天驚雷


我來談談我的看法:

既然你已經在國企工作了13年,對國企的勞動紀律應該是相當地瞭解。你只不過是想拿到離職補償金,不過這個也沒有多少錢。本人就是中石化出來的,對國企應該算是有感觸:用工方式死板,人情事物大於天,裙帶關係等等。不過國企有它比較人性化的一面,就是哪怕你不好好上班,應該給你的工資基本上不會少你的。能扣發的也只能是效益部分。要我說你不想幹了,就不要在乎那點補償了。找個心意的工作不容易。

想讓單位開除很容易,不是有人說了嗎,讓你泡病假。據我所知,現在國企的病假要三甲以上的醫院開出的才有效。而且病假期間你的工資必須按照最低工資標準來做,超過某個時間,當月不得有工資。同時本年度的獎金也是會受影響的。無正當理由及醫院證明,你的病假不算數。如果校真起來,你可能會被勞資部門按曠工處理。到那個時候,開除你了你也拿不到賠償金。

其實還是有辦法好離好散的,現在有個政策是停薪留崗,或者是叫做停崗留職。你申請上去,單位會按政策給你計算你每月應交納多少錢(也就是五險一金部分)。有時候可能這部分錢還是有單位幫你交納的。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


迷瞪僧之走走看看


1.聰明的人剜著心眼要進國企央企,一旦進去呆久了,聰明人多數變成了傻子。進去不易,出來也難啊!

2.國企央企有嚴格正規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處理違紀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有規範的操作程序,不會隨意胡來的。

3.開除員工,是對違紀員工行政處分的最高等級,特指刑事犯罪並被判以實刑的,其他都不適用。程序:基層行政向上申請,同級工會討論拿出意見,廠務會(公司經理聯席會)研究決定,職代會審議通過,廠長簽署人事命令(總經理),單位公示一週,本人不上訴,人力資源部門具體辦理手續。

4.員工主動離開企業的選擇有多重方式。一是申請主動離職,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不享受經濟補償金,不享受失業保險。二是,合同期滿雙方協商一致不再續期,享受經濟補償金和失業保險。三是,員工違章違紀(勞動合同法有詳細規定)被解除勞動合同,不享受經濟補償金,不享受失業保險。四是,企業經營困難裁減人員被解除勞動合同,享受經濟補償金和失業保險。五是,企業明顯侵害你的某些合法利益(勞動保護,勞動報酬,休息休假,加班加點,勞動保險),或者企業違反你們事先的約定條件,你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企業要與你經濟補償金,你依法享受失業保險。

5.想離開企業,要先鋪路,騎驢覓驢,先與答應錄用你的單位打好招呼,回頭再找原單位辭職是最明智的選擇。對個人經濟損失和日後勞動保險接續無多影響。

6.若找好接受單位了,原單位刁難,不與辦理手續,你提前30天書面辭職申請遞上去,再踏實工作30天,過後直接走人,單位不轉檔屬於違法,能上告法院判決。這種合法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官司準贏。

7.也可以泡病假逾期(醫療期)不上班,或者病假不交假條(連續十天,年內累計30天)爭取企業按曠工除名解除你的勞動合同,這項處理不算對員工行政處分,不記入檔案,對你重新就業無多影響。損失的是沒有經濟補償金,不享受失業保險。

注意:如果你沒找好下家接收單位,又不想受到經濟損失,切莫輕舉妄動採取此下策。只能耗著等內退,買斷工齡的機會了。那就看你運氣了。

這是我作為央企國企中一位人事管理老同志的經驗之談。未必適合你的具體情況,也未必適用你所在單位的內部規章制度,只供參考。其中涉及勞動合同法的敘述,以國家政策法律法規規定為準。

最後告誡你一句,在哪裡幹都要好好的上班,都能成才成器,關鍵在於自己努力,你只能適應環境,不能改變環境,“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是法則。否則,到哪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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