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雙陽區政府原黨組副書記、副區長王輔被開除黨籍

據長春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長春市委批准,長春市紀委監委對長春市雙陽區政府原黨組副書記、副區長王輔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輔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違規任用幹部;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王輔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觀念全無,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裡不一,違規逾矩,大搞權錢交易,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已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長春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長春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輔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长春市双阳区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区长王辅被开除党籍

王輔簡歷

王輔,男,滿族,1956年9月出生,吉林東遼人,1975年5月參加工作,1980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

1997年10月,任伊通縣委機關黨工委書記、組織部副部長;2001年12月,任伊通縣副縣長;2006年8月,任伊通縣委常委、辦公室主任;2009年2月,任伊通縣委常委、副縣長;2011年8月,任長春市雙陽區副區長;2013年8月,任長春市雙陽區委常委、副區長;2013年9月,任長春市雙陽區委常委、區政府黨組副書記、副區長;2016年8月,任長春市雙陽區政府黨組副書記、副區長;2016年11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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