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員工違規挪用3千萬現金獲刑 案發前曾自殺未遂

新浪財經

中行員工違規挪用3千萬現金獲刑 案發前曾自殺未遂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一則刑事判決書顯示,原中國銀行石家莊市裕華支行員工張寶軍,利用在中國銀行擔任清點中心金庫現金管理員的職務之便,自2013年10月起,陸續截留中國銀行石家莊市裕華支行清點中心3458.080226萬元現金,並交給同案另一名被告臧淑雅,用於其經營、償還貸款、利息及日常消費等,自己從中收取好處費。

在臧淑雅資金鍊斷裂後,張寶軍借給其的3千餘萬借款沒有了著落,走投無路之下,張寶軍選擇了自殺,但被路人所救。

慾壑難填:

金庫管理員截留3460萬現金

走投無路後自殺未遂

判決書顯示,被告人張寶軍,男,1969年9月13日出生,中共黨員,大專文化,,原系中國銀行石家莊市裕華支行員工。

2013年9月,張寶軍通過通過介紹人翟曉東(同案被告)介紹,認識了本案中的另外一名被告人臧淑雅。彼時,臧淑雅正因資金短缺急需借款,遂向彼時擔任中行金庫現金管理員的張寶軍借款300萬元。

臧淑雅和張寶軍約定,300萬元的借款只需要10天,並將支付15萬元利息作為好處費。在高額好處費的誘惑下,張寶軍下定決心借款。

2013年10月20日,張寶軍利用職務便利,截留中國銀行石家莊裕華支行清點中心315萬元現金,並於翟曉東一起從清點中心將現金送至臧淑雅處,並與之簽訂借款協議。

然而10天之後,臧淑雅並未支付借款本息,且以各種理由搪塞張寶軍,同時再次向張寶軍提出借款。自此,臧淑雅陸續以各種理由向張寶軍借錢,最多的一次,張寶軍從清點中心挪用了800萬。

而這些錢均被臧淑雅拿來還貸或用作日常消費。張寶軍第一次給臧淑雅的315萬中,臧淑雅就拿出來40餘萬,給介紹人翟曉東買了一輛奔馳轎車。

判決書顯示,2014年,各家銀行停止向臧淑雅放貸,臧淑雅資金鍊斷裂,張寶軍借給她的3千多萬借款也沒有了著落,走投無路之下,張寶軍選擇自殺,但被路人所救。

明目張膽:

成捆現金裝箱運走

首次作案竟從正門而出

除了涉案金額數目龐大外,張寶軍等人挪用銀行現金的手段,也是令人瞠目結舌。

據張寶軍供述稱,其每次給臧淑雅拿錢,都是通過現金的方式,有時候是臧淑雅的弟弟去銀行拿,有時候是張寶軍用紙箱送到清點中心附近,臧淑雅則會派車在附近等待。

回憶起首次作案時的場景,張寶軍供述稱,當日,他先是把320萬元現金放在辦公桌的後面款箱裡,隨後第二天早上,其與翟曉東一起從正門樓梯把款箱抬下。在把錢交給臧淑雅後,款箱甚至都沒有拿回來。

張寶軍還表示,有時候臧淑雅用錢少,自己便會用黑色塑料袋直接拿,如果是大額現金的話,就用屋裡盛憑證的紙箱子來裝,有時候走電梯離開,有時候則走正門。

一向以風控意識強著稱的銀行,為何卻難防“家賊”?

據瞭解,中國銀行石家莊平安清點中心成立於2009年底,張寶軍為該支行清點中心綜合組組長,負責核對現金和票據工作。

據中國銀行員工介紹,綜合組的工作即在高速公路把現金交由銀行後,清點組在對現金和票據進行清點和整理後,交由綜合組,綜合組在收到現金和票據後對現金進行裝箱上鎖,但是票據會存在“壓票”現象:如果票據或現金對不上或者票據填寫錯誤,就需要等賬目對上、票據更改後交由記賬員記賬。

同時,張寶軍表示,中國銀行清點中心現金管理員就其一個人,每天高速公路和移動公司的收款均會交到他那裡,他拿錢別人沒辦法知道。張寶軍稱,錢交到他手上,別人就不會在過問,他告訴記賬人員進賬多少,記賬人員便記多少。

正因如此,直至張寶軍自殺,銀行才發現其挪用資金的行為。2017年12月7日下午,中國銀行石家莊裕華支行某員工收到張寶軍的短信稱,其借給了臧淑雅3460萬元,並準備自殺。

收到短信後,中國銀行裕華支行緊急自查,並在工作人員清點後發現清點中心的款項中確實少了3000餘萬。而在撬開張寶軍的保險櫃後,銀行工作人員發現,張寶軍沒有入賬的現金交款單高達346張。

2019年8月,元氏縣人民法院對張寶軍等人作出了判決。經審理查明,張寶軍犯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臧淑雅犯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介紹人翟曉東犯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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