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百姓为历史遗留问题埋单!”拿出11条措施 解决“无解的难题”

“不能让百姓为历史遗留问题埋单!”拿出11条措施 解决“无解的难题”

开栏语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正在扎实深入开展。对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守初心——就是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以真挚的人民情怀滋养初心,以牢固的公仆意识践行初心。

即日起,我们将开设“向群众汇报”专栏。聚焦群众最急最忧最怨的现实问题,聚焦着力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的实招硬招,集中报道本市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思路举措和进展成效。引导推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向群众汇报”的工作理念,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为“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贡献力量。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人民公仆”的身份,放下官架子,不当官老爷;要从“向群众汇报”做起,拜人民为师,上好人民大学;要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扑下身子、找准差距、尽心竭力为人民服务。

“盼了这么多年,终于解决了产权证。”近日,刚刚拿到产权证的市民张先生终于露出了笑容。记者了解到,截止到10月底,全市34万余户历史遗留产权证项目已完成首次登记,已为购房群众办理转移登记并核发产权证28万余户,83.8%的群众拿到了产权证。

“历史遗留产权办证问题涉及群众多,约34万余户,其中仅还迁安置房项目就占近90%,同时,历史遗留时间较长,有的已入住二三十年。这些问题表面上看是产权证办理问题,实际是前期手续不齐全的问题,包括未批先建、批建不一、未验先住等问题。”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查登记处副处长王月红表示,产权证办理不了,市民就没办法落户,也没法入学。

据了解,解决老百姓历史遗留产权证问题的关键是各区开发建设单位抓紧补齐土地、规划、建设、验收等各种前期手续,并推动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街镇和还迁安置房建设单位为还迁人办理购房资格确认、合同签订、税费缴纳等相关手续,但是由于这些项目遗留时间较长,补齐各种手续几乎不可能,这就成为了无解的难题。

为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正视历史中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主动与各区政府深入对接,到历史遗留项目社区实地走访,对存在问题深入研究分析,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建设委、市公安消防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对于解决历史遗留项目产权证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与现行政策不符问题,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通过梳理出的问题,制定了11条切实有效的解决措施,最大限度简化办理程序,缩短产权证办理时间。

“我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总的原则,第一,新官不能不理旧账,第二,‘谁的孩子谁抱走’,涉及哪个部门的问题哪个部门解决。总而言之不能让老百姓为历史遗留问题埋单。我们针对梳理出的问题,出台了针对性的解决建议,基本覆盖了绝大多数问题。”王月红说,比如针对批建不一或者未批先建的情况,规划部门提出一些建议,不符合规划的拆除、符合规划的处罚后补办相关手续;再比如,没有住建委的竣工验收备案的情况,通过房屋鉴定和消防验收联合在一起替代竣工验收备案,保障市民住进去的房子有安全保障。(津云新闻记者 董立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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