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兩市最新干部任免,涉多部門“一把手”


11月20日上午,武漢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人事任免事項。


根據武漢市人民政府市長周先旺提名:

免去陳躍慶的武漢市城鄉建設局局長職務;

免去程介儒的武漢市應急管理局局長職務;

任命夏平為武漢市城鄉建設局局長;

任命廖明輝為武漢市應急管理局局長;

根據武漢市監察委員會主任張曙提名:

免去餘志成的武漢市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根據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秦慕萍提名:

任命俞薇為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院長;

任命吳紅兵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丁魁玉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許婷婷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黃文娟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劉衛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申光偉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宋飛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汪麗玲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賴瑞文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張文浩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舒暢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鮑剛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張政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吳利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左菁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何鑫敏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臧文穎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周書博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陳佩佩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侯士宇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宮楠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蘇紅周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王倩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鄭廣芳為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張慧蓮為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葉芳為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吳晶為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趙靜怡為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李怡為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彭倩為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劉志強為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焦質成為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根據武漢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彭勝坤提名:

任命常曉清為武漢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魏玲為武漢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徐孟李為武漢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徐小菲為武漢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嚴輪為武漢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趙春蕾為武漢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高秋豔為武漢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張釗為武漢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王麗為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任命徐璟為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免去朱明的武漢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免去龔文峰的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免去胡捷、肖軍的武漢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張毅君、焦開祥、陳正軍、曹建、田漢文、何利、賀小榮、王廣亞、詹學軍、王峻、董文欣、張志超、劉越文、林靜、潘莉、吳增光、童莉芬、胡靜、聶遠文、李運平、王磊、劉詠梅、徐衛文、曾嶸的武漢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李煜英的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陽光、劉靜的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汪榮、楊靖的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潘宏冰、潘若山、張兵、張麗霞、尹欣的武漢市城郊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荊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陳靜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荊州開發區,紀南文旅區,荊州高新區,市政府各部門:

市人民政府決定:

陳靜、肖秀清、田書顯同志任荊州市財政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王焱群同志荊州市招商促進中心副主任職務。

2019年11月13日

編髮:劉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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