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統與甘寧的恩怨:小說《三國演義》和歷史似有不同說法?

淩統與甘寧二人的關係在當今許多三國衍生作品中被塑造成既是冤家對頭又是親密戰友,這一關係設定大抵是依照小說《三國演義》中二人的關係設定。小說中,淩統與甘寧有殺父之仇,並時常尋思報復,只是在孫權和東吳眾人的勸解下不得已而作罷。甘寧與淩統也時常有相互鬥氣之舉。直至甘寧臨陣救了淩統一命,淩統才徹底放棄了復仇之念,轉與甘寧結為生死之交,至此,淩統與甘寧便化干戈為玉帛。小說中淩統與甘寧結怨、解怨的過程,可謂是描述東吳內部關係的重要情節。那麼歷史上是否真有其事?本篇,筆者就將對照小說與歷史進行具體闡述。

淩統與甘寧的恩怨:小說《三國演義》和歷史似有不同說法?

一、結怨的原因

小說《三國演義》第三十八回敘述了淩統與甘寧結怨的緣由[1],即建安八年十一月,孫權在攻伐江夏黃祖的戰鬥中,淩統之父凌操在追擊黃祖的過程中被時是黃祖麾下的甘寧一箭射殺,由此,淩統與甘寧結下殺父之仇。

關於淩統與甘寧的殺父之仇,《三國志》裴松之注引《吳書》有兩處筆墨,但相應註解均在《三國志甘寧傳》之下,一處提及凌操被射殺的經過,即:“黃祖在夏口,軍不得過,乃留依祖,三年,祖不禮之。權討祖,祖軍敗奔走,追兵急,寧以善射,將兵在後,射殺校尉淩操”,另一處提及甘寧因射殺凌操與淩統結怨,並時刻防備淩統,即:“淩統怨寧殺其父操,寧常備統,不與相見。”但淩統本傳在敘述凌操死因時並未說明是被甘寧射殺,而是表述為在該次戰役中“中流矢死”[2]。

由此可見,小說中淩統與甘寧因殺父之仇結怨是有其歷史依據的。小說在描述結怨原因時,直接照搬了歷史的內容(筆者按:小說將甘寧射殺凌操的事件設定在建安八年十一月,而《資治通鑑》記載甘寧射殺凌操等一系列事件是被放在建安十三年的時間下,但在敘述甘寧的這些表現時是以“初”字開頭,因此,甘寧射殺凌操時間應當在建安十三年之前。從《三國志》和《資治通鑑》中進行梳理,可知孫權在建安八年、建安十二年、建安十三年均有西征黃祖的活動,甘寧在黃祖麾下射殺凌操的時間很有可能是在建安八年孫權西征黃祖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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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復的經過

小說中,淩統直接或間接尋找甘寧報仇的情節有兩處。第一處是第三十九回,甘寧剛剛歸順東吳時,在接風酒宴上,淩統直接拔劍欲殺甘寧,為孫權和東吳眾官所阻,後孫權為解決此事,特意將淩統與甘寧分開[3]。第二處是第六十七回,甘寧在合肥前哨戰中當先攻克皖城,在慶功酒宴上,淩統對呂蒙和諸將盛讚甘寧不滿,又記起殺父之仇,於是藉口舞劍助興伺機欲殺甘寧,甘寧亦舞雙戟回應,此時呂蒙看出二人將要火拼便舞起刀牌分開二人。最終,淩統和甘寧為趕來的孫權所阻[4](筆者按:央視94版《三國演義》中在這一情節設計上有一處虛構,即借淩統之口表達了眾人盛讚甘寧戰功的當日亦凌操忌日的情形,突出了淩統惱怒悲憤的心情,筆者認為此處的設計頗為巧妙)。

歷史上,對淩統復仇的記載僅有一處,亦即裴松之注引《吳書》中的內容,《吳書》載:“淩統怨寧殺其父操,寧常備統,不與相見。權亦命統不得仇之。嘗於呂蒙舍會,酒酣,統乃以刀舞。寧起曰:‘寧能雙戟舞。’蒙曰:‘寧雖能,未若蒙之巧也。’因操刀持楯,以身分之。後權知統意,因令寧將兵,遂徙屯於半州”。可以看出,歷史上淩統對甘寧尋仇的記載敘述得較為隱晦,只有小說中淩統在甘寧慶功宴上的間接尋仇於歷史上有類似詳細的記載,且歷史記載的此處宴會也大抵只是呂蒙的家宴而非皖城之戰甘寧的慶功宴,相比小說的情境,歷史上的這次宴會的火藥味相比之下並不那麼濃。

小說中,淩統除了間接找甘寧尋仇,還有多次和甘寧爭功的情節,如第六十八回曹操從漢中來救合肥,淩統提出帶三千人前往挫其銳氣,甘寧則提出只須百騎,引發二人不快。後淩統無功而返,甘寧百騎劫魏營,令孫權大加讚歎,淩統不服,又在張遼等人挑戰時主動搶令。而在歷史上,甘寧百騎劫魏營有其歷史原型,但此處並未有淩統與甘寧爭功的事件記載。

淩統與甘寧的恩怨:小說《三國演義》和歷史似有不同說法?

