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非法採礦罪對被告人林升堅、林松、林升超、傅崇佳、林雁飛、朱榮朝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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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1日,昭平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非法採礦罪對被告人林升堅、林松、林升超、傅崇佳、林雁飛、朱榮朝提起公訴。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林升堅、林松、林升超、傅崇佳、林雁飛、朱榮朝等人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在未取得河道採砂許可證的情況下,利用合夥出資購買採砂船在桂江河道內非法開採河砂,且情節嚴重,應當以非法採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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