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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建工作的正式起點
報建工作的本質:
取得行政許可
(申請+受理+審查+決定+聽證+變更+延續)
行政許可實施原則:
一次告知、
集中受理、
期限固定
報建工作的特性:
1. 地區差異性
(地域文化、市場開放程度、經濟發展狀況、市民生活習性、當地政府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認識和理解)
2. 簡易性
(制度明示、節點邏輯清晰、收集統籌資料、專業部門作技術後盾)
3. 複雜性
(人際關係建立與維護、官本位、涉及部門眾多)
該階段報審內容:
1. 建設用地預審
(國土資源部門+審查建設項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否符合耕地保護政策、是否節約利用土地、是否符合國家供地政策+招拍掛土地一般在一級開發階段已通過預審)
2. 規劃選址意見書
(審批項目基本情況+規劃主要依據)
3. 規劃方案日照分析及專家評審
4. 環評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5. 立項
(項目經過項目實施組織決策者和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列入項目實施組織或政府計劃的過程;按照資金來源及項目性質的不同,立項形式分為審批類、核准類、備案類,)
6. 人防指標
(由當地人防設計院與人防辦自行負責,包括設計、行政許可設立、實施、過程監控、竣工驗收)
7. 規劃方案
(規劃設計報批+方案設計報批)
8. 管網綜合圖
9.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已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在立項後,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申請、確認建設項目位置、面積、允許建設範圍)
文章轉至:房地產工程管理師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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