三、解怨的事件

小說中,淩統最終與甘寧冰釋前嫌是因為淩統在與樂進對陣時為曹休冷箭暗算,是甘寧及時出手相救才使得淩統倖免於難。為感念甘寧之恩,淩統摒棄舊怨與甘寧結為生死之交,再不為惡[5]。

歷史上,並未有甘寧臨陣救下淩統的記載,最後淩統與甘寧的關係究竟如何,亦無明確記載,這段仇怨似乎不了了之。在筆者看來,這大抵有兩點原因:一是孫權從中斡旋,依據裴松之注引《吳書》中的記載“權亦命統不得仇之”,可見孫權是曾下令不讓淩統找甘寧尋仇的,同時與小說中描繪的一樣,孫權也採取了分開二人的方式,以避免淩統和甘寧出現正面衝突。二是淩統本人也是識大局、顧大體之人,史載淩統“雖在軍旅,親賢接士,輕財重義,有國士之風”,是能夠清楚區分私事和公事的,這一點和小說中描繪的淩統形象有所差別,小說中的淩統似乎過於偏激、不夠穩重,相比於小說中的甘寧,氣度有所欠缺。而從一定程度上看,淩統與甘寧的仇怨要想不隨時爆發,淩統的態度的行為似乎更為關鍵。

淩統和甘寧的恩怨,在歷史上有相應的記載,但僅記載了結怨原因,隱晦敘述了淩統曾經想要尋仇的舉動,至於最終仇怨是否了結,歷史並無明確記載。小說從自己的角度塑造了二人解怨的結局,其目的大抵是為了突出東吳將士之間的情誼和義氣,以此使得甘寧、淩統這些東吳將領的文學形象更加完滿(筆者按:但實際上,小說中淩統與甘寧最終解怨,突出的仍是甘寧的形象,淩統的形象在此處似乎是被甘寧比下去的)。


註釋:

[1]《三國演義》第三十八回 定三分隆中決策 戰長江孫氏報仇:“建安八年十一月,孫權引兵伐黃祖,戰於大江之中。祖軍敗績。權部將凌操,輕舟當先,殺入夏口,被黃祖部將甘寧一箭射死。凌操子淩統,時年方十五歲,奮力往奪父屍而歸。”

[2]《三國志 淩統傳》:“父操,輕俠有膽氣,孫策初興,每從征伐,常冠軍履鋒。守永平長,平治山越,奸猾斂手,遷破賊校尉。及權統軍,從討江夏。入夏口,先登,破其前鋒,輕舟獨進,中流矢死。”

[3]《三國演義》第三十九回 荊州城公子三求計 博望坡軍師初用兵:“正飲酒間,忽見座上一人大哭而起,拔劍在手,直取甘寧。寧忙舉坐椅以迎之。權驚視其人,乃淩統也,因甘寧在江夏時,射死他父親凌操,今日相見,故欲報仇。權連忙勸住,謂統曰:‘興霸射死卿父,彼時各為其主,不容不盡力。今既為一家人,豈可復理舊仇?萬事皆看吾面。’淩統即頭大哭曰:‘不共戴天之仇,豈容不報!’權與眾官再三勸之,淩統只是怒目而視甘寧。權即日命甘寧領兵五千、戰船一百隻,往夏口鎮守,以避淩統。寧拜謝,領兵自往夏口去了。權又加封淩統為承烈都尉。統只得含恨而止。”

[4]《三國演義》第六十七回 曹操平定漢中地 張遼威震逍遙津:“孫權入皖城,淩統亦引軍到。權慰勞畢,大犒三軍,重賞呂蒙,甘寧諸將,設宴慶功。呂蒙遜甘寧上坐,盛稱其功勞。酒至半酣,淩統想起甘寧殺父之仇,又見呂蒙誇美之,心中大怒,瞪目直視良久,忽拔左右所佩之劍,立於筵上曰:‘筵前無樂,看吾舞劍。’甘寧知其意,推開果桌起身,兩手取兩枝戟挾定,縱步出曰:‘看我筵前使戟。’呂蒙見二人各無好意,便一手挽牌,一手提刀,立於其中曰:‘二公雖能,皆不如我巧也。’說罷,舞起刀牌,將二人分於兩下。早有人報知孫權。權慌跨馬,直至筵前。眾見權至,方各放下軍器。權曰:‘吾常言二人休念舊仇,今日又何如此?’淩統哭拜於地。孫權再三勸止。”

[5]《三國演義》第六十八回 甘寧百騎劫魏營 左慈擲杯戲曹操:“淩統見甘寧有功,奮然曰:‘統願敵張遼。’權許之。統遂領兵五千,離濡須。權自引甘寧臨陣觀戰。對陣圓處,張遼出馬,左有李典,右有樂進。淩統縱馬提刀,出至陣前。張遼使樂進出迎。兩個鬥到五十合,未分勝敗。曹操聞知,親自策馬到門旗下來看,見二將酣鬥,乃令曹休暗放冷箭。曹休便閃在張遼背後,開弓一箭,正中淩統坐下馬,那馬直立起來,把淩統掀翻在地。樂進連忙持槍來刺。槍還未到,只聽得弓弦響處,一箭射中樂進面門,翻身落馬。兩軍齊出,各救一將回營,鳴金罷戰。淩統回寨中拜謝孫權。權曰:‘放箭救你者,甘寧也。’淩統乃頓首拜寧曰:‘不想公能如此垂恩!’自此與甘寧結為生死之交,再不為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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